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授予東深供水工程建設者群體「時代楷模」稱號的決定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授予東深供水工程建設者群體「時代楷模」稱號的決定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
2021年4月21日

  東江—深圳供水工程(簡稱「東深供水工程」),是黨中央為解決香港同胞飲水困難而興建的跨流域大型調水工程。上世紀60年代,來自珠三角地區的上萬名建設者,響應黨的號召,克服施工裝備落後、5次強颱風襲擊等重重困難,通過人工開挖、肩挑背扛等方式,開山劈嶺、鑿洞架橋、修堤築壩,僅用一年時間就建成了規模宏大的供水工程。上世紀70年代至2003年,工程又先後進行了四次大的擴建、改造,供水能力提升至建設初期的三十多倍。經過50多年精心建設守護,東深供水工程滿足了當前香港約80%的淡水需求,成為保障香港供水的生命線,增進了香港的民生福祉,保證了香港的繁榮穩定。

  一代代東深供水工程建設者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敢於創新、接續奮鬥,充分彰顯了他們忠於祖國、心系同胞的家國情懷,勇挑重擔、攻堅克難的使命擔當,不畏艱苦、甘於付出的奉獻精神。他們的拼搏奮鬥故事,激勵了一代代特區建設者敢闖敢試、勇立潮頭;他們的真摯愛國情懷,感召了廣大香港民眾飲水思源、愛國愛港;他們的幾代接力傳承,凝聚了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香港繁榮發展的磅礴精神力量。為宣傳褒揚他們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中共中央宣傳部決定,授予東深供水工程建設者群體「時代楷模」稱號,號召全社會特別是廣大黨員幹部學習英雄、爭做先鋒,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更高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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