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立教十五论

重阳立教十五论
作者:王喆
本作品收录于《正统道藏

第一 住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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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出家者,先须投庵。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渐得安,气神和畅,入真道矣!凡有动作,不可过劳,过劳则损气;不可不动,不动则气血凝滞,须要动静得其中,然后可以守常安分,此是住庵之法。

第二 云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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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游历之道有二:一者看山水明秀、花木之红翠,或翫州府之繁华,或赏寺观之楼阁,或寻朋友以纵意,或为衣食而留心,如此之人,虽行万里之途,劳形费力,遍览天下之景,心乱气衰,此乃虚云游之人。二者,参寻性命,求问妙玄,登巇崄之高山,访明师之不惓,渡喧轰之远水,问道无厌。若一句相投,便有圆光内发,了生死之大事,作全真之丈夫。如此之人,乃真云游也!

第三 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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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之道,不可寻文而乱目,当宜采意以合心。舍书探意、采理,舍理采趣,采得趣,则可以收之入心,久久精诚,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踊跃,无所不通,无所不解。若到此,则可以收养,不可驰骋耳,恐失于性命。若不穷书之本意,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夸讶才俊,无益于修行,有伤于神气,虽多看书,与道何益?既得书意,可深藏之。

第四 论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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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者,乃山川之秀气,草木之精华。一温一寒,可补可泄;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学者,活人之性命;若盲毉者,损人之形体。学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无以助道。不可执著,则有损于阴功,外贪财货,内费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来生之报,吾门高弟,仔细参详。

第五 论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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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庵草舍,须要遮形,露宿野眠,触犯日月。茍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人之活计。斫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只修外功,不修内行,如画饼充饥,积雪为粮,虚劳众力,到了成空。有志之人,早当觅身中宝殿,体外朱楼,不解修完,看看倒塌。聪明君子,细细察详。

第六 论合道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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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然先择人而后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后择人。不可相恋,相恋则系其心;不可不恋,不恋则情相离。恋与不恋,得其中道可矣!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干打哄,此三不合也。立身之本在丛林,全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择高明者,是上法也。

第七 论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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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坐也。真坐者,须十二时辰,住行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即不名静坐。能如此者,虽身处于尘世,名已列于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圣贤。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第八 论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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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论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住行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无(《道藏》原本作“为”,据上下文意,当改为“无”)病患矣!

第九 论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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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如调琴,弦紧则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则又如铸剑,钢多则折,锡多则卷,钢锡得中,则剑可铸(《道藏》原本,并无“铸”字,依上下文意,当增之)矣;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第十 论匹配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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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气聚于中宫,三元攒于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百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于天上。

第十一 论混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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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者神也,命者气也。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渗漏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 论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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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 论超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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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心忘虑念,即超欲界;心忘诸境,即超色界;不著空见,即超无色界;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在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 论养身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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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者,无形之相也。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 论离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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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今之人,欲永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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