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的意見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的意見 2016年6月13日 發布機關: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北京作為首都,是我們偉大祖國的象徵和形象,已從新中國成立初期一個陳舊的古都發展成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發生了滄桑巨變。在北京改革發展的關鍵時刻,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並發表重要講話,明確了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指明了新時期首都工作方向,在首都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兩年多來,全市上下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深入學習、不斷提高認識,深入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全力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着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下大力氣治理人口過多、交通擁堵、房價高漲、環境污染等令人揪心的問題,努力補齊城市發展短板,在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步伐。
按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明確要求和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全市城市工作,努力走出一條城鄉一體、內涵集約的發展新路,建設一個讓國家和人民更加滿意的首都,現就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提升首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編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堅持城市工作「五個統籌」,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着力提高首都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做好新時期首都城市工作要突出聚焦,在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集中力量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等重大任務上取得新進展,全面做好2022年冬奧會籌備工作;突出改革,堅定不移地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強化依法科學高效的規劃管控體系、構築國際一流水平的城鄉建設格局、建立精細智能的城市管理體制等重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突出獲得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人民關心的問題、身邊的問題、感受深切的問題,推出一批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推動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管理服務轉變,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統籌,以服務促管理,保障城市協調、有序、高效運行;推動城市規劃建設向更加注重減量提質轉變,劃定城市生態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堅持「精明增長」,建設「緊湊城市」;推動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強調共治共管轉變,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
二、強化依法科學高效的規劃管控體系
編輯(一)高水平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編輯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出發,突出國際一流、文化傳承、破解難題、改革創新等重點問題,強化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明確到2030年城市發展的基本框架,並遠景展望到2050年。主動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新型首都圈,打造具有較強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推動形成中國經濟發展新的支撐帶。嚴格執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的法定程序,堅持開門編制規劃,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2016年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二)推動兩個層面的「多規合一」
編輯實現總體規劃層面的「多規合一」。以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為契機,推動城市規劃管理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合一,推動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統一、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協調,實現多規劃底圖疊合、數據融合、政策整合,描繪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定藍圖」。2016年完成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圖合一,實現城市規劃向城鄉規劃轉變。
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的「多規合一」。將街區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基本單元,逐步推動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共空間等專項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融合,實現多規劃在街區層面要求銜接、內容統一、管理協調,構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統一坐標系」。堅持地上地下立體規劃、公共交通支撐和引導城市發展、主體功能混合用地和開放街區等規劃理念,落實城市設計的控制引導要求,基本實現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域,不得進行建設。
