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
一、西藏地方全权代表
-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