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
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的
通知

饒府辦字〔2021〕7號
2021年1月26日
發布機關:上饒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規範性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關於開展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於開展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

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上級指示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着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一步加強社會治理能力,提升風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饒」,結合《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室、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饒市加快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饒辦發〔2020〕6號)以及《2020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文件精神及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全面推進「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的要求,以深化「平安上饒」建設為目標,立足實際、創新建設,深入探索「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模式,推動上饒居民小區安全防範技防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創建格局,助力「大美上饒」建設,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生命財產安全問題,全力提升人民群眾追求美好生活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二、建設目標及任務

各地政府及市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要以市域治理現代化創建工作、「智慧城市」建設、「平安上饒」建設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為契機,將項目納入政府重點工程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要以牢固樹立「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積極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深度運用物聯網、5G、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學技術,用兩年時間在全市住宅小區全面打造「平安智慧小區」,統一建設標準、統一數據標準、統一安全標準、統一服務標準,實現小區人員、車輛信息全採集、活動軌跡全掌控、數據信息全共享,群眾求助全應答,全面提升社區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形成數據智能採集、管理高效有序、防範智慧有力的現代社區警務新模式,要通過「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社會信息採集、拓寬便民服務渠道、強化實有人口管理、防範居民小區發案、提升打擊犯罪效能,使街面巡邏防控與小區內部安全防範有機結合,從而實現小區發案少、秩序好、防範嚴密、群眾滿意的社會效果。

三、基本原則

(一)健全機制,形成合力。將「平安智慧小區」建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的整體規劃,強化政策、經費保障。成立以上饒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管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隊為成員單位的「平安智慧小區」建設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確保工作實效,全力構建「政府領導、公安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明晰分工,各司其責。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和工作需要,對成員單位進行充實。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牽頭規劃建設並管理使用「平安智慧小區」管理平台,會同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制定「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標準,開展新建小區施工圖設計文件技防設施技術審查,對已建成的「平安智慧小區」開展評估驗收。自然資源部門要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的建設單位按照智慧安防建設要求及標準,將安防設施納入項目規劃設計,將新建住宅智慧安防設施納入施工圖中。住建部門要督促指導建設單位依法按標準建設智慧安防設施,新建小區應把安全防範設施納入聯合圖審、聯合驗收,實現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對建設驗收達到標準的,予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小區智慧安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平安智慧小區」評估驗收工作。財政部門統籌相關資金做好「平安智慧小區」建設資金、政策等方面保障。大數據發展管理部門將「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納入「智慧城市」優先發展項目,並加快相關平台和網絡傳輸通道項目審批。市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在職責範圍內配合做好相關建設與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制訂本轄區範圍內細化實施方案並抓好落實。

(三)落實經費,保障到位。已納入中央補助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的老舊小區在改造中要同步開展「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建設經費統一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費用中進行列支。本意見實施前已開展老舊小區改造但未建設「平安智慧小區」的要按照「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模式籌資建設。對於新建、在建小區則要嚴格按《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指導標準》進行建設。

(四)獨立運行,聯網集成。各小區級「平安智慧小區」

系統具有自身服務器、數據庫,可在本小區獨立、閉環運行,

實現前端信息採集、門禁系統管理、消防監管和小區居民服務等功能,平台應用、數據庫和接口協議等應符合公安及消防部門相關建設標準要求。涉及小區居民授權信息、出入人員人像抓拍信息、車輛抓拍信息、相關設備機器碼等警務管理數據,統一交換至縣級公安機關物聯網匯集平台,最終在全市公安雲大數據平台實現數據全量匯集。按照共建共享原則,將「平安智慧小區」系統採集的相關數據推送至相關政府部門,實現數據共享。

四、工作內容

依據《上饒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指導標準》等意見、規定和標準,通過兩年「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在全市全面建成一批「智能化」防控小區,實現「預防為主、防範有力、共建共享、群眾滿意」的社會綜合治理目標,科學規劃、統籌推進「平安智慧小區」建設。

