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作者:胡适

  这个题目是我在山东道上想着的,后来曾在天津学生联合会的学术讲演会讲过一次,又在唐山的学术讲演会讲过一次。唐山的演稿由一位刘赞清君记出,登在1月15日《时事新报》上。我这一篇的大意是对于新村的运动贡献一点批评。这种批评是否合理,我也不敢说。但是我自信这一篇文字是研究考虑的结果,并不是根据于先有的成见的。

九,一,二二

  本篇有两层意思。一是表示我不赞成现在一般有志青年所提倡,我所认为“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一是提出我所主张的“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就是“社会的”新生活。

  先说什么叫做“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月二夜(就是我在天津讲演前一晚),杜威博士在天津青年会讲演《真的与假的个人主义》,他说:个人主义有两种:

  (1)假的个人主义——就是为我主义(Egoism) 他的性质是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众的利益。

  (2)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 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

  杜威先生极力反对前一种假的个人主义,主张后一种真的个人主义。这是我们都赞成的。但是他反对的那种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的害处,是大家都明白的。因为人多明白这种主义的害处,故他的危险究竟不很大。例如东方现在实行这种极端为我主义的“财主督军”,无论他们眼前怎样横行,究竟逃不了公论的怨恨,究竟不会受多数有志青年的崇拜。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主义的危险是很有限的。但是我觉得“个人主义”还有第三派,是很受人崇敬的,是格外危险的。这一派是:

  (3)独善的个人主义 他的共同性质是:不满意于现社会,却又无可如何,只想跳出这个社会去寻一种超出现社会的理想生活。

  这个定义含有两部分:(1)承认这个现社会是没有法子挽救的了:(2)要想在现社会之外另寻一种独善的理想生活。自有人类以来,这种个人主义的表现也不知有多少次了。简括说来,共有四种:

  (一)宗教家的极乐国 如佛家的净土,犹太人的伊丁园,别种宗教的天堂,天国,都属于这一派。这种理想的原起,都由于对现社会不满意。因为厌恶现社会,故悬想那些无量寿,无量光的净土;不识不知,完全天趣的伊丁园;只有快乐,毫无痛苦的天国。这种极乐国里所没有的,都是他们所厌恨的;所有的,都是他们所梦想而不能得到的。

  (二)神仙生活 神仙的生活也是一种悬想的超出现社会的生活。人世有疾病痛苦,神仙无病长生;人世愚昧无知,神仙能知过去未来;人生不自由,神仙乘云遨游,来去自由。

  (三)山林隐逸的生活 前两种是完全出世的;他们的理想生活是悬想的,渺茫的,出世生活。山林隐逸的生活虽然不是完全出世的,也是不满意于现社会的表示。他们不满意于当时的社会政治,却又无能为力,只得隐姓埋名,逃出这个恶浊社会去做他们自己理想中的生活。他们不能“得君行道”,故对于功名利禄,表示藐视的态度;他们痛恨富贵的人骄奢淫佚,故说富贵如同天上的浮云,如同脚下的破草鞋。他们痛恨社会上有许多不耕而食,不劳而得的“吃白阶级”,故自己耕田锄地,自食其力。他们厌恶这污浊的社会,故实行他们理想中梅妻鹤子,渔蓑钓艇的洁净生活。

  (四)近代的新村生活 近代的新村运动,如十九世纪法国、美国的理想农村,如现在日本日向的新村,照我的见解看起来,实在同山林隐逸的生活是根本相同的。那不同的地方,自然也有。山林隐逸是没有组织的,新村是有组织的:这是一种不同。隐遁的生活是同世事完全隔绝的,故有“不知有汉,遑论魏晋”的理想;现在的新村的人能有赏玩Rodin同Cézanne的幸福,还能在村外著书出报:这又是一种不同。但是这两种不同都是时代造成的,是偶然的,不是根本的区别。从根本性质上看来,新村的运动都是对于现社会不满意的表示。即如日向的新村,他们对于现在“少数人在多数人的不幸上,筑起自己的幸福”的社会制度,表示不满意,自然是公认的事实。周作人先生说日向新村里有人把中国看作“最自然,最自在的国”(《新潮》二,页七五)。这是他们对于日本政制极不满意的一种牢骚话,很可玩味的。武者小路实笃先生一般人虽然极不满意于现社会,却又不赞成用“暴力”的改革。他们都是“真心仰慕着平和”的人。他们于无可如何之中,想出这个新村的计划来。周作人先生说,“新村的理想,要将历来非暴力不能做到的事,用和平方法得来”(《新青年》七,二,一三四)。这个和平方法就是离开现社会,去做一种模范的生活。“只要万人真希望这种的世界,这世界便能实现。”(《新青年》同上)这句话不但是独善主义的精义,简直全是净土宗的口气了!所以我把新村来比山林隐逸,不算冤枉他;就是把他来比求净土天国的宗教运动,也不算玷辱他。不过他们的“净土”是在日向,不在西天罢了。

