遁庵先生全书/辑著大易理象卷二

辑著大易理象卷一 遁庵先生辑著大易理象卷之二
作者:鲜于浃
1681年
再版跋

昔者。圣人因阴阳之实体。拟之以作易也。天尊地卑。象之以首干终坤。天地万物上下之位以陈。象之以易中卦爻。上下之贵贱位矣。阳常动阴常静。象之以易中卦爻之阴阳断矣。天地万物事情所向。事物善恶。各以类分。象之以易中卦爻占决之。吉凶生矣。阴阳之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象之以易中蓍策卦爻。阴变为阳。阳化为阴之变化见矣。

天尊地卑上一截。是说面前自然道理。下一截。是说易书。盖言圣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也。

因至著之象。以见至微之理。

象者。形之精华发于上者也。

形者。象之体质留于下者也。

天地之判。阴阳之交。本自有之。而圣人准之。以为教尔。在天地曰阴阳。阴阳有气而无形质。在易曰刚柔。刚柔有体质。谓刚画也柔画也。⚊⚋奇耦是也。是故无形而动静者。在天之阴阳也。有形而动静者。在易之阴阳也。其理一也。

此篇。言天地有自然之象。圣人因之。以作易之理。

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而四十九之用。以行天地之阴阳变化。效之而卦爻之动静。以备日月星辰循度失度而吉凶见。象之而卦爻。有以断吉凶。图书则金木水火土生成克制之数则之。而卦画方位以定。皆作易之本也。

参天两地而倚数。参天两地。谓五也。数。数者。必以五。虽穷乎十百千万。必以五数之所以倚数也。

观十八变于未入用之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已入用之刚柔而生爻。

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和顺于道德。是默契本原。处理于义。是应变合宜处言。与造化一般。

此篇。言圣人作易之极功。

易。性命之理也。兼三才而两之。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地人三才。各有阴阳。故六画而成卦。阴阳之位。间杂而成文章。故六位而成章。

阴阳成象。天道之所以立也。刚柔成质。地道之所以立也。仁义成德。人道之所以立也。道一而已。随事著见。故有三才之别。而于其中又各有体用之分焉。其实则一太极也。

阴与阳。以气言也。刚与柔。以质言也。仁与义。以理言也。此所谓性命之理也。

天之道。不外乎阴阳。寒暑往来之类是也。地之道。不外乎刚柔。山川流峙之类是也。人之道。不外乎仁义。事亲从兄之类是也。兼三才而两之如何分。曰。以一卦言之。上两画是天。中两画是人。下两画是地。两卦各自看。则上与三是天。五与二为人。四与初为地。

此篇。言圣人作易之由。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象解易字。像解象字。

易卦之形。理之似也。始画八卦而象在其中。象与卦并生。以寓天下之赜。故曰易者。象也。

八卦以象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此八卦所以告人以象也。

以象告者。先天之易也。象谓卦画。卦画即象也。只是画成八卦后。便见有八卦之象耳。是故。易曰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

言卦体之中。备阴阳变易之形。穷天地万物之象而归诸卦。故曰极。

是故有如是之理。必有如是之象。有如是之象。必有如是之数。数者。气之分限节度处也。又曰。数者。气之用也。

象也者。象天地之虚实。而为奇偶爻也者。效天地之变化而分六爻。单画。为奇−也。两画。为偶ꁌ也。易六十四卦之初。刚柔两画而已。两相摩而为四象。四相摩而为八卦。八相荡而为六十四卦也。

卦之未画也。圣人因观天地自然之法象而画。及其既画也。一卦自有一卦之象。象谓有个形似也。一爻自有一爻之象。六十四卦之爻。各是一象。大而六十四卦之象。小而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皆有本画自有之象。如奇画象阳。偶画象阴是也。有实取诸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类象之是也。

易只是设个卦象。以明吉凶而已。更无他说。又曰。易是个有道理底卦影。易以卜筮作许多理。便也在里。今人须以卜筮之书看之方得。不然。不可看易。

当初。圣人因河图而画卦命爻。无文字而见象知之。该尽天下万物之理。学者于言上会得者浅。于象上会得者深。此言极有理。不可不察也。

今学者于象上。硏几道理。默识心通。然后天下之理。莫不昭昭然接于吾之心目。而真知显微之无间矣。

此篇。言圣人作易。观象而知之之义。

圣人作易。以准则天地之道。

易之义。天地之道也。

是故。易具有天地之道。与之齐准。

言乎远则不御。言乎迩则静正。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

天地者。实体之易。易者。影中之天地也。

在理为幽。成象为明。

大哉易也。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

是以。通乎天而阴阳在。通乎地而刚柔在。通乎人而仁义在。

阴阳在。故天道备焉。刚柔在。故地道备焉。仁义在。故人道备焉。

天道备焉。故生物不测。地道备焉。故成物无穷。人道备焉。故辅相天地之道而成位乎其中矣。

大传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朱子曰。天地许多道理。易上都有。故夫子赞之。

弥之则是合万为一。浑然无次。纶之则一实万分。粲然有伦。

此篇。言易道之大。与天地相似。

天地有自然之象。所以成河图之数。河图有自然之数。所以成大易之象也。

奇圆围三。偶方围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此天地间自然之象也。

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此河图自然之数也。

五十五而除五数则五十。而五十之中除一。则四十九而用行焉。

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此所以成大易之象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圣人作卦象以先天。而其体备于八八。

