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

上清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
本作品收錄於《正統道藏

經名:上清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撰人不詳,約出於東晉。係早期上清派重要經典。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正一部。

上清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

  太上大道君玄靈秀虛,維任上化,理會千真,參謁十方,乃檄攝八帝,隱浪晨征,馘滅六天,正立三道,威鋒霄落,流煥萬仞。於是乃命太極真人、四司上宰,臣侍玉晨,啟正丹素之高章,伐滅寒靈之法化,遂開八會之上道,科條神仙之要衷,凡四十四方,合而成目,總為黃素之書。遂封以丹蕊之篋,盛以玄靈錦囊,付仙都左公,藏於七瑛之房。又命北寒玉女三十七人,常衛於有經者之身。依四極明科,使七百年中,得傳三人。

  《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皆九天之上書,八會之隱文也。是以太上道君命上清高仙、太極真人,科集品目,陳其次序,合為黃素神方四十四首。是伐正六天之後,共所衷立也。此之篇章,皆出於高聖之命,注於上宰之筆,故道備太真,妙冠眾品,所謂三天正法,威誠六天之凶砼,伐滅千妖之不祥。

  夫有宿命,應得見此文,皆玄挺開會,必有神仙定分也。此之神經,不傳於世道,說之者則三天刺姦,上聞帝君,告子之罪,以為宣漏之愆盟也。將未三年,太上使五帝神兵罰子身矣,死為下鬼,七祖父母,同考水官。

  凡受《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師及弟子各齋四十五日,不交人事,先啟告神明,審可付者然後盟傳。盟用玉札一枚,長一尺五分,廣一寸四分,以䕒四極上真之盟。又用黃素四十尺,金鐶兩雙,以代歃血敢宣之約。若受經之後,犯約愆盟,傳非其人,罪同於上記,見罰於神兵也。兆慎之哉。

  太上道君命太極真人、侍宸上宰,共撰《黃素神經四十四方》如左:

  凡讀《大洞真經三十九章》,能通釋微音,談無暢玄,窮究幽深,攄讚靈章,弘音震響,妙理旁通,隱誦寂室,琅然無滯。若此人者,皆上仙之才也。然讀此之經,故能提攜太上,攝命九真,高仙同品,司命齊備。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便得稱為大洞法師。大洞法師,真稱無族,監虛領玄,通神接微,光生萬真,位準太極上仙。此謂精研密感,非萬遍之限也。若但有此經,不學之者,又不隱誦,亦得為太上主者之任,及為鬼神之師君也。

  凡讀《太丹隱書金華洞房》,及《雌一寶章》者,能浪味玄真,領理洞經,幽悟冥塗,逸浪虛庭,觸類無滯,希真篤誠,陳聞寂室,密願通靈者,其人或精感太素,陟降九真,五神混合,司命錄篇。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便得稱為三洞法師及元景真人。元景真人,位準帝一高仙。帝一高仙監虛上無,為總神之上真也。若子但有此經,未能研感者,亦自得為三元主者,及受地上陸仙之任矣。

凡讀《太丹隱書洞真玄經》,及帝一解結哺養百神之事者,能精研密感,通玄達靈,迴精玄元,開散七經,理幽琮滯,味景霄清,其人玄簡帝牖,圖景三元,精徹神明,感會龜山。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便得自稱為玄洞法師上景真人。上景真人,位準九宮上仙大夫。如此之經,故能大混帝一,領括五神,九靈侍宰,三官司臣矣。若未能研修其事者,亦自得為三天主者,地司之上任矣。

  凡能精進三經,說解奇文,蕭浪上契,耽味玄遠者,其人皆必瓊書秀簡,金籍玉名。或受書之始,見授靈人因緣,或遇會此總,忽而得之。得此之經,皆太極試觀,察子誠向,品會高下,故已陳於未授之前矣,不必盡崇盟師,為歃血之約也。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便得自稱為總神法司上景先生,及九玄大夫之號。若動會上感,瓊音密響,萬遍既周,雌雄亦混,即便乘雲駕龍,白日騰虛,上登三清,得為太極公卿,及高仙之上任矣。