(一)加強老舊小區技防改造建設。

通過深入推進物業管理規範化建設,狠抓小區物業的主體責任,以圍欄建設(「實體圍欄」「視頻圍欄」)、小區主要出入口安裝人臉和車牌抓拍裝置為依託,加強已建老舊開放式小區和封閉式小區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改造升級,老舊小區改造建設中增強型小區建設比例不低於10%。一是加強小區周界防護裝置建設。結合小區現有周界圍欄和視頻設備,做好缺口補漏和視頻盲區補位工作,實現視頻監控系統對小區出入口、主要道路、廣場、公共區域的全覆蓋。二是使用智能管理系統。構建小區車輛、人員無障通行,外來車輛、人員闖入報警的防控網絡體系。三是推行智能門禁系統建設。封閉式小區應採用小區主要出入口安裝智能門禁系統的建設方式,開放式小區應採用樓棟單元門口安裝智能門禁系統的建設方式。四是推行安全防範技術入戶。在社區、物業管理中心、樓棟等公共區域,大力推廣使用電梯物聯網遠程監控終端設備、報警器、攝錄一體機等家居安防設備,結合安防技術應用進行社會宣傳,努力提高群眾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二)推進新建小區技防建設。

新建住宅小區要結合社會治安形勢及住宅小區建設規模、安全管理要求等因素,應按照增強型標準開展安全技術防範的設計和建設。新建住宅小區安全防範設施的建設,應當納入住宅小區建設規劃並與小區建設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並投入使用。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的建設管理,應按照《江西省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贛建房〔2003〕16號)標準,並結合公安機關「平安智慧小區」最新建設標準對新建小區開展建設。

(三)規範「平安智慧小區」設施維護管理。

要加強「平安智慧小區」安全防範設施的維修和保養。小區安全防範設施應由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按規定合理使用,經常維護和保養,不得破壞或挪作他用。如小區聘請了物業服務的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依照《上饒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建房〔2010〕165號)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加強對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物業服務企業也可將安全防範設施維護和保養專項委託給具有相應技術力量的專業機構。未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的小區,由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履行管理維護責任。對破壞安全防範設施的,公安部門應責令其整改、恢復原狀,並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建立「平安智慧小區」安全防範設施運行、維護資金保障機制。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時要準備專款,確保安全防範設施建設順利推進。同時,已建成的安全防範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應列入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應符合有關規定;安全防範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可按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四)創新「平安智慧小區」便民服務措施。

通過「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和群眾積極參與意識的普及,各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管理平台的便民服務功能建設,管理平台的功能可包括小區防範、車輛防盜、消防預警、房屋出租、人員防走失、便民服務、費用代繳、消息提醒、事項代辦等。住建部門要監督物業服務企業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圍繞小區居民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加強對小區居民的信息發布和管理服務。

五、實施步驟

自2021年起,各地要按照本意見抓緊試點,組織專班人員認真研究《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指導標準》,按照「先試點、後鋪開」的思路,力爭利用兩年時間,確保全市所有住宅小區建成標準、規範的「平安智慧小區」,其中2021年底前,各地要以前期試點為樣板全區域推廣建設,力爭完成本地「平安智慧小區」建設的50%,到2022年底各地要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全面完成建設任務。通過加快「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同步推進平安小區建設,實現小區案發少、秩序好、防範嚴密、群眾滿意的社會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進「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是有效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一項有效措施。各縣(市、區)要切實提高對「平安智慧小區」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在政策、資金和技術上予以支持,認真組織實施、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平安智慧小區」建設任務如期完成。市政府辦將對各地開展「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情況不定期通報。

(二)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各地要將「平安智慧小區」建設與綜治網格化管理工作相結合,抓好老舊小區技防改造工作。要把小區安全防範設施運行管理作為綜治網格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在日常工作中加強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限期整改。要通過各相關職能部門督促開發商,按標準要求規範建設,切實加強新建小區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的審核把關。

(三)統一標準,提升效能。各地在推進「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工作中,要以本實施意見為基礎,結合「雪亮工程」等建設要求,統一建設標準,破除技術壁壘,避免重複建設、資金浪費,切實提升「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整體防控效能。

(四)加強督導,確保落實。市政府將「平安智慧小區」建設納入平安建設績效目標,確保紮實推進。對標驗收工作,對驗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到位,影響全市工作進度的,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企業責任;對建設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考核加分和通報表揚,確保責任落實、措施落地、推進有力。

附件:上饒市平安智慧小區建設指導標準ZF3附件

解讀鏈接:http://www.zgsr.gov.cn/zgsr/zcjdz/202103/f318f60c98a94d5c92f70515ee6c8a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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