作蓍数以前民。而其用衍于七七。

八八之象。本于一而一无体。

七七之数。始于一而一不用。

合卦与蓍。是之谓易也。

此篇。言大易之象数。

易曰。圣人立象以尽意。

立象。谓羲皇之卦画。所以示者也。谓卦象也。

尽意。谓无言而与民同患之意。悉具于其中。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

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道者。无形之理也。器者。有形之物也。道未尝离乎器。器亦道。道亦器也。

理一而神。气两而化。圣人因其自然之化而裁制之。故谓之变。理无穷。故画之生也亦无穷。圣人则裁制之为六画。裁有定体。行无定用。如干之变。当潜而行潜之事则潜为通。当见而行见之事则见为通。事者。业之未成。业者。事之已著。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大抵易只是一个阴阳奇偶而已。此外更有何物。

此篇。言圣人作易立象尽意裁制变通之事。

此以上七篇。言羲皇之易。

文王设卦。观卦之象而系之以辞而明吉凶。

自伏羲至尧舜文王。观象而自得。圣人惧观之者其智有不足以知此。于是系之卦辞。周公又系之爻辞。以明告之。非得已也。为观象而未知者设也。

刚柔之画。迭相推荡而生变化。以发易道变化之理。易之道。不外乎辞变象占四者。吉凶悔吝。易之辞也。得失忧虞。事之变也。

人事得则吉。失则凶。忧虞虽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

圣人观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则系之以此辞也。

变化者。刚柔未定之象也。

刚柔者。变化已成之象也。

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

在天地之中。阴阳变化无穷。而万物得因之以生生。在卦爻之中。九六变化无穷。而人始得因其变。以占吉凶。

变化者。阳化为阴。阴变为阳者也。所以变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也。

六爻之动。一卦之中。上二爻。天位也。中二爻。人位也。下二爻。地位也。

三极。天地人之至理。三才。各一太极也。

君子。居则观其卦爻之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老阴老阳之变。而玩其变爻之占。

观象玩辞。学易也。

观变玩占。用易也。

学易则无所不尽其理。用易则唯尽乎一爻之时。居既尽乎天之理。动必合乎天之道。故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观吉凶者。必自悔吝始。

观变化者。必自刚柔始。

文王观此四者而系之以辞。读易者。亦当观此四者而玩文王之辞。则静居动作。无不利矣。

孔子曰。圣人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设卦。谓文王设立重卦之名也。

尽情伪。谓六十四名足以尽天下事物之情。其情之本乎性而善者曰情。情之拂乎性而不善者曰伪。其象其辞。皆可通用而不局于一。则其用愈广而足以尽利。使民鼓舞不知孰使之然者。所谓尽神也。

此篇。言文王周公观卦爻之象而系以辞也。

易之为书。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易也。其为道。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易之所言。天地自然之理。人生日用之不可阙者也。无非所以为斯人而已耳。

其为道也屡迁而不滞。变动而不居。周流于六虚。上下而无常。刚柔相易。而不可为常约。唯变其所适而已。六虚。六位也。位未有爻。故曰虚。

是故。易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刚柔立本。变通趣时。吉凶悔吝。生乎动爻。爻也者。效天下之动也。象也者。象乾坤之虚实也。

是故。爻与象。动乎蓍卦之中。吉与凶。见乎蓍卦之外。圣人之情。见乎卦爻之辞。

刚柔者。变通之本也。一刚一柔。各有定位也。

变通者。刚柔之时。用变而从时。移易无常。

刚柔者。阴阳之质。谓易中刚爻柔爻也。刚爻。谓−也。柔爻谓ꁌ也此两爻。易中之本体。三百八十四爻之祖也。

变通者。刚爻变而为柔爻。柔爻变而为刚爻也。

是故。刚柔之画。其体一定。如木本之植立。故谓之立本。

此篇。言易之不可远也。

彖者。言乎其象。

爻者。言乎其变。

吉凶者。言其得矣。

悔吝者。言其小疵。

无咎者。言其补过。

贵贱者。存乎其位。

小大者。存乎其卦。

辨吉凶。存乎其辞。

推而行之。存乎其通。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不言而信。存其德行。

是故。易不在天不在竹。而在人矣。

三画卦。象在其中。

六画卦。爻在其中。

刚柔交错。变在其中。

揲蓍求卦。动在其中。

吉凶悔吝。生乎动中。

道有变动。故曰爻也。

爻有等差。故曰物也。

物相杂。故曰文也。

文不当。故曰吉凶也。

是故。易者。阴阳之道也。

卦者。阴阳之物也。

爻者。阴阳之动也。

卦虽不同。所同者。奇偶也。

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也。

彖爻。以情言焉。

变动。以利言焉。

吉凶。以情迁焉。

爱恶相攻而吉凶生焉。

远近相取而悔吝生焉。

情伪相感而利害生焉。

易。彰往察来。微显阐幽。当名辨物。正言断辞。旨远辞文。曲而中。肆而隐。

因贰济民。行报之明失得。

天地设位。而圣人作易以成其功。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易者。随时变易以从道。天理人事。皆在其中。

此篇。言圣人作易以教人之微意。

圣人之观文察变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以之而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说。知鬼神之情状。

于是。近取乎一身。远取于万物。作卦象以通天地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天文则有昼夜上下。

地理则有南北高深。

幽明之故。日出则便明。日入则便暗。

死生之说。气散则死。气聚则生。

鬼神之情状。散而为变鬼也。聚而为物神也。

近取乎一身。干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远取于万物。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天地之德。如健顺动止之性。