  凡得太上龍書太真道經,及玉清隱文玄羽之章,能通微釋玄,判疑喻幽,傍讚妙理,觸類萬成,放志晨霄,仰味遐清者,其人必有金書玉籙,瓊簡帝室,玄真郁浪,清虛淑穆,若此才者,皆必上仙也。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便得為三天法師太上真人。太上真人,位準太極仙卿。若但有此經,則三官奉侍,四明司臣,萬向皆合,試觀不陳,役鬼通靈,必獲地真也。

  凡精試密向,耽味玄真,清齋若至,感慕神仙,忽自遇此三品之經,而不師受者,其人皆玄會宿感,列籍帝鄉真人。有密授應得此經,其人異挺以標世功。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聽得隱盟玄誓神科也。當以甲子之日,清齋入室,夜半生砼之時,眠坐任意,臨目彷彿,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

  畢,微咒曰:

太上九靈,三素元精,仙都大神,四極三清,

昔奉法化,遇會上經,玄師冥遠,靡覽真形,

乞丐隱盟,誓以神明,玉童侍衛,玉華扶生,

八願九合,妙慧通靈,願神願仙,飛行玉清。

  咒畢,又叩齒二十四通,嚥液十過,心拜經前,因此而寢,亦可起坐誦經,必有吉感。常能行之,三年之中,得為經師,成其真人大夫之任矣。此是黃素內法,不煩復經營師,及唼血之盟也。真人雖已受經,亦常行之。

  凡受大洞三經法,當隱靜別室,不雜俗人,並淨寫一通,以為機上之書。常當奉以燒香,又別施東面一床,以安機也。兆禮願之時,皆對席行事,其可誦讀之經,不得參於機上也。

  凡為道士,受三品真經,雌一洞玄隱玄羽章,當勤慕上契,感會神明,精心齋淨,專道固生,孜孜不替,味景玄清。若此人者,必獲上仙,依《太上黃素四十四方》,得行八朝三朝內禮隱法。當以甲寅、戊申、庚申、丁巳、己巳、癸亥、乙亥之日,平旦入室,燒香左右,臨目彷彿,叩齒二十四通,心拜四方,微咒曰:

太上太靈,三素元精,謹以吉日,內朝真經,

神童玉女,散香虛庭,使我神仙,天地相傾。

  咒畢,疾閉兩目,使內外冥合,不相聞見。又叩齒三十通,嚥液三過,開目,都畢也。此名為八朝三元內禮隱法。常能行之,令人通靈徹視,精應三元,真會妙感,陟降太玄,侍經玉女,奏子求生,神仙不死,天地相傾。諸未受經者,行之三年,得為經師,靈瑞吉祥。

  凡修受大洞真經、雌一奇文者,皆當別寢一室,不交人物,常置經於機格潔淨之處,旦夕燒香禮拜,陳願人間,內除罪籍。常以月三日、七日、二十一日,侍經玉女乃奏人罪過於三元,與太一帝君共詳子之云為也。是其日也,當入室燒香,叩齒三七通,微咒曰:

太上神方,大洞真經,昔以有幸,適遇神明,

啟蔭七圖,受會三清,若有蔭罪,帝君散靈,

三象開明,上帝合形,令我飛仙,神真長生。

  咒畢,又叩齒二七通,心拜四方,開目,都畢。常當行之者,則三元密感,帝君赦過,諸有奏之罪者,皆不見用也。

  凡道士存思上法,及修學太一之事,皆禁見死屍血穢之物。若兆見之者,聽得三光隱謝解穢內法。當以真朱一銖,散內水中,因以洗目漱口,並洗手足畢,入室正寢,交手心上,叩齒二七通,心拜四方,乃微咒曰:

三元上道,太一護形,司命公子,五神黃寧,

血屍散滅,凶穢沈零,七液纏注,五藏華生,

令我神仙,長享利貞。

  咒畢,因疾閉兩眼,並砼自使,內外冥合,不相聞見。良久,覺身中小熱,為候竟。又叩齒七下,嚥液三過,都畢。此謂三光隱謝解穢之內法也。

  凡道士修受上法,欲有所看省,誦讀經文,發篋之時,皆當燒香左右,心拜經前,啄齒三通,乃微咒曰:

玉帝上法,上聞三清,吉日齋誠,敢開神經,

萬試隱伏,所向皆成,玉童侍護,玉華散馨,

上告三元,與我長生。

  咒畢,開經,然後乃得誦讀之。此名為大帝開經之法。令玉女玉童侍守燒香,啟降神靈,上聞九天。

  凡道士受學洞經,修行太一之事,不得宣泄太一帝君之名字,以語不同志之人。泄則犯太玄陰考,兆三犯之者,則五神廢宅,不得復為仙矣。過三以往,死為下鬼,已無仙冀。

  凡道士受經以後,常晨夕存咒太一帝君之名字,先叩齒三通,乃微咒曰:

凌梵履昌,七靈丈人,太一務猷,五神黃寧,

上昇九天,與帝同並,乞願飛仙,七祖胎嬰,

解愆釋罪,上登玉清。

  咒畢,又啄齒七通,嚥掖三過,此為存神釋罪,請帝求仙也。行之七年,則神明感會,帝君喜歡,玄母注生,五神常存,七祖罪釋,受胎南仙,長生不死,白日昇晨。

  凡道士受學生法,不得稱及死事。稱及死事者,則生砼變動,不居於帝,故死砼運入,生神離棄,是以惡砼遊屍,陳其間孔矣。將病將死之漸也。夫受太一存五神,修九宮混帝君者,慎不得有所圭怒,及願己之死也。受經已後,言滿四十者,皆不得復為真人,侍經玉童玉女,奏子於帝君,以為奔生之罪。兆必見考於玄虛,受責於太上,將未三年,身必亡失。此黃素之科,太玄之法用。

  凡修受上法,及行雌一,太一之事,兆所有經文,皆當燒香禮咒,以奉神明,不得身犯洿慢,並妄說經法,以語不同志之人。有此愆者,則侍經玉童玉女記子之過,上白帝君。說語一人,則損一玉童、一玉女,以還於三素之房。過語三人,則玉童玉女都去子矣。或遭水火之災,忽自失經,或不覺而去。若傳非其人,則三天司命罰子之身,死為下鬼,長役水官。此玉帝之科表也。

  凡修太一之事,及行上法存神之道,慎不可見屍及血穢之物。見一死屍,則一年不得行事,有卻傾一年之功,然此帝一之科,科常卻罰於既往,又進塞於將來。若一年之見屍者,則罰功斷事各三年也。若遇見二十四屍者,皆不得復修太一求仙也。

  凡修受上法,及雌一、太一之事者,兆身中三魂五神之砼,常薰於巾服之中,七魄九靈餘精,常棲於履屐之下。是以道士學生,不雜席而寢,故衣褐之服,不借非己之砼,履屐之物常惡土穢之薰,亦不欲使雜人犯觸諸物,以驚三魂。

  凡道士吐納和砼,存神服霞,修求長生之道,慎不可食五薰之菜,及為酒色之病敗也。是故古之神人云:五薰為伐藏之斧斤,酒色為喪身之棺槨。夫能斷斤斧之所傷,塞棺槨之死宅者,然後可以涉生生之塗徑,滅神仙之蹊路矣。

  凡欲求畏恐,常嗚天鐘於左齒二十六通才先閉砼,左噓之叱叱五通,常辟精邪惡物不祥之砼。常夜寢臨欲眠時,以手撫心三通,閉目微咒曰:

太靈九宮,太一守房,百神參位,魂魄和同,

長生不死,塞減邪凶。

  祝畢而寢,此名為九宮隱咒寢魂之法。常能行之,使人魂魄安寧,常保吉祥。

  凡傳授上法之時,有經之師當先求感應,然後傳之。當入室燒香,密願神明,乃心拜經前,微咒曰:

太上元君,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願開陳,

欲傳上法,敢告靈元,未知可否,須應乃宣。

  咒畢,便寢,必獲靈應。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審可授之方。

  凡經師授經之法,先心拜四方,以感神明,為宗師之主,餘乃執經起立,仰天而咒,告誓神靈,以為玄科之約,當說受經者之姓名,並啟大神,陳受經之品目,為之科條,銘策告誓,合麗文傳諱而陳之。