(三)空間管控促進非首都功能疏解
編輯強化「兩線三區」全域空間管控。劃定生態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將市域空間劃分為生態紅線區、集中建設區和限制建設區,確定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久框架。制定差異化的「三區」管控政策,生態紅線區強化生態底線管理,探索建立生態用地儲備制度;集中建設區嚴格落實建設邊界,優化功能結構,集約高效發展;限制建設區實現「減地增綠」,推動集體建設用地騰退集中。加強全市空間管控目標任務分解,區政府落實屬地空間管控責任,編制年度實施方案。
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嚴格控制增量,堅守產業禁止和限制底線,五環路內嚴禁新增建設用地,嚴格控制建設規模。有序疏解存量,與京津冀「一核、雙城、三軸、四區、多節點」的區域空間格局相銜接,完善支持和激勵疏解的政策措施,到2017年存量疏解取得突破性進展,到2020年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顯成效。統籌利用騰退空間,服務保障首都核心功能,補充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生活服務設施,改善交通出行環境,增加綠色生態空間,不斷促進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結構的優化調整。
(四)推動城鄉建設用地減量
編輯創新減量規劃實施機制。編制實施城鄉建設用地減量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規模縮減到2800平方公里以內,平原區開發強度控制在45%以內。建立新增建設用地供應與減量騰退用地掛鉤機制,按照減量化的拆建比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允許集中建設區與周邊地區跨區域統籌實施。採取便捷實用的供地政策,鼓勵原土地使用者自主或合作減量開發自有存量用地。完善「先供先攤」工作機制,推進有條件的土地儲備在施項目剩餘用地減量供應。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將違法建設清理整治成效與土地收益管理、土地供應指標相掛鉤,用5年左右時間全面清查並處理建成區違法建設。
深入推進集體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總結大興區西紅門鎮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經驗,完善可複製、可推廣的政策措施,積極爭取擴大試點範圍。堅持以鄉鎮為基本單元的區域統籌土地開發模式,將零星建設用地指標歸集使用。鼓勵集體經濟組織以自主開發、聯營聯建等方式,對農村低效用地進行集約利用和騰退改造。推進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創新和村莊整理,探索農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的實現路徑。穩步推進農村閒置房屋發展健康養老、鄉村旅遊等試點,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量上不斷探索新路徑、取得新進展。
(五)健全責權統一的規劃實施體系
編輯優化調整規劃事權。強化市級對規劃的剛性控制和實施監督作用,市政府作為規劃管控主體,強化街區發展方向、總量規模、開發強度和空間布局等方面要求,增強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指導性。合理配置區級規劃實施的自主權,區政府作為規劃實施主體,在嚴格落實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礎上,負責將街區科學劃分為若干實施單元,推行同一主體跨實施單元、跨街區平衡的組織實施模式,由區級規劃部門確定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充分發揮區政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完善專家和公眾諮詢制度,建立城市發展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規劃諮詢機制,積極引導各領域專家和公眾在規劃編制和決策中發揮作用,增強規劃的科學性、指導性。
強化規劃監督考核。經依法批准的城鄉規劃,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應堅持增減掛鉤原則,依照法定程序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市、區兩級政府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定期開展第三方評估,將規劃實施納入對區政府的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的責任審計。建立市級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完善全市統一的規劃監管信息平台,嚴格城鄉規劃公開公示制度,強化對規劃的全過程信息化監管,促進行政機關和有關主體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以下簡稱「放管服」改革)。在街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多規合一」的基礎上,逐步合併、下放、取消一批審批事項。推動規劃意見書與用地預審意見等合併審批。穩妥推進建設項目規劃手續辦理權限進一步下放,除涉及全市性、系統性、跨區域的項目及其他重大工程外,逐步實現項目規劃手續由區級辦理。除涉及安全和環保事項外,投資項目強制性評估評審一律取消。
(六)塑造首都城市特色風貌
編輯全面加強城市設計。編制城市設計導則,強化自然山水特徵,突出首都歷史文化特色,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對重點區域的城市空間形態、景觀視廊、公共空間、建築高度和風貌等進行全面控制和引導。建立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全掛鉤的工作體制,將城市設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實現城市設計全覆蓋。
加強建築設計管理。全面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城市設計要求。完善建築設計決策評估機制,倡導開展建築評論,強化公共建築和超限高層建築設計管理,開展大型公共建築工程後評估。進一步培育和規範建築設計市場,着力培養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一流建築師隊伍,建立責任規劃師和責任建築師制度。
打造高品質城市公共空間。加強規劃布局和設計引導,豐富首都文化元素,全面提升公共空間的人性化水平和藝術特性。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依法逐步打開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充分挖掘城市邊角地、畸零地及閒置空間,不斷提高公共空間覆蓋度。通過銜接大型設施、建設城市綠道、優化濱水空間、打通步行道、「拆牆見綠」等多種有效手段,構建便捷可達、多層級、成網絡的公共空間體系。建立公共空間從規劃設計到建設施工、從管理維護到共建共享的有效銜接機制。