万物之情。如雷风山泽之象。

是故。圣人智周乎万物而范围天地。道济乎天下而曲成三才。

天地也易也圣人也。一太极而已。

八卦之象。反而求之。皆不出吾身。而精之为道德性命。粗之为形色声容。内之为视听言动。外之为君臣父子。微而至于爪发。大而至于手足。皆不越乎八卦。

八卦。何物也。太极也。太极。何物也。至中至正。不偏不倚。道之大原也。

此篇。言圣人穷理尽性之事。

夫大人者。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地。阴阳之气也。万物。阴阳之形也。昼夜阴阳之理也。此三者。不外乎阴阳。唯圣人作易。能阴能阳。故尽神易之道也。

神易之道。不过阴阳屈信往来消长而已。更有何物。只是日往月来寒往暑来耳。

昼夜者。一日之屈信也。

寒暑者。一岁之屈信也。

死生者。一世之屈信也。

古今者。万世之屈信也。

圣人何以通而知之。能用易而已。

此篇。言圣人尽性至命之事。

大哉。圣人之道。渊渊其渊。浩浩其天。

大矣哉易也。天下之至精至变至神者乎。

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者乎。

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者乎。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者乎。

是故物之来者。远自八荒之上。深在六极之下。吾能知之。此则天地之鉴也。万物之照也。

错之为六七八九。综之为三百六十。非成文。不足以成物。非受象。不足以制器。变之又变。谓之至变也。

寂然之中。天机常动。感应之际。本原常静。洪锺在簴。叩与不叩。鸣未尝已。宝鉴在手。照与不照。明未尝息。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硏几也。

此所以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忠也敬也。立大本也。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恕也义也。行达道也。蓍之变。策之数。爻之文。卦之象。皆寂然不动之物。是纯乎天者也。

问焉而以言。则遂知来物。是同乎人者也。

象在画。辞在策。蓍未变。占在椟。皆无思无为。寂然不动。人心之寂也如是。

揲蓍以求卦。则天下之故。无有不通。人心之感也如是。非至精至变之外。他有所谓至神。神即精与变之至妙。至妙者也。

至精至变至神者。易之体也。

惟深惟几惟神者。易之用也。

朱子曰。圣人都晓得至深难见底道理。都就易中见得。且如一个卦在。这里便有吉凶有悔吝。几微毫厘处。都硏出来。皆硏磨到底之意。

此篇。言圣人与天地易为一般。而能用易之方。

此以上六篇。言文王之易。

乾居南上。坤居北下。天地定位也。

艮居西北。兑居东南。山泽通气也。

震居东北。巽居西南。雷风相薄也。

离居东。坎居西。水火不相射也。

上天下地。定其尊卑之位也。

山泽一高一下。而水脉相为灌输。通乎天地之气也。

雷风相薄。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也。

水火不相射。下燃上沸而不相灭息也。

此伏羲八卦之位。所谓先天之学也。

朱子曰。先天图。更不可易。以象言之。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动则物萌。散则物具。二者。言生物之功也。

雨以润之。日以晅之。润则物滋。晅则,物舒。二者。言长物之功也。

艮以止之。兑以说之。止则物成。说则物遂。二者言。收物之功也。

干以君之。坤以藏之。君则物有所归。藏则物有所息。二者。言藏物之功也。

自动至晅。物之出机。春与夏也。

自止至藏。物之入机。秋与冬也。

出无于有气之行也。故以象言。

入有于无质之具也。故以卦言。

学易者。观象而味之。

此篇。言乾坤六子定位功用。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后乎坤。说言乎兑。战乎干。劳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主宰乎物而言出者。发露之谓。震居东方。于时为春。

齐者。毕达之谓。巽居东南。于时为春夏之交也。

离居南方。于时为夏。

坤居西南。于时为秋夏之交也。致委也。言养物也。

兑居西方。于时为秋。说谓物成形而说也。

乾居西北。于时为秋冬之交也。战谓肃杀万物也。

坎居北方。于时为冬。劳谓休息底意。

艮居东北。于时为冬春之交也。成谓万物生成也。

此文王八卦之位。所谓后天之学也。

朱子曰。此言文王改易伏义卦图之意也。

此篇。言六子为主播五行于四时也。

一动一静之间者。易所谓太极也。

动静者。两仪也。

阴阳刚柔者。四象也。

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少刚少柔太刚太柔者。八卦也。

动者为天。天有阴阳。阴阳之中。又各有阴阳。故有太阳太阴少阳少阴。

太阳为日干。

太阴为月兑。

少阳为星离。

少阴为辰震。是为天之四象。

静者为地。地有刚柔。刚柔之中。又有刚柔。故有太刚太柔少刚少柔。

太柔为水坤。

太刚为火艮。

少柔为土坎。

少刚为石巽。是为地之四象。

此篇。言邵子之天四象地四象。

太阳为日干。

太阴为月兑。

太柔为星坤。

太刚为辰艮。是为天之四象。取四太字。

少阳为水离。

少阴为火震。

少柔为土坎。

少刚为石巽。是为地之四象。取四少字。

此篇。言朱子之天四象地四象。

邵子之象。其机混然无间。朱子之象。其分粲然有别。邵子以阴阳刚柔四字分之。朱子唯以阴阳二字明之。

理一之谓之道。

气两之谓之阴阳。

继动之谓善。

已成之谓性。

元亨之谓诚通。

利贞之谓诚复。

显诸之谓仁礼。

藏诸之谓义智。

具乎阴之谓忠。

行乎阳之谓恕。

大有之谓业。

日新之谓德。

在天之谓象。

在地之谓形。

象天之谓干。

法地之谓坤。

阖辟之谓变。

往来之谓通。

圆神之谓蓍。

方智之谓卦。

八八之谓卦体。

七七之谓蓍用。

变化之谓知来。

定理之谓藏往。

开物成务之谓易。

万世咸用之谓神。

此篇。言道之体用。不外乎阴阳。而其所以然者。则未尝倚于阴阳也。又言易与天地准。而其用无穷。

易有君子之道四焉。

尚其辞者以言。

尚其变者以动。

尚其象者以制器。

尚其占者以卜筮。

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而用易矣。

此篇。言辞变象占之事。

易当来为卜筮。故羲文周公。皆以卜筮而言。至孔子。以理推说义理上去。故文言彖象。皆以推说言之。

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

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

天地者。阴阳对待之定体也。故并列而数之。合之则为河图自然之数五十五者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一至十者。阴阳流行之次序也。故数之自上而下。此篇言。天地自然之本数寓于河图者。