  我这篇文章要批评的“个人主义的新生活”,就是指这一种跳出现社会的新村生活。这种生活,我认为“独善的个人主义”的一种。“独善”两个字是从孟轲“穷则独善其身”一句话上来的。有人说:新村的根本主张是要人人“尽了对于人类的义务,却又完全发展自己个性”;如此看来,他们既承认“对于人类的义务”,如何还是独善的个人主义呢。我说:这正是个人主义的证据。试看古往今来主张个人主义的思想家,从希腊的“狗派”(Cynic)以至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那一个不是一方面崇拜个人,一方面崇拜那广漠的“人类”的?主张个人主义的人,只是否认那些切近的伦谊,——或是家族,或是“社会”,或是国家,——但是因为要推翻这些比较狭小逼人的伦谊,不得不捧出那广漠不逼人的“人类”。所以凡是个人主义的思想家,没有一个不承认这个双重关系的。

  新村的人主张“完全发展自己个性”,故是一种个人主义。他们要想跳出现社会去发展自己个性,故是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

  这种新村的运动,因为恰合现在青年不满意于现社会的心理?故近来中国也有许多人欢迎,赞叹,崇拜。我也是敬仰武者先生一班人的,故也曾仔细考究这个问题。我考究的结果是不赞成这种运动。我以为中国的有志青年不应该仿行这种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这种新村的运动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地方呢?

  第一,因为这种生活是避世的,是避开现社会的。这就是让步。这便不是奋斗。我们自然不应该提倡“暴力”,但是非暴力的奋斗是不可少的。我并不是说武者先生一班人没有奋斗的精神。他们在日本能提倡反对暴力的论调,——如《一个青年的梦》——自然是有奋斗精神的。但是他们的新村计划想避开现社会里“奋斗的生活”,去寻那现社会外“生活的奋斗’,这便是一大让步。武者先生的《一个青年的梦》里的主人翁最后有几句话,很可玩味。他说:

  ……请宽恕我的无力。——宽恕我的话的无力。但我心里所有的对于美丽的国的仰慕,却要请诸君体察的。(《新青年》七,二,一〇二)

  我们对于日向的新村应该作如此观察。

  第二,在古代,这种独善主义还有存在的理由;在现代,我们就不该崇拜他了。古代的人不知道个人有多大的势力,故孟轲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古人总想,改良社会是“达”了以后的事业,——是得君行道以后的事业:故承认个人——穷的个人——只能做独善的事业,不配做兼善的事业。古人错了。现在我们承认个人有许多事业可做。人人都是一个无冠的帝王,人人都可以做一些改良社会的事。去年的五四运动和六三运动,何尝是“得君行道”的人做出来的?知道个人可以做事,知道有组织的个人更可以作事,便可以知道这种个人主义的独善生活是不值得摹仿的了。

  第三,他们所信仰的“泛劳动主义”是很不经济的。他们主张:“一个人生存上必要的衣食住,论理应该用自己的力去得来,不该要别人代负这责任。”这话从消极一方面看,——从反对那“游民贵族”的方面看,——自然是有理的。但是从他们的积极实行方面看,他们要“人人尽劳动的义务,制造这生活的资料”,——就是衣食住的资料,——这便是“矫枉过正”了。人人要尽制造衣食住的资料的义务,就是人人要加入这生活的奋斗(周作人先生再三说新村里平和幸福的空气,也许不承认“生活的奋斗”的话;但是我说的,并不是人同人争面包米饭的奋斗,乃是人在自然界谋生存的奋斗;周先生说新村的农作物至今还不够自用,便是一证)。现在文化进步的趋势,是要使人类渐渐减轻生活的奋斗至最低度,使人类能多分一些精力出来,做增加生活意味的事业。新村的生活使人人都要尽“制造衣食住的资料”的义务,根本上否认分功进化的道理,增加生活的奋斗,是很不经济的。