  咒畢,弟子再拜,跪受畢,又再拜。此真人告神之盟內法,不必盡存割血,為敢漏之約也。

  凡經師傳授之時,皆當依如上法,清齋別處,不交人事,啟告神明、求諸密感,爾乃傳之。若真應橫錯,所感非祥者,此皆天靈顯根,不使傳也。若弟子不順神明,違而傳之,依黃素之科,受子冥考,七祖魂魄,長閉地獄,身亦將亡,仙安所冀。

  凡存修太一之事,欲有所禮願,慎不可叩頭。兆叩頭者,則傾九天,動千真,神宮迴覆,泥丸倒懸,天帝號於上府,太一泣於中田。數如此者,則存念無益,三真棄宮,七神漂散,玄宅納凶,是為太上五神之至忌也。故古之真人,但心存叩頭,運精感而行事,不因頰顆以祈靈也。

  凡修行太一之道,真人道士不得有所禮拜,亦帝君五神之所忌也。若有所精思,行禮願之時,但心拜而已,不形屈也。自不修受上法者,不得同於外學之夫矣。

  凡道士登齋入室,忽有靈感妙應,當有吉祥之夢者,皆道之欲成。兆當勤修若至,感莫上會,如是不替,則真靈玉女,將憩子之寢矣。臥覺之時,當正身上向,叩齒三七通,閉目微咒曰:

上一赤子,丹皇運珠,太一帝尊,凝天伯無,

七靈上感,五神歸遊,靈童玉女,豁落雙符,

七星同昇,上登晨丘。祝畢,又叩齒三七通,

嚥液三過,開目都畢。

  此名為太一留神,感會仙賢之咒也。如此者三年,則九天諸神及太玄玉女,將降衛於子。

  凡道士入室齋誠,有存修,而數有不祥之物,及奇怪血光諸鬼精惡砼,來恐試人者,兆當行北帝祝鬼殺邪神方。先叩齒三十六通,乃咒之曰:

二象迴傾,玄一之旌,七靈護命,上詣三清,

雙皇驅除,赫柏羅兵,三十萬人,侍衛神營,

巨獸百文,吐威攝精,揮劍逐邪,馘落魔靈,

神伯所咒,千祆滅形。

  祝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為北帝祝鬼殺邪神方,諸神靈正砼聞此之祝,皆來奉衛於子,而向不祥之砼,即得死滅。

  凡道士獨宿山林,而多為山精惡鬼所犯試者,當叩齒二七通,閉氣咒曰:

吾昨被帝召,攝領真元,令我封掌此五嶽,揮割酆山,山精萬靈,受事俱會帝前,七神啟引,三元司真,若有小妖,即時梟殘,山精澤尉,速來奉迎,神師口命,上聞三清,一如大洞之法,咒畢,又叩齒二七下。此為帝君捕神咒伐山精百鬼之法,諸山神地祇、房祠正砼之神,聞此之咒,皆來執鞭奉迎,神兵侍衛,若與萬人同宿矣。

  凡道士隱跡山林,精思感靈,或讀洞經,發響之時,多為北帝大魔試敗於人。兆每至昏夜,當叩齒三十六通,畢乃咒曰:

北帝大魔王,受事帝君前,泉曲之鬼,四明酆山,千祆混形,九首同身,神虎放毒,馘滅雷震,神公吐咒,所戮無親,太微有命,攝錄山川,嗚鈴交擲,流煥九天,風火征伐,神鋒十陳,凶試伏滅,萬精梟殘,妖毒敢起,受閉三關,請依洞法,莫不如言。咒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為三天正法咒魔神方。常能行之,則神兵侍衛,山川攝精,千祆受閉,萬試不干。

  凡修大洞法,及太一、帝一之事者,常至黃昏時,入室燒香,心拜經前,因叩齒二七通,乃微咒曰:

太一帝尊,帝一玄經,五雲散景,鬱徹三清,

玉童玉女,燒香侍靈,上願開陳,與我合形,

使我神仙,長亨利貞。

  咒畢,又叩齒二七通。此名為帝一燒香,開陳上願,與靈合形之道也。常能爾者,則玉華侍衛,神靈輔真,散鬱香雲,上徹九天,將來三年,則玉女玉童都見於子矣。

  凡道士入室齋誠之時,臨食當以左手持著琢柈三過,乃微咒曰:

二玄上道,四極清泠,太一帝君,百神黃寧,

受糧三宮,灌溉脾靈,上饗太和,餐味五馨,

魂胎之命,七液流停,百關通和,五藏華明,

雙皇合景,飛行上清。

  食畢,又琢柈三過。此名為魂胎受馨,百神饗糧之道。常能行之,令人神明砼和,魂魄安寧,辟惡除試,常保利貞。

  凡道士理髮將髻,及沐頭將散髮之時,先啄齒七通,乃微祝曰:

太帝散華,玄歸大神,今日吉日,理髮沐塵,

辟惡除病,長生神仙。

  咒畢,乃髮髻畢,叩齒七通,都畢。此名為太帝散華理髮內法,令人終年不病,耳目聰明,頭腦不痛。

  凡道士入室燒香,有所修願,皆先啄齒三通,乃微咒曰:

玉華散景,九砼合煙,香雲密羅,徑衝九天,

侍香玉女,上聞帝前,令我長生,世為真仙,

所向所願,莫不如言。

  咒畢,心拜精念,亦適意所陳矣。此名為太常隱咒散香,九天降靈寢室,願會神仙之方也。

  凡道士行來獨宿山林廟座之間,饒有魔精惡鬼之地,當先啄齒三十六通,閉砼,微咒曰:

太帝陽元,四維幽關,千祆萬毒,敢當吾前,

巨獸重吻,刳腹屠肝,神公使者,守衛營蕃,

黃衣師兵,斬伐妖魂,馘滅千魔,摧落山奸,

絕種滅類,取令梟殘,玉帝上命,清蕩三元。

  咒畢,又叩齒三十六通。此名為太常揮神內咒,塞滅萬魔之法。常能誦之,則神兵見衛,萬鬼受事,千祆死伏。

  凡道士臨眠解衣之時,先啄齒三通,立而祝曰:

受命太帝,上昇九宮,百神安位,列侍神公,

魂魄和煉,五藏華豐,百醴玄注,七液虛充,

火鈴交煥,滅鬼除凶,上願神仙,常生無窮。

  祝畢,又叩齒三通,脫衣而臥。此名為太帝寢神滅鬼凶之法。令人精明不病,魂魄常存,數有吉感。

  凡道士浴身及洗手面之時,先臨水啄齒三通,乃微祝曰:

四大開玄,天地為常,玄水澡穢,辟除不祥,

雙皇守門,七靈安房,雲津煉灌,萬砼混康,

內外利貞,保玆黃裳。

  咒畢,又叩齒三通,乃洗沐手面。此名為澡穢除凶七房祝法。常能行之者,使人神明血淨,解諸凶砼。

  凡道士夜行之時,及有所畏恐心震之地,叩齒二七通,乃咒曰:

吾是小有真王,三天師君,昔受太上神方,殺邪之文,夜行遊屍,七惡妖魂,九鬼共賊,千魔成群,赫柏圖兵,巨獸羅千,揮割萬祆,當我即殘,龍烽七獨,逐邪無間,玉帝神咒,揮劍東西,滅凶除邪,萬鬼即懸,三天正法,皆如我言。

  咒畢,又叩齒二七通。此名為三天正法除六天之隱咒也。鬼有被此祝者,皆目盲腳殘,自然死滅矣。凡行來有畏之處,但按如此,不必須夜行事也。常能誦之,則萬魔伏試,千祆滅形。

凡道士祝滅三屍之法,常以月晦朔之日,及甲寅、庚寅、庚申之日,兆身中七魄遊屍、諸血屍之鬼,上天白人罪過,自還中傷於身,或遊走他鄉,名呼外鬼,協進為祆賊。是以惡夢交於寢魂,痾告纏於神室。人所以惡夢疾病者,皆七魄遊屍之所為也。至其日,常當沐俗潔服,燒香入室,精念上慕,不營他事。以夜之生砼時,或黃昏之時,正寢東首,接手心上,先叩齒三七通,乃微咒曰:

七靈五神,八願四陳,上告靈命,中皇雙真,

錄魂煉魄,塞滅邪精,血鬼遊屍,穢滯長泯,

和我生關,閉我死門,若有冥命,聽對帝前,

使我長生,劫齡常存,太帝之法,敢告三元。

  畢,又叩齒三七通,嚥液十過,都畢。此名為太帝制魂伐屍神咒之法也。血屍七魄被此咒者,皆得滅於死屍之下,魂明魄柔,受化於三宮之中,辟惡除病,令人神明不死。常能誦之,則終身不厭昧。

  凡存念上道,咒除三屍之時,常當採處白芷草根,及青木香,合以東流水,煮取其汁,以沐浴於身,辟諸血屍惡氣,亦常可和香燒之,以致神明。若無青木香者,亦可單用白芷。

  凡庚申、甲寅之日,是血鬼遊屍直合之日。此之日也,天砼交合,七魄競亂,淫穢混真,邪精流煥,明法勤津,七神飆散。每至其日,當清齋別處,不雜他席,慎不可與夫妻相見,及同床而寢。又不可爭競財色,所行非道之方也。每當燒香感氣,修行之時,誦咒之法,亦可誦經混神。若思洞房帝一之事,唯使精真以為意也。

  凡道士忽得不祥之夢,或夢與人鬥爭,或相收錄者,此亦七魄遊屍之所為也。或導將外鬼來入本宅,或三魂散翳,五神戰勃,或被束縛不得來還,故使惡夢非祥,將有禍敗之漸也。臥覺之時,即正寢上向,接手心上,叩齒三七通,畢,微咒曰:

九天上帝,四門八靈,七房二玄,三素元精,

太一桃康,上詣三清,請告帝君,攝命黃寧,

速召七魄,校實神庭,若有不祥,七屍鬼兵,

從呼雙真,流燭煉形,太微大帝,斬伐邪精,

三魂和柔,血屍流零,神歸絕宅,觸向利貞,

使我神仙,長保劫齡。

  咒畢,又啄齒二七通,嚥液十過。此名為太帝神祝辟夢除凶之法。能行之者,則三魂和煉,七魄受制,神明砼正,屍穢散滅,而向所咒之鬼,即已受於地獄矣。經三咒之後,自非靈感吉應,不復夢於非常矣。

  凡道士禮願神明,精思上法,行諸隱咒之時,皆當燒香心拜,密咒而已, 勿使得耳聞之也。若欲咒伐六天,滅諸凶鬼者,乃可小發聲耳,亦不得乃大高響,使傍人聞解之也。若讀誦之時,乃任意耳。

  凡八節之日,皆三天仙靈,期宴禮會之日也。兆修行禮願,朝禮之時,皆當齋用此日,至於朔望朝禮,非上法也。

  凡是其日,欲行禮願陳咒之時,當先叩齒七通,心拜四方,乃微咒曰:

上清玉帝,三素元君,太上高靈,仙都大神,

今日吉日,八願開陳,上願飛霄,長生神仙,

中願天地,合景風雲,下願五藏,與我常存,

次願七祖,釋羅脫愆,又願帝君,斫伐胞根,

六願世世,智慧開全,七願滅鬼,馘斬六天,

八願降靈,徹聽東西,上願一合,莫不如所言,

願神願仙,上朝三元。

  咒畢,又拜如初,亦適意所陳,求解脫七祖之愆,及首己之罪狀,以續於行事之後也。此名為三元八朝隱咒,上願神仙之要法也。行之三年,七祖父母,及己之罪,都解釋矣。然後玉華降衛,感會神明,八願開陳,必獲靈仙之要契也。

  右太上黃素四十四方,是太上大道君正砼三天之法,後撰集妙經,以為科表也。按此之經文,神法真妙,修生之人,使得立用以治身也。必驗之神方也。自非三元秀簡,帝圖玉籙者,四十四方弗可染也。此之神方,妙絕於眾品籍,隱於帝房。傳授之時,皆須高仙過品,太極試觀,再聞玉帝,重奏太上,乃得授之。所謂三天正法,連盟七世,不傳於非玄挺質之子。若不祟天禁,妄泄玄法,連盟之祖,同閉地獄,身考水官,仙可冀乎。


上清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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