六十四卦。乾坤为纯刚纯柔之卦。刚柔之画。自初起至上而极。然后见干为纯刚。坤为纯柔。

干主上九。坤主上六。乾坤六阳六阴之卦。上为主。

夬剥五阳五阴之卦。五为主。

大壮观四阳四阴之卦。四为主。

泰否三阳三阴之卦。三为主。

临遁二阳二阴之卦。二为主。

复姤一阳一阴之卦。初为主。

此十二卦。主爻。阴阳消长。次第如此。齐整不乱。

上经三十卦。下经三十四卦。以反对而观。则上经十八卦。下经十八卦。合之则三十六卦。所谓三十六宫也。

此篇。言十二卦主爻。三十六卦之反对。

卦有反有对。乾坤坎离。是反。艮兑震巽。是对。乾坤坎离。倒转也。只是四卦艮兑震巽倒转。则为中孚颐小过大过。其馀皆是对卦。

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明生故不匮。

岁成故不缺。

利生故感诚。

屈以求信者。尺蠖也。

蛰以存身者。龙蛇也。

精义入神者。致用也。

利用安身者。尊德也。

是故。君子事豫吾内。求利吾外。

此篇。言圣学屈信相感之理。

八卦之象。八物而已。天地水火雷风山泽。是也。若以充其类。则百物不废者。是也。极其说则又可以类万物之情。是也。

是故。易冒天下之道。

通天下之志。

定天下之业。

断天下之疑。

易皆是以象言。则天下事事物物之理。无不包括在此。故万象都来应得。

他书。各着事上说。易。不惹那事。只悬空说话。假托影象。知此义然后可以知易。

此篇。言三画卦八象。以尽万物之象。而冒道通志。定业断疑。皆在卜筮之妙。

干之德。健也。此三画卦之德也。

坤之德。顺也。

震之德。动也。

巽之德。入也。

坎之德。陷也。

离之德。丽也。

艮之德。止也。

兑之德。说也。

此篇。言八卦之性情。谓之性者。言其性如此。谓之情者。言其发用处亦如此。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真。

干之象。天也。

坤之象。地也。

震之象。雷也。

巽之象。风也。

坎之象。水也。

离之象。火也。

艮之象。山也。

兑之象。泽也。

此篇。言八卦之象。

干。天也。故生万物覆万物。

坤。地也。故成万物载万物。

震。雷也。故动万物。

巽。风也。故散万物。

坎。水也。故润万物。

离。火也。故燥万物。

艮。山也。故育万物。

兑。泽也。故说万物。

此篇。言二老六子之妙用。

卦则举其始终而成体。

爻则唯其时物而已。

初爻者。卦之本。

上爻者。卦之末。

杂物撰德。备于中四爻。谓二三四五也。

如屯卦下震。物为雷德为健。上坎。物为云德为险。下互坤。则杂物为地。撰德为顺。上互艮。则又杂物为山。撰德为止。以全卦言则为屯。以中四爻为互则为剥。

凡卦六爻者。正体之卦。中四爻者。互体之卦也。

一卦便作四卦。六十四卦。仿此。

是故。内外既有二正卦之体。

中四爻。又成二互体之卦。三爻为内卦之中。四爻为外卦之中。

此篇。言卦爻始终及正体互体之卦。

先天之易。摸写乾坤。故上天下地。日月东西。雷动东北。风起西南。山镇西北。泽注东南。此所以纯乎天理者也。

后天之易。整顿天地。故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艮居隅。乾坤退居。此所以天地当然之理。参以人事者也。

