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印發林彪講話的通知

中共中央關於印發林彪講話的通知
中發〔66〕502號
1966年9月22日

林彪同志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八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文件。林彪同志根據毛澤東同志關於社會主義時期階級和階級鬥爭的理論,根據黨內兩條路線鬥爭的嚴重事實,根據國際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教訓,特別是蘇聯赫魯曉夫修正主義集團篡黨、篡政、篡軍的教訓,對如何鞏固無產階級專政、防止反革命政變、反革命顛覆的問題作了系統的精確的闡述。

林彪同志尖銳地提出了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以後,還可能喪失政權的問題。他指出,無論怎樣千頭萬緒的事,永遠不要忘記政權。忘記了政權,就是忘記了馬克思主義的根本觀點。那就是糊塗人,腦袋掉了,還不知怎麼掉的。

林彪同志把毛澤東思想紅旗舉得最高。在這篇講話中,他對毛澤東思想做了全面的、正確的、科學的評價。他指出,全黨和全國人民,都要以毛主席為中心來團結,以毛澤東思想為中心來團結。他號召在全國人民中開展活學活用毛澤東同志著作的群眾運動。他指出,這是保證我國防止修正主義,避免資本主義復辟,加強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最根本的關鍵問題。

林彪同志說,毛主席是我們黨的最高領袖,毛澤東思想是永遠的普遍真理。誰反對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全黨共誅之,全國共討之。

林彪同志這個講話,是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典範,是指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一個重要文件。全黨全軍都應當認真討論,認真領會,把它運用到文化革命和一切行動中去。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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