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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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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
刘晏
716年—780年 唐
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人。七岁举神童,授秘书省正字。举贤良方正,累官户部侍郎,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使。
宝应二年
迁吏部尚书平章事,罢为太子宾客,俄兼御史大夫。与第五琦分领天下金谷,军国之用,皆仰于晏。
大历十三年
为尚书左仆射。德宗立,杨炎诬构其罪,贬忠州刺史,寻赐死,年六十五。
贞元五年
,帝悟其冤,追赠郑州刺史,加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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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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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卷123
》,出自
刘昫
《
旧唐书
》
《
新唐书·卷149
》,出自《
新唐书
》
奏禁隔断练湖状
遗元载书
该唐朝作者的全部原创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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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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