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铁路机车车辆检修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1. 中华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交通部(69)交路字第 25672 号令订定发布
  2.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四月十五日交通部(77)交路发字第 7708 号令修正发布
  3. 中华民国七十八年九月十五日交通部(78)交路发字第 7836 号令修正发布第 13 条条文
  4. 中华民国八十五年八月二日交通部(85)交路发字第 8532 号令修正发布第 5 条条文
  5.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二月九日交通部交路发字第093B000011号令修正发布第 2、4、5、8、11、20 条条文
  6.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118号令修正发布全文 27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7. 中华民国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监(一)字第 10597000351号令修正发布全文 38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8.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127900009 号令修正发布第 9、10、28~30、33~35、37 条条文;删除第 36 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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