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香港 革命文学
作者:鲁迅
《尘影》题辞
本作品收录于《而已集

今年在南方,听得大家叫“革命”,正如去年在北方,听得大家叫“讨赤”的一样盛大。

而这“革命”还侵入文艺界里了。

最近,广州的日报上还有一篇文章指示我们,叫我们应该以四位革命文学家为师法:意大利的唐南遮,德国的霍普德曼,西班牙的伊本纳兹,中国的吴稚晖。

两位帝国主义者,一位本国政府的叛徒,一位国民党救护的发起者,都应该作为革命文学的师法,于是革命文学便莫名其妙了,因为这实在是至难之业。

于是不得已,世间往往误以两种文学为革命文学:一是在一方的指挥刀的掩护之下,斥骂他的敌手的;

一是纸面上写著许多“打,打”,“杀,杀”,或“血,血”的。

如果这是“革命文学”,则做“革命文学家”,实在是最痛快而安全的事。

从指挥刀下骂出去,从裁判席上骂下去,从官营的报上骂开去,真是伟哉一世之雄,妙在被骂者不敢开口。而又有人说,这不敢开口,又何其怯也?对手无“杀身成仁”之勇,是第二条罪状,斯愈足以显革命文学家之英雄。所可惜者只在这文学并非对于强暴者的革命,而是对于失败者的革命。

唐朝人早就知道,穷措大想做富贵诗,多用些“金”“玉”“锦”“绮”字面,自以为豪华,而不知适见其寒蠢。真会写富贵景象的,有道:“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全不用那些字。“打,打”,“杀,杀”,听去诚然是英勇的,但不过是一面鼓。即使是鼙鼓,倘若前面无敌军,后面无我军,终于不过是一面鼓而已。

我以为根本问题是在作者可是一个“革命人”,倘是的,则无论写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学”。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赋得革命,五言八韵”,是只能骗骗盲试官的。

但“革命人”就希有。俄国十月革命时,确曾有许多文人愿为革命尽力。但事实的狂风,终于转得他们手足无措。显明的例是诗人叶遂宁的自杀,还有小说家梭波里,他最后的话是:“活不下去了!”

在革命时代有大叫“活不下去了”的勇气,才可以做革命文学。

叶遂宁和梭波里终于不是革命文学家。为什么呢,因为俄国是实在在革命。革命文学家风起云涌的所在,其实是并没有革命的。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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