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2月
编辑- 2月27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林护发〔2020〕22号)
- 2月6日(10日发)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稽〔2020〕28号)
2020年1月
编辑- 1月26日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
- 1月21日(24日发)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市监明电〔20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