  第四,这种独善的个人主义的根本观念就是周先生说的“改造社会,还要从改造个人做起”。我对于这个观念,根本上不能承认。这个观念的根本错误在于把“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分作两截;在于把个人看作一个可以提到社会外去改造的东西。要知道个人是社会上种种势力的结果。我们吃的饭,穿的衣服,说的话,呼吸的空气,写的字,有的思想,……没有一件不是社会的。我曾有几句诗,说:“……此身非吾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当时我以为把一半的我归功社会,总算很慷慨了。后来我才知道这点算学做惜了!父母给我的真是极少的一部分。其余各种极重要的部分,如思想,信仰,知识,技术,习惯,……等等,大都是社会给我的。我穿线袜的法子是一个徽州同乡教我的;我穿皮鞋打的结能不散开,是一个美国女朋友教我的。这两件极细碎的例,很可以说明这个“我”是社会上无数势力所造成的。社会上的“良好分子”并不是生成的,也不是个人修炼成的,——都是因为造成他们的种种势力里面,良好的势力比不良的势力多些。反过来,不良的势力比良好的势力多,结果便是“恶劣分子”了。古代的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只为要妄想凭空改造个人,故主张正心,诚意,独善其身的办法。这种办法其实是设有办法,因为没有下手的地方。近代的人生哲学渐渐变了,渐渐打破了这种迷梦,渐渐觉悟:改造社会的下手方法在于改良那些造成社会的种种势力,——制度,习惯,思想,教育,等等。那些势力改良了,人也改良了。所以我觉得“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还是脱不了旧思想的影响。我们的根本观念是:

  个人是社会上无数势力造成的。

  改造社会须从改造这些造成社会,造成个人的种种势力做起。

  改造社会即是改造个人。

  新村的运动如果真是建筑在“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个人做起”一个观念上,我觉得那是根本错误了。改造个人也是要一点一滴的改造那些造成个人的种种社会势力。不站在这个社会里来做这种一点一滴的社会改造,却跳出这个社会去“完全发展自己个性”,这便是放弃现社会,认为不能改造;这便是独善的个人主义。

  以上说的是本篇的第一层意思。现在我且简单说明我所主张的“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是什么。这种生活是一种“社会的新生活”;是站在这个现社会里奋斗的生活;是霸占住这个社会来改造这个社会的新生活。他的根本观念有三条:

  (1)社会是种种势力造成的,改造社会须要改造社会的种种势力。这种改造一定是零碎的改造,——一点一滴的改造,一尺一步的改造。无论你的志愿如何宏大,理想如何彻底,计划如何伟大,你总不能拢统的改造,你总不能不做这种“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的工夫。所以我说:社会的改造是这种制度那种制度的改造,是这种思想那种思想的改造,是这个家庭那个家庭的改造,是这个学堂那个学堂的改造。

  (附注)有人说:“社会的种种势力是互相牵掣的,互相影响的。这种零碎的改造,是不中用的。因为你才动手改这一种制度,其余的种种势力便围拢来牵掣你了。如此看来,改造还是该做拢统的改造。”我说不然。正因为社会的势力是互相影响牵掣的,故一部分的改造自然会影响到别种势力上去。这种影响是最切实的,最有力的。近年来的文字改革,自然是局部的改革,但是他所影响的别种势力,竟有意想不到的多。这不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吗?

  (2)因为要做一点一滴的改造,故有志做改造事业的人必须要时时刻刻存研究的态度,做切实的调查,下精细的考虑,提出大胆的假设,寻出实验的证明。这种新生活是研究的生活,是随时随地解决具体问题的生活。具体的问题多解决了一个,便是社会的改造进了那么多一步。做这种生活的人要睁开眼睛,公开心胸;要手足灵敏,耳目聪明,心思活泼;要欢迎事实,要不怕事实;要爱问题,要不怕问题的逼人!