先天。乾坤为主而六子无用。

后天。六子为主而乾坤无用。

先天岂非人事。后天亦是天理。顾有明体致用之不同耳。

此篇。言先后天体用之不同。

羲皇之易。以画卦为始。故自刚柔两画而以至于六十四卦。则生出为次。只观象而定吉凶者也。

文王之易。以设卦系辞为始。故自一卦六画而以至于六十四卦。则反对为次。观象玩辞而知吉凶者也。

无文之易。首干终坤。而包六十四卦于其中体也。

有辞之易。首乾坤而终既未济用也。

先天之易。对待之定体也。

后天之易。流行之次序也。

对待。非流行则不能变化。流行。非对待则不能自立。二者不可相无也。是故。羲皇先天而作之。文王周公孔子。后天而述之。

先天而作者。自天易而始之。后天而述者。自人易而演之。始之者。有占无文。演之者。有占有辞也。本以为卜筮而作者也。至于孔子。由卜筮。又以理推说。则其功倍于作者矣。

朱子曰。易。当来只是为卜筮而作。孔子文言彖象。却是推说做义理上去。

是故。伏羲因河图而画卦命爻。

文王周公。因卦爻而取象系辞。

孔子则统论一经之卦爻大体凡例。推言易道性命之理。象数之学。理义之微。中正之归。以开千万世道学之渊源。不可以言语形容其大矣。

此篇。言先后天作易之不同。又言大传性命之理。有功于万世学者。

乾卦之德。健也。此六画卦之德也。六十四卦之德。皆倒说。

坤卦之德。顺也。

屯卦之德。动而陷。水雷屯则水之德陷。雷之德动。宜谓陷而动。而此曰动而陷。则倒说故也。朱子曰。凡卦。皆从内卦说。出去上卦。

蒙卦之德。陷而止。

需卦之德。健而陷。

讼卦之德。陷而健。

师卦之德。陷而顺。

比卦之德。顺而陷。

小畜卦德。健而入。

履卦之德。说而健。

泰卦之德。健而顺。

否卦之德。顺而健。

同人卦德。丽而健。

大有卦德。健而丽。

谦卦之德。止而顺。

豫卦之德。顺而动。

随卦之德。动而说。

蛊卦之德。入而止。

临卦之德。说而顺。

观卦之德。顺而入。

噬嗑卦德。动而明。

贲卦之德。明而止。

剥卦之德。顺而止。

复卦之德。动而顺。

无妄卦德。动而健。

大畜卦德。健而止。

颐卦之德。动而止。

大过卦德。入而说。

习坎卦德。陷而陷。

重离卦德。明而明。

此篇。言上经卦德。

咸卦之德。止而说。

恒卦之德。入而动。

遁卦之德。止而健。

大壮卦德。健而动。

晋卦之德。顺而丽。

明夷卦德。丽而顺。

家人卦德。丽而入。

睽卦之德。说而丽。

蹇卦之德。止而陷。

解卦之德。陷而动。

损卦之德。说而止。

益卦之德。动而入。

夬卦之德。健而说。

姤卦之德。入而健。

萃卦之德。顺而说。

升卦之德。入而顺。

困卦之德。陷而说。

井卦之德。入而陷。

革卦之德。明而说。

鼎卦之德。入而丽。

震卦之德。动而动。

艮卦之德。止而止。

渐卦之德。止而入。

归妹卦德。说而动。

丰卦之德。明而动。

旅卦之德。止而丽。

巽卦之德。八而入。

兑卦之德。说而说。

涣卦之德。陷而入。

节卦之德。说而陷。

中孚卦德。说而入。

小过卦德。止而动。

既济卦德。明而陷。

未济卦德。陷而明。

此篇。言下经卦德。

乾卦之象。天也。

坤卦之象。地也。

屯卦之象。雷与水。

蒙卦之象。水与山。

需卦之象。天与水。

讼卦之象。水与天。

师卦之象。水与地。

比卦之象。地与水。

小畜卦象。天与风。

履卦之象。泽与天。

泰卦之象。天与地。

否卦之象。地与天。

同人卦象。火与天。

大有卦象。天与火。

谦卦之象。山与地。

豫卦之象。地与雷。

随卦之象。雷与泽。

蛊卦之象。风与山。

临卦之象。泽与地。

观卦之象。地与风。

噬嗑卦象。雷与火。

贲卦之象。火与山。

剥卦之象。地与山。

复卦之象。雷与地。

无妄卦象。雷与天。

大畜卦象。天与山。

颐卦之象。雷与山。

大过卦象。木与泽。

习坎卦象。水与水。

重离卦象。火与火。

此篇。言上经卦象。

咸卦之象。山与泽。

恒卦之象。风与雷。

遁卦之象。山与天。

大壮卦象。天与雷。

晋卦之象。地与火。

明夷卦象。火与地。

家人卦象。火与风。

睽卦之象。泽与火。

蹇卦之象。山与水。

解卦之象。水与雷。

损卦之象。泽与山。

益卦之象。雷与风。

夬卦之象。天与泽。

姤卦之象。风与天。

萃卦之象。地与泽。

升卦之象。风与地。

困卦之象。水与泽。

井卦之象。木与水。

革卦之象。火与泽。

鼎卦之象。木与火。

震卦之象。雷与雷。

艮卦之象。山与山。

渐卦之象。山与木。

归妹卦象。泽与雷。

丰卦之象。火与雷。

旅卦之象。山与火。

巽卦之象。风与风。

兑卦之象。泽与泽。

涣卦之象。水与风。

节卦之象。泽与水。

中孚卦象。泽与风。

小过卦象。山与雷。

既济卦象。火与水。

未济卦象。水与失。

此篇。言下经卦象。

天地之间。有理则有象。有象则有数。数者。气之用也。此天地自然之易也。所谓无画之易。是也。

有画之易。圣人皆是假借。此众人共晓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使人知所取舍而已。是故圣人因至显之象。验至微之理。即人事之当然。察天命之本然。则一部易。虽是卜筮之书。而其理。乃天人性命之书也。

夫易。一阴阳而已。天下万事万物。何者不出于易。何者不出于阴阳。

其道至大而无不包。其用至神而无不存。易之有卦爻者。可以言知。无卦爻者。不可以名求。则所谓易者。果何物也。此学易者之所当玩味也。

此篇。言易道之广大至微至显神妙不测。

易虽有一卦之定体。而道有变动。故六爻则无定用。而周流六虚。不可执一而定论也。

六爻。或有有应而凶者。或有无应而吉者。有应而吉者。无应而凶者。理之常也。

有应而凶者。无应而吉者。时事之使然也。

屯之六二。有应而邅如。

同人之六二。有应而吝焉。

夬九三。以授小人而凶。

剥六三。以应君子而无咎。

如恒。彖曰刚柔皆应。此六爻以应言也。

如艮。彖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此六爻。虽居相应之位。刚柔皆相敌而不相与。则虽应亦不应矣。

