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1月26日於上海市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

各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辦、局,各市級機關,各人民團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

編輯

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理應對、依靠科學、有序有效、公開透明、實事求是」的總體要求,落實最嚴格的防控措施,根據我市已啟動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要求,切實履行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個人責任,落實全市聯防聯控機制,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的原則,堅決防止疫情擴散,堅決遏制疫情蔓延。

二、切實落實好聯防聯控措施,科學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編輯

(一)強化地區屬地防控

編輯

各區要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職責明確、運轉高效、科學決策的領導指揮體系,以最快的速度、最嚴的措施,落實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和監督管理等各項措施。進一步落實對疫情重點地區來滬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加強對在疫情重點地區有居住史和旅行史來滬人員流感樣症狀進行篩查,把傳染源掐斷,把危險因素控制住。儘量減少人群集聚活動,取消各類大型公共活動,加大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的預防性消毒和通風工作力度。督促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突出對社區防控工作的領導,層層壓實責任,確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市、區統一部署,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充分發動基層社區開展環境衛生整治,組織指導村委會、居委會做好轄區內外來人員管理,採取針對性防控舉措,切實做好轄區內防控工作。進一步做好居家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工作,同時做好接受醫學觀察人員的日常生活保障。各村委會、居委會要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認真做好社區防病宣傳教育和健康提示,及時收集報送相關信息,配合相關部門為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做好服務保障。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二)強化部門協同防控

編輯

衛生健康部門要依法加強防控協調和監督執法,做好疫情監測、研判、報告和防控救治工作。督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醫療救治、樣本採集和信息報送等工作,加強發熱門診醫療力量配備,配置隔離留置空間,做好篩查和救治工作;切實加強醫務人員培訓和防護,做好防護消毒用品保障,避免出現醫務人員感染情況;加強實驗室檢測力量配備、檢測耗材保障和質量控制,確保及時診斷、及時處置。認真做好醫療救治後備工作。做好防控物資採購儲備,確保滿足醫療救治需求。組織技術力量支持指導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和防控工作。

按照分工負責,加強在口岸、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道口以及人員密集公共場所設置體溫檢測設備,加強預防性消毒。航空、鐵路、長途客運、公路進滬檢查站要對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進行排查和登記。

公安部門要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落實追蹤信息、隔離措施,依法處置與疫情相關的社會治安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教育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一律暫緩開展。做好學校和幼托機構防控工作,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特別是做好我市在疫情重點地區求學學生返滬情況以及來自疫情重點地區學生情況的排摸和信息報告,做好應對預案。

商務、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做好季節性關閉活禽市場,取締非法活禽銷售,加強對肉類商品流通、消費環節的監管,嚴查肉類經營者主體資質與交易憑證,嚴格落實對病、死動物處理的消毒措施,嚴禁野生動物交易。

文化旅遊部門要做好旅行衛生提示,旅遊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和觀察工作,保護遊客健康安全。根據防控形勢的變化,做好集中醫學觀察賓館協調和指導工作。取消以疫情重點地區為旅遊目的地的旅行團。

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控技術方案,做好動物養殖檢疫監管和相關動物疫情監測的信息管理。

綠化市容部門要做好野生動物疫情監測和預警,依法對環境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和督辦。

商務、經濟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要負責協調相關防護防疫用品、藥品和臨床救治設備等應急物資的生產、採購、調撥、運輸、儲備等。

財政、醫療保障等部門要全力做好病例救治費用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三)強化社會積極防控

編輯

我市行政區域內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要落實衛生健康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各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強健康宣傳教育。做好單位員工的健康監測,督促從疫情重點地區返滬人員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按照要求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公共場所或者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要落實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並對進入人員進行健康宣傳教育。建築施工單位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生活居住場所的防控管理,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單位要如實對旅客姓名、來源地、聯繫方式等信息進行登記,對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旅客進行排摸,並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採取相應防控措施。旅客應積極主動配合。

(四)強化個人自主防控

編輯

個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服從政府部門開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護,依法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信息。

從疫情重點地區返滬、來滬的人員,要主動報告並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配合醫務人員對其健康狀況的隨訪或電話詢問等。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確診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我市防控方案的要求,配合做好排查、隔離治療。對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處理。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編輯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完善防控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履行好疫情防控責任,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壓實責任、細化預案,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有方、守土盡責,以堅決、科學、嚴格的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切實做好應急值守,確保人員到位、信息暢通,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職、不當履職、違法履職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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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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