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關於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的通知

三部委關於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的通知
發改產業〔2021〕1102號
2021年7月27日
發布機關: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關於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的通知

發改產業〔2021〕1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信廳(委)、生態環境廳(局):

為深入貫徹《關於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推動家電更新消費的實施方案》(發改產業〔2020〕752號),推動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家電生產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按照企業自願、政府支持、示範引領、有序推進的原則,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依託產品銷售維修服務網絡構建廢舊家電逆向回收體系,進一步優化回收渠道,暢通家電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利用,促進家電更新消費,推動家電行業高質量發展,為培育完整內需體系,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發揮更加重要作用。

到2023年,發展一批家電生產企業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的示範標杆,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回收處理模式和經驗做法,重點家電品種規範回收利用率明顯提升,廢舊家電回收處理市場主體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支持家電企業履行回收責任的激勵機制不斷完善,生產企業更好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履行社會責任在家電行業形成共識、蔚然成風。

二、行動內容

(一)明確產品品類,確定企業範圍。

在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器4類家電產品中,鼓勵生產企業(按總公司計算)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參與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的企業(下稱責任企業)要明確納入回收目標制的產品品類,並按年度確定回收目標,包括年度回收量、年度回收率(年度回收率=年度回收量/前三年度平均銷售量)等數量目標和年度回收行為等行動目標。回收產品的數量統計不受品類和品牌限制。在評估中數量目標完成情況占70%,行動目標占30%。

(二)拓展回收渠道,創新回收方式。

鼓勵責任企業利用自身銷售渠道、售後服務網絡等開展廢舊家電逆向回收,不斷完善銷售服務體系的回收功能;聯合電商平台、家電賣場等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促進廢舊家電回收;加強與區域大型回收企業、有資質的拆解企業合作,建設基於家電更新信息的定向廢舊家電回收服務網絡。

(三)優化存儲設施,暢通運輸網絡。

鼓勵責任企業依託銷售網絡建設廢舊家電回收存儲設施,推動家電銷售網絡與儲運網絡一體化發展。引導責任企業與回收企業共建共享廢舊家電回收儲運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廢舊家電集散轉運中心,為責任企業儲運通行提供便利。

(四)加強流向管理,提升處理能力。

支持責任企業建設覆蓋家電回收、運輸和處置利用的信息系統,並同拆解企業信息系統對接共享,對廢舊家電實行統一編碼、轉運聯單,實現回收處理全流程可追溯。責任企業回收後的廢舊家電應全部交由有資質的拆解企業進行規範處理。責任企業可自建拆解生產線,按要求獲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後,開展規範拆解;或通過委託加工、聯合經營、股權合作等多種市場化方式,與有資質的廢舊家電拆解企業聯合開展廢舊家電加工處理,提高廢舊家電拆解企業的設備利用率。

(五)利用再生資源,推動綠色發展。

廢舊家電拆解企業要按照再生原料分類分級質量標準,不斷提升深度處理水平。責任企業要加大對再生原料的採購力度,建立綠色供應商名單。鼓勵責任企業與廢舊家電拆解企業聯合建立技術研發平台,加強對再生原料、再生產品和產品回用部件的研發,推動產品設計向易回收、易拆解方向予以優化。不斷提高再生資源的質量和利用水平,暢通廢物再生與循環利用渠道。

(六)創新政策支持,強化激勵約束。

制定出台具體激勵政策措施,優先支持責任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等方面的項目建設;將完成回收目標並達到國家有關管理要求的責任企業納入家電生產企業「綠色責任名單」,在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審批時優先支持。對責任企業所承諾的目標和任務進行評估並向社會公示。

三、工作安排

(一)編制和報送責任申請報告。

責任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編制《廢舊家電回收目標責任申請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提出本年度回收率、年度回收量等目標任務以及回收體系建設、家電拆解處理、信息化管理等具體建設方案和措施,並於每年1月31日前通過省級發展改革委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組織評審和公布責任企業名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建立家電回收目標責任制協同管理工作組和專家組,組織對責任企業報送的責任申請報告進行專家評審,研究提出符合實施廢舊家電回收目標責任制的責任企業名單,並於每年3月底前將責任企業名單及其回收目標任務向社會公布。

(三)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專項行動。

責任企業根據申請報告中提出的實施方案,對照提出的回收目標,細化任務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強化組織保障、技術支撐、信息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建設,確保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責任企業在下一年申請報告中要包括上一年回收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提供相關證明。責任企業開展年度回收目標責任制實施情況自我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在企業官網上公開發布。

(四)開展跟蹤評估和公示完成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對責任企業進行政策和技術指導,跟蹤並組織專家按年度評估責任企業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的情況。評估結果將向社會公布並作為激勵政策實施的重要依據。

聯繫人及電話:洪 斌 010-68501694

洪薪超 010-68505802

附件: 廢舊家電回收目標責任申請報告編寫大綱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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