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提級調查的批覆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提級調查的批覆
滬府〔2022〕29號
作者: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於上海市

市應急局:

滬應急〔2022〕38號文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同意對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予以提級調查,由吳清常務副市長牽頭負責。同時,由市應急局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總隊、金山區政府組成「6·18」1#乙二醇裝置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調查組由市應急局局長馬堅泓擔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楊曉東擔任副組長。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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