二体所以相应者。

初应四。四亦应初。

二应五。五亦应二。

三应上。上亦应三。

其实阳爻与阴爻应。阴爻与阳爻应。若皆阳皆阴。虽居相应之位。亦不应矣。诸卦皆然。

孔子曰。文不当故吉凶生焉。又曰。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千变万化。与时推移。涵有浑全则寂然不动。流行贯彻则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至妙者乎。若一时索卦。则拘而不变。一事明爻。则塞而不通。非易也。徒知卦爻彖象之义。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何以知之。必也得之于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始可谓之知易也。不然则有捕风失实之病矣。

此篇。言易卦六爻之应与不应。又言君子用易之方。

易。逆数也。

数往者顺。

知来者逆。

易之生卦。则以干兑离震巽坎艮坤为次。故皆逆数也。

如横图之序。与圆图之右方而已。故曰易。逆数也。

起震而历离兑。以至于干数。已生之卦也。言自东北之震卦。至于乾卦也。此所谓数往者顺也。如今日覆讣昨日。故曰数往者顺。

又自巽而历坎艮。以至于坤。推未生之卦也。如今日逆计来日。故知来者逆。

邵子以数往者顺一段。为指圆图而言卦气之所以行。易逆数一段。为指横图而言卦画之所以生。非本义发邵子之蕴。则学者孰知此所谓先天之学哉。朱子之功所以为大也。

此段。易之最难知处。故又图卦以示之。观者详之。

此篇。言易之逆数一顺一逆。而卦气之所以运。卦画之所以生。

易有爱恶相攻。如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以与初相爱也。

如同人九三。伏戎于莽恶九五也。

又有情相感伪相感者。

如中孚九二。鸣鹤在阴。以情感乎五也。

蒙六三。见金夫不有躬。以伪感乎二也。

有比爻吉者。复六二与初九比也。

有远爻吉者。姤九五与初六者是也。

凡此类。皆以此例考之。乃知圣人以此该括易之辞情。至为精密。

此篇。言六爻情伪相感之不同。

六十四卦。冒天下万物之理而象在其中矣。

三百八十四爻。尽天下万物之动而变在其中。

易不外乎天。天不外乎易。夫易。一太极而浑然无间者也。

夫易之道。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

作易之圣人。天不违易。不违。其唯易乎。

此篇。言易与天地准。又言圣人与易为一。而开物成务之道者。乃伏羲也。

中古。圣人设卦而观象。观象而系辞。系辞而明吉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

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

其道甚大。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乎。

变化云为。吉事有祥。故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圣人忧天下来世至矣。于易卦爻之中。硏出至深至微至隐至赜难见底道理以示人。学易用易之方。非圣人不能也。

与作者之圣。其功一也。

此篇。言文王周公所作卦辞爻辞至赜之理。以开千万世学易用易之无穷。

大哉。孔子生于三圣之后。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大于作者矣。

何谓也。于易既作彖传。以释文王卦辞。又作大象。以释文王一卦之象。又作小象。以释周公一爻之象。于是彖象之义显矣。

乾坤二卦。更说文言。以发明其义。推干之道。施于人事。于是天人之道见矣。

又述大传。以通论一经之大体凡例。

若徒有元易上下经而无大传。则理义之微莫显。象数之学不明。而易竟无以致用于万世。而适乎仁义中正之归矣。

呜呼。夫子学贯古今。道该穹壤。则通万世兼述作者也。贤于三圣远矣。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岂一时一圣人之所能备也哉。

是故。易始于羲皇。成于文王周公。大成于素三。前圣后圣。其揆一也。

非易则天道隐矣。非圣则易道隐矣。

皇天命羲皇作易以开物成务。命文王周公系辞以明吉凶。命孔子作十翼。专用义理。发挥经言。恭惟三古四圣一心。垂象炳明。千载是临。

此篇。言四圣作易之功万世不穷。

孔孟之后。遗经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传言。后生诵言而忘味。秦汉魏晋隋唐而下。盖无传矣。程叔子生于千四百年之后。悼斯道之堙晦。将俾后人沿流而求源。易传所以作也。若有善学者由此辞以得其意。则固在其人。

