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比什凱克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
2014年9月12日於杜尚別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烏法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杜尚別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於2014年9月11日至12日在杜尚別舉行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並宣示如下:

世界正經歷複雜的過渡時期,其特點是,整個國際關係體系在轉型,世界格局多極化正在形成,國際經濟與國際政治不確定和不穩定性增多,地區和國際安全威脅增長。

在此背景下,各成員國重申,必須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及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準則進一步鞏固國際關係的法律基礎,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的政治、社會經濟發展道路。各成員國強調,互相尊重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內政,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原則是國際關係穩定發展的基礎。

各成員國呼籲在考慮所有國家合法利益的基礎上,建設一個沒有戰爭、沒有衝突、沒有暴力和壓迫的世界,發展全面平等互利的國際合作,實現共同、綜合、合作和可持續安全。成員國堅信,只有通過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及論壇的緊密協作,才能應對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跨國有組織犯罪、網絡安全威脅、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人為和自然災害、傳染病蔓延以及全球氣候變化影響等當今全球挑戰和威脅。

各成員國強調,要加強聯合國在國際關係中的核心協調作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在國家平等和夥伴關係的基礎上,促進雙邊和多邊合作不斷發展和深化。

上合組織成員國支持進一步加強聯合國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所賦予的職責在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成員國認為,為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達成最廣泛的共識,必須繼續進行磋商,從聯合國長遠利益和維護會員國團結出發,尋求「一攬子」解決方案,不應人為設定改革時限或強行推動尚未得到大多數聯合國會員國支持的改革方案。與此同時,還強調指出,重要的是擴大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

成員國重申,將進一步努力維護地區安全和穩定,相互尊重、平等互信、共同應對全球威脅和挑戰,擴大政治、經濟和人文領域合作,將上合組織地區建成持久和平、友好、睦鄰、繁榮和和諧的地區。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本組織成員國在上合組織憲章和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積極相互關係,加強了政治互信,有助於維護和平與穩定,保障社會經濟持續發展,一道探索解決上合組織地區各國共同面臨的迫切問題的途徑。

成員國重申,決心恪守《條約》,繼續在共同關心的領域加強長期睦鄰、友好、合作關係,包括使各國之間的邊界成為永久和平與友好的邊界。

因此,成員國認為切實履行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凱克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2017年)》具有重要意義。

成員國支持在上合組織框架下繼續採取積極措施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跨國有組織犯罪,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成員國願同有關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和機制通過雙邊或多邊形式,共同協作應對這些挑戰和威脅。

元首們主張上合組織成員國進一步開展切實合作應對新的安全挑戰和威脅,積極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合作綱要(2013-2015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打擊犯罪協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定》《2011-2016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禁毒戰略》及其落實行動計劃,以及《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

各成員國堅決維護和鞏固以聯合國三大禁毒基本公約為核心的國際毒品管控體系,發揮聯合國的核心協調作用,再次肯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在該領域的領導地位,堅決反對打破這一體系。

在籌備擬於2016年舉行的聯合國大會毒品問題特別會議的背景下,各成員國認為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本着各國廣泛參與和責任共擔的原則,合力解決國際毒品問題十分重要。呼籲有關國際組織發表聯合聲明,支持保留和鞏固現行國際毒品管控體系。

成員國願在尊重國家主權和不干涉別國內政的原則基礎上,共同努力建立一個和平、安全、公正和開放的信息空間。成員國將合作防止使用信息通信技術危害成員國政治、經濟和公共安全、穩定以及人類社會生活道德基礎,阻止利用國際互聯網宣傳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分裂主義、激進主義、法西斯主義和沙文主義思想。

成員國支持所有國家平等管理互聯網的權利,支持各國管理和保障各自互聯網安全的主權權利。

成員國支持在信息領域制定全面的國家行為規定、準則和規則,認為上合組織成員國將《國際信息安全行為準則》作為聯合國正式文件散發是朝此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六成員國主張在司法和司法協助領域進一步加強協作與合作,以挖掘睦鄰友好的巨大潛力,為鞏固地區和平、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貢獻力量。

各成員國強調指出要尊重阿富汗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支持阿富汗人民為實現「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民族和解、和平重建和國家復興所作的努力。成員國支持加強聯合國在解決阿富汗問題的國際努力中發揮主要協調作用。

成員國重申,支持阿富汗成為獨立、和平、中立和繁榮的國家。

元首們認為,只有採取和平方式,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的基礎上開展所有有關方參與的廣泛對話,才能解決西亞北非問題。元首們支持該地區國家和人民追求更好生活、廣泛政治和社會經濟權利的合法訴求,並要兼顧每個國家的歷史和文明的特殊性。