  (3)这种生活是要奋斗的。要避世的独善主义是与人无忤,与世无争的,故不必奋斗。这种“淑世”的新生活,到处翻出不中听的事实,到处提出不中听的问题,自然是很讨人厌的,是一定要招起反对的。反对就是兴趣的表示,就是注意的表示。我们对于反对的旧势力,应该作正当的奋斗,不可退缩。我们的方针是:奋斗的结果,要使社会的旧势力不能不让我们;切不可先就偃旗息鼓退出现社会去,把这个社会双手让给旧势力。换句话说,应该使旧社会变成新社会,使旧村变为新村,使旧生活变为新生活。

  我且举一个实际的例。英美近二三十年来,有一种运动,叫做“贫民区域居留地”的运动(Social Settlements)。这种运动的大意是:一班青年的男女,——大都是大学的毕业生,——在本城拣定一块极龌龊,极不堪的贫民区域,买一块地,造一所房屋。这一班人便终日在这里面做事。这屋里,凡是物质文明所赐的生活需要品,——电灯,电话,热气,浴室,游水池,钢琴,话匣,等等,——无一不有。他们把附近的小孩子,——垢面的孩子,顽皮的孩子,——都招拢来,教他们游水,教他们读书,教他们打球,教他们演说辩论,组成音乐队,组成演剧团,教他们演戏奏艺。还有女医生和看护妇,天天出去访问贫家,替他们医病,帮他们接生和看护产妇。病重的,由“居留地”的人送入公家医院。因为天下贫民都是最安本分的,他们眼见那高楼大屋的大医院,心里以为这定是为有钱人家造的,决不是替贫民诊病的;所以必须有人打破他们这种见解,教他们知道医院不是专为富贵人家的。还有许多贫家的妇女每日早晨出门做工,家里小孩子无人看管,所以“居留地”的人教他们把小孩子每天寄在“居留地”里,有人替他们洗浴,换洗衣服,喂他们饮食,领他们游戏。到了晚上,他们的母亲回来了,各人把小孩领回去。这种小孩子从小就在洁净慈爱的环境里长大,渐渐养成了良好习惯,回到家中,自然会把从前的种种污秽的环境改了。家中的大人也因时时同这种新生活接触,渐渐的改良了。我在纽约时,曾常常去看亨利街上的一所居留地,是华德女士(Lilian Wald)办的。有一晚我去看那条街上的贫家子弟演戏,演的是贝里(Barry)的名剧。我至今回想起来,他们演戏的程度比我们大学的新戏高得多咧!

  这种生活是我所说的“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是我所说的“变旧社会为新社会,变旧村为新村”的生活!这也不是用“暴力”去得来的!我希望中国的青年要做这一类的新生活,不要去模仿那跳出现社会的独善生活。我们的新村就在我们自己的旧村里!我们所要的新村是要我们自己的旧村变成的新村!

  可爱的男女少年!我们的旧村里我们可做的事业多得很咧!村上的鸦片烟灯还有多少?村上的吗啡针害死了多少人?村上缠脚的女子还有多少?村上的学堂成个什么样子?村上的绅士今年卖选票得了多少钱?村上的神庙香火还是怎么兴旺?村上的医生断送了几百条人命?村上的煤矿工人每日只拿到五个铜子,你知道吗?村上多少女工被贫穷逼去卖淫,你知道吗?村上的工厂没有避火的铁梯,昨天火起,烧死了一百多人,你知道吗?村上的童养媳妇被婆婆打断了一条腿,村上的绅士逼他的女儿饿死做烈女,你知道吗?

  有志求新生活的男女少年!我们有什么权利,丢开这许多的事业去做那避世的新村生活!我们放着这个恶浊的旧村,有什么面孔,有什么良心,去寻那“和平幸福”的新村生活!

九,一,二六
(原载1920年1月15日上海《时事新报》,又载1920年4月1日《新潮》第2卷第3号)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62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6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包括两岸四地、马来西亚),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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