朱子赞云。程演周经。言尽理得。弥亿万年。永著常式。

程传。从孔子言理。

此篇。言程子易传之作有补于万世。

程子之后。朱子出焉。从伏羲言卜筮。本义所以作也。

易。只是当初为卜筮而作。使人因占决嫌疑定犹豫。以从道而成事业也。

孔子于卜筮之中。推演义理上去。此亦大段一义理也。程传所以作也。

非本义则卜筮隐矣。

非易传则理义隐矣。

然则二者不可相无也。

恭惟千载二贤一心。以是举之。其要斯得。

此篇。言朱子本义之作有补于万世。

凡卦象之意。皆物象之自然者也。

有自然之象。则便有自然之理。人之所共睹也。然常人见其象而昧其理。唯圣人见其象则知是理。知是理则制是器。

学者诚能虚心。以体天下之物。则精义妙道。莫不昭昭然接于吾之心目。然后真知道器之相合而显微之无间矣。

是故。大传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此篇。言前圣后圣之体易。皆因其固有者。

凡卦有以二体之义及二象而成者。如屯。取动乎险中与云雷。

讼。取上刚下险与天水违行。是也。

有取一爻者。成卦之由也。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是也。

有取二体。又取消长之义者。雷在地中复。山附于地剥。是也。

有取二象。兼取二爻。交变为义者。风雷益。兼取损上益下。山下有泽。损。兼取损下益上。是也。

有既以二象成卦。复取爻之义者。夬之刚决柔。姤之柔遇刚。是也。

有以用成卦者。巽乎水而上水井。木上有火鼎。是也。

鼎又以卦形为象。

有以形为象者。山下有雷颐。颐中有物曰噬嗑。是也。此成卦之义也。

此篇。言卦爻有取二体及二象者。又有一爻取义者。

易六十四卦彖辞。三十四卦言贞。然则不贞者。固不可以占也。

六十四卦首干次坤者。盖本天地之位。著君臣上下之分。以纪纲人极。今观乾坤二卦彖辞利贞安贞吉之训。可以见文王之心矣。

大抵皆因占以寓教。

如言利贞。不言利不贞。

言贞吉。不言不贞吉之类。

贞。便是一个正固底道理。

圣人之道虽四。圣人之教一。一者何。占是也。

此圣人之精意所寓。学者所当潜心焉。

此篇。言圣人因占寓教之微意。

圣人因其物象以设卦。则象在卦先矣。

设卦以立其象。则象在卦中。

如颐卦。象在卦先。井卦。象在卦后。

文王卦辞。取象于坤之牝马。

周公爻辞。取象于干之潜龙。

龙。行天之物也。

马。行地之物也。

各以其类立象而示人。

此篇。言因象设卦。设卦立象之不同。

君子于易。取干之象。而以之自彊不息。

取坤之象。而以之厚德载物。

取屯之象。而以之经纶天下。

取蒙之象。而以之果行育德。

取需之象。而以之飮食宴乐。

取讼之象。而以之作事谋始。

取师之象。而以之容民畜象。

先王取比之象。而以之建万国亲诸侯。

君子取小畜之象。而以之懿文德。

取履之象。而以之辨上下定民志。

后取泰之象。而以之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君子取否之象。而以之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取同人之象。而以之类族辨物。

取大有之象。而以之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取谦之象。而以之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先王取豫之象。而以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君子取随之象。而以之向晦入宴息。

取蛊之象。而以之振民育德。

取临之象。而以之教思无穷。容保民无彊。

取观之象。而以之省方观民设教。

先王取噬嗑之象。而以之明罚敕法。

君子取贲之象。而以之明庶政无敢折狱。

上取剥之象。而以之厚下安宅。

先王取复之象。而以之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先王取无妄之象。而以之茂对时育万物。

君子取大畜之象。而以之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取颐之象。而以之慎言语节飮食。

取大过之象。而以之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取习坎之象。而以之常德行习教事。

大人取离之象。而以之继明照于四方。

此篇。言上经三十卦取象体易之事。

君子取咸之象。而以之虚受人。

取恒之象。而以之立不易方。

取遁之象。而以之远小人。不恶而严。

取大壮之象。而以之非礼弗履。

取晋之象。而以之自昭明德。

取明夷之象。而以之莅众用晦而明。

取家人之象。而以之言有物而行有恒。

取睽之象。而以之同而异。

取蹇之象。而以之反身修德。

取解之象。而以之赦过宥罪。

取损之象。而以之惩忿窒欲。

取益之象。而以之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取夬之象。而以之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后取姤之象。而以之施命诰四方。

