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統戰部關於轉發《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統戰部關於轉發《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統發〔1996〕27號
1996年6月21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統戰部
中共中央統戰部關於轉發《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中共政治局常委會原則同意我部《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問題的意見》後,我部邀請各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進行座談,交換意見,並經各民主黨派中央共同研究,形成了《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各民主黨派中央近期將下發各自地方組織貫徹執行。為協助各民主黨派地方組織貫徹好《紀要》精神,現將《紀要》轉發你們,請向省委匯報,並將精神向下級統戰部傳達。

民主黨派的組織發展工作,既是民主黨派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關係到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長期存在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做好組織發展工作,是中國政黨制度的特色,也是各級統戰部的一項重要任務。望你們收到《紀要》後,認真研究,正確掌握《紀要》精神。要採取適當方式,切實推動民主黨派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做好組織發展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方針政策。要協助民主黨派有計劃地穩步發展組織,把好發展成員的質量關,注重發展有代表性的新的骨幹成員。對於你們感到把握不準的問題和遇到的新情況,請及時研究、請示。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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