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增奏荐员数敕

量增奏荐员数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诸道奏荐州县官,各定员数,今宜增益,以广搜扬。使相先许一年荐三人,今许荐五人。不带使相先许荐二人,今许荐三人。直属京防御团练使先许荐一人,今许荐二人。念应举之流,甚艰杂于取事,当及第之后,尚迢递于授官。小而得簿尉者全稀,老不为令录者极众。即不得荐新罢任及过格之人,如未曾有官,即许奏初官。已有官者,当别比拟。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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