君子取萃之象。而以之除戎器戒不虞。

取升之象。而以之顺德。积小以高大。

取困之象。而以之致命遂志。

取井之象。而以之劳民劝相。

取革之象。而以之治历明时。

取鼎之象。而以之正位凝命。

取震之象。而以之恐惧修省。

取艮之象。而以之思不出其位。

取渐之象。而以之居贤德善俗。

取归妹之象。而以之永终和敝。

取丰之象。而以之折狱致刑。

取旅之象。而以之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取巽之象。而以之申命行事。

取兑之象。而以之朋友讲习。

先王取涣之象。而以之亨于帝立庙。

君子取节之象。而以之制数度议德行。

取中孚之象。而以之议狱缓死。

取小过之象。而以之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取既济之象。而以之思患而豫防之。

取未济之象。而以之慎辨物居方。

此篇。言下经三十四卦取象体易之事。

易。道义之门。

有位可居。有门可出。在造化则易。在乎人则道义。

夫天地设位而变化行焉。犹知礼存性而道义出也。

是故。夫易理学之宗。礼乐之源。五经之本乎。

诚敬二字。出于庖羲心画。非理学之宗乎。履为礼豫为乐。非礼乐之源乎。

五经。出于后。非本乎。

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万物。生生不息。

易者。性命之书也。

天地之所不能违。

万象之所不能逃。

三才之所包括。

六虚之所周流。

寂而感。则无小无大。

感而寂。则无声无臭。

在乎人则有极。

在乎理则无极。

百王之所以治。

千圣之所以教。

万民之所以学。

治无穷。

教无穷。

学无穷。

往无穷。

来无穷。

其惟在一部易乎。

此篇。言易道义之门。礼乐之宗。理学之源。

乾坤。阴阳之纯者也。

坎离。阴阳之正者也。

震巽艮兑。阴阳之偏者也。

纯故居乎首。正故居乎中。偏故居乎末。

正者为天地心。纯者为造化本。

坎藏天之阳中。受明为月。

离丽地之阴中。含明为日。

在地为水火而成形。

在天为日月而成象。

水火。为地之大用。

日月。为天之大用。

火与日而一阳。

水与月而一阴。

司暑司寒。

熯物润物。

此阴阳两个。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是故。乾坤。气化之始。咸恒。形化之始也。

坎中一阳。天一之水之象也。

离中一阴。地二之火之象也。

伏羲落笔之初。示人之意深矣。

此篇。言天地水火功用之大。

大畜。德之积也。

大壮。德之强也。

大有。德之富也。

大过。德之盛也。

大畜。天在山中。

大壮。雷在天上。

大有。火在天上。

大过。水在木上。

大畜。以道德充广。

大壮。以非礼不履。

大有。以顺天休命。

大过。以不惧不闷。

此篇。言三陈四卦。以明正学之功。

谦。德之本也。

困。德之辨也。

巽。德之制也。

谦。君子有终。

困。穷以通。

巽。潜隐不露。

谦以制礼。

困以寡怨。

巽以行权。

此篇。言三陈三卦。以明处忧患之道。

上经之始终。以立造化之体。天地日月之四象也。

下经之始终。以致造化之用。山泽水火之交不交也。

天地之道。不过于阴阳。

五行之用。莫先于水火。

上篇。首天地阴阳之纯者。故以水火之正者终焉。

下篇。首夫妇阴阳之交也。故以水火之杂者终焉。

既济之后。犹有未济者。圣人示造化之用。终则有始也。

此篇。言文王上下经体用始终之不同。

杂卦上三十卦。终之以困柔掩刚也。

下三十四卦。终之以夬刚决柔也。

柔掩刚。君子不失其所亨。

刚决柔。君子道长。小人道消矣。

天地间。刚柔每每相杂。至若君子之为刚。小人之为柔。决不可使相杂也。

杂卦之末。夫子特分别君子小人之道。言之夬之一阴。决尽则为干也。以皇极经世考之。干已会之终。尧舜雍煕之世也。

呜呼。任贤勿贰。去邪勿疑。疑谋勿成。此所谓夬之决也。后之治天下者。亦法尧舜而已。

此篇。言君子决小人致雍煕之世。

程子曰。乾坤古无。此二字。作易者特立此。以明难明之道。

朱子曰。易不过只是一个阴阳奇偶。千变万化。则易之体立。

易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又曰。乾坤。易之门。又曰。乾刚坤柔。

言诸卦刚柔之画。皆由乾坤合德而成也。

读易者。须先知此义。而又识易有理象数辞。四者未尝相离。

理者。无形而当然之理也。

象者。仿佛而理之似者也。

数者。气之分限而节度处也。

辞者。文王周公所系之辞也。

盖有如是之理。必有如是之象。有如是之象。必有如是之数。有如是之数。便不能无辞。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有自然之象。圣人因之。以明其象之吉凶悔吝。

如初九潜龙勿用。初潜象。九龙象。勿用占辞。初阳之象。如潜龙之象。有甚用勿用可也。圣人之戒也。

易流行而至此者。易也。定理之当然者。道也。读易者先看易之道理卦象爻义。次看阳一阴二卦爻辞吉凶悔吝。

此篇。言乾坤二卦易之奥府。又言理象之相为显微无间。

易有三样象。

有本画自有之象。

有实取诸物之象。

有圣人以意自取那象来。

靠定象上去看。便滋味长。

得其理则象数在其中。千万世学者。当知易本卜筮之书。

朱子曰。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

大传曰。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

卜筮之中。又有无限理义。故孔子推说作十翼以发明之。尤见易道之无穷矣。

此篇。言易有本象取象。又言象上看得。

象之所言。如牝马牝牛匪人女壮栋挠甁羸之类。文王之取象。若可恶矣。然天下至颐所在而不可恶也。

爻之所言如户庭无咎。门庭则凶。弗过遇之。弗遇过之。先号后笑。先笑后号之类。周公之取象。若可恶矣。然天下至动所关而不可乱也。

君子拟易而言。议易而动。一言一动。无非易矣。

圣人之于爻。必观会通。以行典礼。况学者乎。

学易者。须拟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则言之浅深详略。必各当其理。议其所合之爻以制动则动之。久速仕止。必各当于时。而易之变化。成于吾身矣。故曰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此之谓也。

此篇。言君子学易而尚其辞尚其变之事。

说卦。言易之象。

序卦。言易之常。

杂卦。言易之变。

是以。易。终于杂卦而交易变易之义。愈可见矣。

朱子曰。杂卦。反复之义。只是反复。则其吉凶祸福动静刚柔。皆相反也。

此交易变易之义也。于杂之中而有不杂者存焉。观者慎思明辨。

此篇。言易道之常变交易博易之无方。

易。自太极而分阴阳。变化在物。莫非象也。

说卦。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

干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

干称父。坤称母。震长男。巽长女之类。

此三章。正象也。

干。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以下八章。别象也。

天地间万物之象。无不本于圆方。善观物者。触类而通其馀矣。

此篇。言八卦正象别象之不同。

大衍之数。五十去一而用四十九。四十九。信手平分而为二。以象天地。挂其一以象三才。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

三变而成一爻。

十八变而成卦。

策数。四五为少。九八为多。

是故。三少为老阳。

三多为老阴。

两多一少。为少阳。

两少一多。为少阴。

老阳。其画为▭。

少阴。其画为ꁌ。

少阳。其画为−。

老阴。其画为×。

二老变。二少不变。

考其卦之变而占其事之吉凶。

朱子曰。凡卦。六爻皆不变。则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

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

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

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彖辞。而以本卦为贞。支卦为悔。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

四爻变。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仍以下爻为主。

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

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馀卦。占之卦彖辞。

此篇。言揲蓍之法。

呜呼。易。五经之全体也。四圣之大用也。

其为书也。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为一者也。

易之全体理在天地者。大用道在圣人者。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故散之在理则为万殊。统之在道则为一致耳。要之三百八十四爻。其唯一时字乎。曰。一时字也。何以知之。易之未济之末曰。亦不知节也。节即所谓中也。不知节。不知随时而取中也。大易教人之意切矣。呜呼大哉。

此篇。言易之大用。唯在一时字。

遁庵先生辑著大易理象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