元首們支持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認為只有通過政治外交途徑,繼續在敘利亞有關各方之間舉行廣泛的直接對話,落實2012年6月30日《日內瓦公報》及聯合國安理會第2118號決議相關條款,才能解決敘利亞危機。2014年1月22日在蒙特勒舉行的敘利亞問題第二次日內瓦會議是對話的開端。成員國歡迎敘利亞化學武器在國際監督下順利、按期銷毀。

成員國樂見一個和平與繁榮、所有公民不分宗教與族群享有平等權利的敘利亞。

成員國讚賞「六國」同伊朗開展建設性對話的勢頭,支持通過政治外交手段制訂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全面協議。成員國對2013年11月24日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及伊朗外長在日內瓦商定的《共同行動計劃》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對鞏固有關國家之間乃至整個地區的信任和理解做出的重要貢獻。

十一

上合組織成員國堅定主張無條件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消除核武器擴散威脅,在加強戰略穩定、所有國家同等安全與合作安全的條件下推進核裁軍進程,促進和平利用原子能國際合作。

成員國讚賞2014年5月6日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在紐約共同簽署《〈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認為這是落實地區各國倡議的重要里程碑,是為加強地區和國際安全、鞏固全球核不擴散機製做出的重大貢獻。

個別國家或國家集團單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地加強反導系統將對國際安全和戰略穩定造成危害。成員國堅信,實現自身安全不能以損害其他國家的安全為代價。因此,有關問題必須由所有有關國家通過政治外交努力來解決。

成員國主張確保外空安全、和平利用外空、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及將外空變成武力對抗場所,應儘快啟動「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的談判,推動國際社會進一步制定和實施外空活動透明與信任措施。

十二

元首們支持儘快在烏克蘭恢復和平,繼續旨在全面解決該國危機的談判進程。元首們歡迎2014年9月4日三方聯合小組簽訂的關於落實烏克蘭總統和平計劃和俄羅斯總統倡議共同步驟的磋商紀要。

十三

元首們指出,當前全球經濟的穩定與平衡增長仍面臨諸多挑戰和負面影響。在此背景下,實行負責任的財政貨幣政策,加強對國際資本流動的監管,保障糧食和能源安全,加強經濟合作,交流解決現有問題的有益經驗具有特殊意義。

元首們主張開展廣泛國際合作,解決人類資源需求保障問題,同時要避免破壞環境和危害民眾健康,實現穩定、優質、包容的經濟增長,包括在保障所有國家平等、無歧視地獲得經濟全球化成果的基礎上,消除各國間的技術差距。

所有這些都要求上合組織成員國在經濟合作領域共同高效行動。經濟合作是保障上合組織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成員國認為,共同努力的優先方向是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發展經濟高技術領域、實現產業門類換代更新、實施發展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及其他基礎設施的項目,提高成員國經濟競爭力,改善上合組織地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

元首們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實業界和金融界、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開展相互協作,對發展上合組織地區實業、貿易和投資合作具有重要作用,應在這方面挖掘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潛力。

元首們指出,為研究成立上合組織發展基金(專門賬戶)和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問題所做的工作十分重要,責成繼續努力以儘快完成這項工作。

十四

元首們積極評價文化人文領域合作成果,支持在文化、科技、創新、教育、衛生、旅遊和體育領域進一步開展多邊和雙邊合作,促進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發展和情感融合,推動文明間對話,造福上合組織地區人民。

成員國將加強文化和藝術領域經驗交流,包括開展多種形式的雙邊和多邊活動,介紹展現各國特色的戲劇、音樂、演藝和實用藝術成就。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方面的合作正高效推進,支持繼續在該領域開展合作。

十五

批准《給予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地位程序》和《關於申請國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範本》修訂案,是保障上合組織進一步發展,完善本組織活動和將來擴員法律基礎的重要步驟。

十六

成員國支持同上合組織觀察員國和上合組織對話夥伴在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開展經貿、人文領域協作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指出強化成員國同觀察員國切實協作機制十分重要。

十七

元首們責成上合組織成員國外交部長理事會繼續制訂《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並按規定程序提交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批准。

十八

成員國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暨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意義重大,2015年上合組織成員國和全世界將廣泛慶祝。二戰的教訓表明,在當今條件下十分重要的是:所有國家和政治領導人都決心避免再次發生生靈塗炭的悲劇,都有願望共同致力於有效應對人類安全挑戰和威脅。

各成員國及其人民為取得勝利做出了決定性貢獻,在二戰期間蒙受了巨大損失,成員國將一如既往地打擊為法西斯主義招魂、宣揚排外主義和不容忍、利用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的圖謀。

十九

上合組織成員國,願本着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合作,在友好、互助、合作的基礎上共同構建國家關係有效模式。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納扎爾巴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阿坦巴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拉赫蒙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卡里莫夫
2014年9月12日於杜尚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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