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洲先生集
重刊序
作者:申应朝
1873年
旧序

君子之仕。欲行其志也。志之不行而继以死。非君子之所欲也。鹤洲金文贞公。遭遇明时。策名登朝。恳恳以民国为心。其在台阁及论思之地。进则为章牍。退而有论著。其言皆军国利病。生民休戚。王政之所先务。而必以君德为本。可以措之天下国家。而不为空言无实。足见公所学之正所志之大也。使公处其位而行其政。可次第以举而不难于其所为。盖有素定也。然卒不能略施。而继之以死。呜呼。是岂公所欲哉。方公之为囊封也。所言者。弭灾之道。此未足以死公而不免于以身随之。则岂非命耶。况公之昌言正气。不负所学。而以忠义为肝胆。非如一时慷慨言事。以一节自夸诩也哉。是以。悲公之志。而诵公之言者盈一世。而圣主爀然有日月之更。至今且数百年。而咨嗟叹息。如昨日事。假使公得行其志于当时。人之慕之。未必若是其盛也。然则公之志。虽掩翳不章。而公之名。可终古而不泯。课其得失。必有尚论于百世之下矣。公又何憾焉。公之遗集。久已行于世。而犹有不尽裒稡者。七代孙万载虑愈远而愈有失也。勤勤掇拾于散佚之馀而重刊之。使应朝书其事。顾匪其人。惧不敢当。而生平仰公如星辰之在天。其何忍终辞。乃略叙其所感于中者。以为言。若公之文章。公岂待文而传哉。文将以公而益重。此不复述云。

圣上十年癸酉季夏。资宪大夫前任刑曹判书弘文馆提学东阳申应朝。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