(七)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金名片
編輯構建全面保護格局。恢復「一軸一線」魅力景觀,加強老城整體保護,加快實施故宮、天壇、鐘鼓樓等地區傳統風貌保護,推進玉河南段、前門月亮灣地區護城河等歷史河湖景觀恢復,推動文物和保護院落騰退、修繕與合理利用,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造提升,保護好歷史文化街區特色、四合院及胡同肌理。推進區域文化遺產連片成線保護利用,加強「三山五園」歷史文化景區保護利用,編制實施長城文化帶、西山文化帶和運河文化帶保護利用規劃。開展古文化遺址、傳統村落、工業遺產及優秀近現代建築等保護利用工作。
完善全面保護機制。劃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範圍界限,完善傳統風貌保護技術準則,嚴控保護範圍內開發建設。完善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標準規範,促進建築物、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和環境更加協調優美。統籌功能調整、人口疏解、風貌保護與民生改善,探索多方參與、多方負責、多方受益的老城保護利用模式。創新保護利用政策,用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分類推進不合理占用不可移動文物的騰退、修繕等工作。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智能化平台。
三、構築國際一流水平的城鄉建設格局
編輯(八)擴大綠色生態空間
編輯大力建設森林城市。構建「一屏、三環、五河、九楔」的生態格局,形成連接城鄉、覆蓋全域的綠色生態網絡。鞏固西北山區綠色生態屏障,實施20萬畝宜林荒山綠化。擴大平原地區森林空間,加快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繼續完善重點綠色生態廊道,完成38萬畝造林綠化任務。全面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程,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4%。
增加市民綠色休閒空間。完善一道綠隔公園休閒功能,推進「一道綠隔城市公園環、二道綠隔郊野公園環、環首都森林濕地公園環」建設,打造「十分鐘、半小時、一小時」綠色休閒圈,到2020年全市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5%。大力實施「增彩延綠」工程,提高公園、綠地、林地、濕地建設標準,提升改造一批現有公園,加快治理「楊柳飛絮」,形成「三季有彩、四季常綠」的城市景觀環境。
健全建設運營管護制度。鼓勵社會主體以認建、認養林木綠地或捆綁經營性項目等方式參與綠化造林工程,對參與平原地區綠化造林、濕地恢復以及綠化隔離地區公園建設養護管理的社會主體,適度給予一定比例的用地發展綠色產業。全面推行城市公園綠地分級分類管理,統籌各類林地流轉養護標準,實現綠色生態空間管護政策全覆蓋。完善山區公益林發展和管護機制,合理提高生態補償標準。
(九)着力恢復自然友好的水環境
編輯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用水總量控制,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43億立方米以內。強化區政府管理主體責任,細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指標,完善差異化考核機制。制定最嚴格的水源地保護政策,加大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完成水庫庫濱帶生態修復,從源頭保護水資源。堅持外調水、本地水等多種水源聯合調度,充分利用好南水北調來水。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強度,逐步置換城區自備井,到2020年平水年地下水開採規模控制在17億立方米以內,基本實現採補平衡。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不斷提高重點領域節水水平,逐步推動供水單元獨立計量,建設水量監控系統,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恢復城市河湖水系。編制再生水補給主要河湖水系管網建設規劃,加大再生水使用力度,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量提高到12億立方米。加快重要水系生態修復,推進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綠色生態廊道治理,完成清河、涼水河、蕭太后河、通惠河等河流水環境治理,到2020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控制目標達到國家要求。完善流域行政區域跨界斷面考核,推進全流域共建共管共享。
完善污水治理系統。實施第二個污水處理三年行動方案,重點推進城鄉結合部、重要水源地村莊等地區污水收集和治理,到2017年中心城區、新城的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線1000公里,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創新污水處理模式和技術,加快解決中心城區雨污合流問題,減輕農村地區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壓力。按照分區授權、政府建網、企業建廠的方式,加快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運營體制市場化改革。
(十)努力建設綠色建築示範城市
編輯大力發展綠色建築。不斷提高設計標準,居住建築啟動實施第五步80%節能設計標準,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定期制定發布綠色建築適用技術推廣目錄,鼓勵發展超低能耗建築技術,建設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大力實施建築節能改造工程,推進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全面完成城鎮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加強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優化調整供熱計量收費政策,對超限額的單位實行差別化電價並限期實施節能改造。引導更多主體自主節能,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合同節能、用能託管等機制,推廣建築能效標識認證。到2020年本市建築節能水平達到國際同緯度地區的先進水平。
推廣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動新建建築裝配式建造,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築全部採用裝配式建造,不斷提高商品房開發項目裝配式建造比例,積極發展鋼結構建築,推行結構裝修一體化成品交房,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以上。完善裝配式建築建設管理體系,完善標準和技術規範,完善生產、造價、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管理制度,推行設計、採購和施工一體化總承包建造方式。
