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三門峽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制定機關:三門峽市水利局 2021年5月27日 |
http://slj.smx.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1367&rlmid=1374 |
◆單位名稱:
三門峽市水利局
◆單位地址:
三門峽市虢國路西段
◆郵政編碼:
47200
◆聯繫電話:
0398-2808085
◆傳真電話: 0398-2808119
◆網站地址:
www.slj.smx.gov.cn
◆電子郵箱:
smxslxc01@126.com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有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
(三) 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市水文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中央、省下達的和市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級和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按市政府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負責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開展重要河湖泊健康評估,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制定有關用水、節水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等制度,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河湖庫及灘地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水利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驗收與運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調度工作,負責全市河道採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指導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全市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規章草案和政策,編制移民規劃、計劃。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驗收、監督評估和後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負責監督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跨縣(市、區)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開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系統對外合作交流。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 自然災害防救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2.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生態環境局協商一致。
3.河道採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河道採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河道採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河道採砂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市交通運輸、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河道採砂監督管理工作。
4.市水利局與靈寶市政府共同領導靈寶市窄口水務管理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文明創建、綜合治理、新聞宣傳及意識形態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協調並負責統一辦理本部門全部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指導本系統政務服務及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
聯繫電話:2808085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聯繫電話:2808133
(三)財務科(審計科)。
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預算執行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資金財務管理工作;組織提出市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信貸的建議;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聯繫電話:2808716
(四)水政水資源管理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水利法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依法行政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指導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負責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負責水資源有償使用、水權制度建設工作;指導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指導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公報;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和制度,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承擔節約用水考核有關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聯繫電話:2808040
(五)規劃計劃科。
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按市政府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編制、審查、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擬訂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組織實施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實施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統籌治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系統對外合作交流;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
聯繫電話:2808026
(六)水利工程建設和水電管理科。
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負責病險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險加固工作;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聯繫電話:2808139
(七)運行管理與監督科。
負責水域及其岸線、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湖庫及河口、灘地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組織開展水庫大壩、堤防、水閘安全監測、鑑定及註冊登記工作,指導水庫養殖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稽察、監督評估和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稽察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水利行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聯繫電話:2808139
(八)水土保持科。
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核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工作。
聯繫電話:2808078
(九)農村水利科。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改造與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技術推廣;指導鄉鎮供水工作;指導水利扶貧工作。
聯繫電話:2808122
(十)移民安置科。
負責全市在建和擬建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協調、督導全市水利水電徵地移民補償和安置實施工作;負責移民安置規劃審核、組織實施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移民安置信訪工作;負責水利移民幹部業務培訓工作;承擔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審核上報工作。
聯繫電話:2808227
(十一)移民後期扶持科。
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工作;指導編制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和大中型水庫庫區、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徵地移民安置、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相關資金的使用管理;承擔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遺留問題、小型水庫移民困難處理工作。
聯繫電話:2808229
(十二)河長制工作科(水旱災害防禦科)。
負責全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擬訂有關工作計劃、政策、制度等;負責落實河長制工作任務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考核等;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大問題和重點事項;組織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水系連通工作;指導河道採砂規劃審批和計劃的編制,監督管理全市河道採砂工作,牽頭負責監督指導非季節性河流的採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等相關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負責全市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防洪保護區內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物資儲備與管理,指導水旱災害防禦隊伍建設與管理。
聯繫電話:2808048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下屬機構:
( 一 )三門峽市水資源管理處。
負責全市大中型水庫和槐扒黃河提水工程的管理工作。
聯繫電話: 2931102(傳真)
( 二 )三門峽市水庫運行調度中心。
負責市本級水庫運行與維護工作;承擔防汛抗旱調度,水庫控制運用計劃工作;承擔水庫大壩安全巡視檢查及防汛道路的維修養護工作;承擔水源保護工作,負責水質監測、污染防護,負責生態供水和居民生產生活供水,確保供水安全;組織水庫出險加固、養護修理等工作。
聯繫電話: 2808217
(三)三門峽市水旱災害防禦中心。
負責全市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的服務性工作;承擔水情旱情預警服務性工作,承擔全市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技術性工作;承擔全市水利物資儲備與管理服務性工作,承擔水旱災害防禦隊伍建設與管理的輔助性等工作。
聯繫電話:2808022
(四)三門峽市計劃節約用水服務中心。
負責計劃節約用水、節水型社會建設創建相關技術性工作;負責節水規劃、評價、水平衡測試、節水設施驗收相關輔助性工作;承擔水量核定及計量設施安裝運行的檢查等工作。
聯繫電話:2808040
(五)三門峽市河道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全市河道管理、完成河道治理年度任務;為全市河道暢通無阻提供維護和保障;負責全市河道的規劃管理和防洪治理利用;負責全市河道採砂管理工作;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
聯繫電話:2808048
(六)三門峽市澗河管理處。
負責澗河河道的規劃、治理、管理、保護和防洪工作;負責河道防汛及砂石采探管理工作;負責河堤綠化工作;負責沿河道路的維修、養護工作;協同土地、規劃部門出讓新造土地,並對湖河治理範圍內的基本建設進行管理等職能。
聯繫電話:2835696
(七)三門峽市城市引水管理處。
負責三門峽市城市引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工程進行巡查保護、保養、安全監測和維修;負責上游取水口與下游取水口之間水質安全的監管和保護工作;負責跨區域水量調度,協調水費的收繳和結算工作。
聯繫電話:2808047
(八)三門峽市水政水資源監察支隊。
負責水行政事業性規費徵收和稽查工作;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水事秩序;受委託查處水事違法案件;負責水政監察支隊自身建設,監督和指導縣級水行政監察隊伍建設、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與公安聯動執法工作等。
聯繫電話:2808103
(九)三門峽市水土保持預防監督檢測站。
負責全市《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行使水土保持監督權、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權;負責本轄區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監督縣(市、區)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審批及監督實施;按照《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負責對全市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並予以公告;協商解決地區間水土流失的防治糾紛。
聯繫電話:2807078
(十)三門峽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負責全市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查處工程質量管理違規事項,提請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違法單位進行處罰;負責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工程質量爭端;負責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標準研究,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掌握本區域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動態,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開展水利工程質量檢查活動。
聯繫電話:2808139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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