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公布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公布 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 2018年3月27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
發展改革委網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3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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