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停滯選人敕

不許停滯選人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2

常調之中,無媒者眾;省員之外,有闕常多。方隆遠大之規,更顯激揚之理。兼先赴南郊行事未授新命及一考前丁憂州縣官等,起今後到闕者,宜付所司旋磨勘施行,不得輒有停滯。大朝恩命,庶事規程,該定製者,各委所司;頒特敕者,不拘常例。資維新之風教,示無黨之寰區。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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