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撤銷虹口區提籃橋街道和調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轄範圍建立北外灘街道的批覆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撤銷虹口區提籃橋街道和調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轄範圍建立北外灘街道的批覆
制定機關: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關於同意撤銷虹口區提籃橋街道和調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轄範圍建立北外灘街道的批覆
滬府〔2018〕8號

虹口區人民政府:

  虹府〔2017〕30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撤銷虹口區提籃橋街道、調整四川北路街道管轄範圍,建立北外灘街道。具體批覆如下:

  北外灘街道管轄範圍為東至大連路、秦皇島路,西至河南北路,南至蘇州河、黃浦江,北至海寧路、周家嘴路。四川北路街道海寧路以南區域劃入北外灘街道。北外灘街道辦事處駐地為新建路100號。

  在建立北外灘街道的同時,要做好新建提籃橋居委會工作,切實保護提籃橋歷史文化地名,進一步提升提籃橋歷史文化風貌區功能。

  特此批覆。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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