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3年第2号.pdf/16

此页尚未校对

二十二、从九三八米高地起,界线蜿蜒向东偏北到九四二点二米高地,然 后沿山梁大体向东南行,经敖呼图勒(九六一点八米高地),到乌日 土沟晋额合(九八六点六米高地),再沿山梁蜿蜒向东北经九六三点九 米高地,到沙尔尼格(一〇〇四米高地),然后蜿蜒向东北经九三四点 ○米高地和九六七点二高地东南约○点九公里的一个山头,到标高为 一一一二点○米的浩勒特乌拉东偏南约○点八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再蜿 蜒向东偏北经一〇一七点五米高地偏南约二点三公里的山梁,然后大 体向东偏南到九二七点四米高地,再以直到标高为九三二米的沙尔恩 格尔(陶申陶勒盖),然后以直到额尔特(八四五点五米高地), 再向东北然后蜿蜒向东偏南经九四五点六米高地,到查干(一○一四 点〇米高地西偏南约一点五公里的一个山头),再大体向东到一〇三四 点五米高地西偏南约○点九公里的一个无名山头,然后沿山梁向西北到 九六九点八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北经一○四七点九米高地到标高为一 九六点三米的沙帕乌拉(纳姆吉乌拉),然后大体向东偏北转东南到 一一二三点〇米高地,再向南偏东沿山梁到四点二米高地以北的 一点三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蜿蜒向东北到一〇三〇点七米高地,再大 体向东南到一〇八九点〇米高地,然后沿山梁蜿蜒经过一一四二点七米 高地和一一八五点四米高地,到托盖河(布彦河)和从南面的一条支 流的汇合处。

二十三、从托盖河(布彦河)和从南面来的一条支流的汇合处起,界我以 直到一一一一点二高地,再以直到一〇八二点六米高地,然后以 直向东行约三点一公里,到一个无名山头,再沿山梁大体向东南转东 偏北到一〇九点五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北穿过戈特河到一三一九 点六米高地;再沿着戈特河和纳凌河(嘎勒达斯台因河)之间的分水岭 大体向东南,经过花台普敖包(一四〇〇点一米高地),到一四七〇点八 高地(标高为一四七〇米的都尔瑞敖包)东北一点九公里的 一个山头,然后沿着以乌尔浑河为一方、纳凌河(嘎达斯台因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