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郭奉一论苏践言等处绞奏

驳郭奉一论苏践言等处绞奏
作者:徐有功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63

践言、践忠,良嗣之子,缘其父逆,并合绞刑。但为敕称屈法申恩,特降非常之霈。又言念劳志切,惟旧情深,特免斫棺之刑,宽其籍没之典,两节皆具特字,信知恩是非常。父免斫棺之刑,子无缘坐之死。既宽籍没之典,理绝收录其家。按《名例律》云:“因罪人以致罪。若罪人遇恩原减,亦推罪人原减法。”又云:“即缘坐家口虽以配没,罪人得免者亦免。”斫棺为其父逆,因父致其绞刑,父既特遇殊恩,子便不拘常律。践言等并即不合缘坐处,尽录奏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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