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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2007年法律 澳门2008年法律
制定机关: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澳门2009年法律
本作品收录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
通过日期 名称 摘要 状况
2009年12月18日 第16/2008号法律 修改五月十七日第2/93/M号法律集会权及示威权 已生效
2008年12月18日 第15/2008号法律 2009年财政年度预算案 已修改:最近一次修改请见第5/2009号法律
2008年11月16日 第14/2008号法律 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织法 已生效
2008年9月22日 第13/2008号法律 修改第3/2000号法律《立法会立法届及议员章程》 已生效
2008年9月23日 第12/2008号法律 修改第3/2004号法律《行政长官选举法》 已生效
2008年9月12日 第11/2008号法律 修改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 已生效
2008年8月13日 第10/2008号法律 修改立法会会期的开始日 已生效
2008年8月13日 第9/2008号法律 修改第12/2000号法律《选民登记法》 已生效
2008年8月12日 第8/2008号法律 修改《消费税规章 已生效
2008年8月5日 第7/2008号法律 劳动关系法 已修改并根据第134/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最近一次修改请见第8/2020号法律
2008年6月12日 第6/2008号法律 打击贩卖人口犯罪 已生效
2008年5月30日 第5/2008号法律 修正2008年财政年度预算 已生效
2008年5月20日 第4/2008号法律 废止六月二十八日第27/99/M号法令有关刑事诉讼及刑事性质的规定 已生效
2008年5月6日 第3/2008号法律 透过修改七月十五日第6/96/M号法律禁止层压式传销 已生效
2008年4月9日 第2/2008号法律 重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职程 已修改:最近一次修改请见第13/2021号法律
2008年2月27日 第1/2008号法律 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 已废止:根据第3/2011号法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