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lomoto2017
在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加入
- 第三十三条之二 (缔结联盟之同意):台湾地区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构)或各级地方立法机关,非经内政部会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报请行政院同意,不得与大陆地区地方机关缔结联盟。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已从事前项之行为,且于本条例修正施行后仍持续进行者,应自本条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请行政院同意;届期未报请同意或行政院不同意者,以未报请同意论。
- 第九十条 (罚则):具有第九条第四项身分之台湾地区人民(一、政务人员、直辖市长。二、于国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他经核定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从事涉及国家机密业务之人员。三、受前款机关委托从事涉及国家机密公务之个人或民间团体、机构成员。。前三款退离职未满三年之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担任其他职务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 前项以外之现职及退离职未满三年之公务员,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不具备前二项情形者,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