(十一)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編輯加強技術規範引導。編制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和技術導則,配套制定規劃、建築、園林、水務、交通等相關行業標準規範。嚴格按照海綿城市控制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提高城市雨水就地消納水平。大力減少城市硬覆蓋地面,嚴格控制各類新建項目硬質鋪裝比重,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停車場、廣場等加大透水建材鋪裝力度。結合老舊小區和公共綠地改造,建設一批雨水花園和下沉式綠地。通過道路和綠地的協同設計,加強超標準降雨的疏導和滯蓄。增強山前衝洪積扇地區雨水對地下水的補給。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實現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十二)統籌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編輯完善建設管理體系。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地下綜合管廊的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償使用原則,建立健全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與運營管理制度,採用特許經營方式引入社會主體。各類管線原則上必須入廊;如受管廊空間限制,電力、電信管線必須入廊,給水、再生水、燃氣和供熱管線優先入廊,雨水、污水管線結合建設路段地形及管道銜接關係選擇性入廊。規劃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且已在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不再另行安排管線選址。
分類推進管廊建設。編制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骨幹網絡規劃實施方案,逐步構建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骨幹網絡。加強重點新建區域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近期重點開展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機場及臨空經濟區、2019中國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首鋼老工業區等區域建設試點。因地制宜穩妥推進城市核心區管線改造,着重開展纜線型管廊建設試點。搭建管廊信息管理平台,實施管網智能監測。
(十三)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供應體系
編輯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大力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圍繞重點功能區及周邊合理布局一批租賃住房,支持住房租賃連鎖經營機構發展,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其持有房源向社會出租。大力促進二手房市場發展,規範交易環節,簡化手續辦理,逐步增加存量住宅市場交易比重。優化新增住房供應,細化公共租賃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商品住房的供應政策與結構,實現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市場有調控的目標。
加大政策性住房保障。推進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通過向符合條件家庭發放貨幣補貼等方式,鼓勵保障家庭承租市場房源解決住房困難。優化政策性住房布局,軌道交通沿線、站點周邊及上蓋開發原則上要優先滿足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開發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力爭到2020年再籌集政策性住房20萬套。
(十四)加快建設環繞京城的特色小城鎮
編輯統籌編制規劃實施方案。統籌建設任務與用地資源,綜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公共空間等專項規劃,實現一張藍圖對鎮域的全覆蓋。依託傳統村落的村莊肌理,結合山水林田湖的自然風光,融合村落文化和現代元素,塑造差異化的特色風貌。落實開放街區理念,將小城鎮建設成區域居住、就業、綜合管理和社會服務的中心,發揮小城鎮帶動當地農民就地就近城鎮化的節點性作用。
推行鎮域整體開發。集成創新集體建設用地試點政策,建立小城鎮鎮域整體平衡的統籌發展機制。推行重點小城鎮建設帶方案整體招標模式,引導功能性項目、特色文化活動、品牌企業落戶,積極開展一批整體規劃建設試點。
(十五)加強建築質量安全管理
編輯健全終身責任追究體系。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完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配套管理規定,推行銀行工程保函和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制度。強化建設單位在工程質量方面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度,加大對個人違法違規行為的追責力度。
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細化明確工程承發包違法行為的認定標準,堅決查處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嚴格執行相關處罰規定。加強建築市場日常監督檢查,暢通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投訴渠道。推進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推動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利用,及時向社會公開嚴重違法違規企業和人員名單,提高工程招標評標制度中信用評價的權重。
全面排查老舊建築安全隱患。健全存量建築安全排查鑑定與危房治理機制,明確業主、物業、屬地、部門各自職責,按主體責任確定資金投入方案。完善電梯安全監管、更新改造、隱患排查等管理制度,形成共治共管的電梯安全防控機制。加快實施危舊房屋更新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鎮危房改造。
(十六)建立聯合驗收機制
編輯制定聯合驗收管理辦法。建立全面聯合驗收機制,實現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全程有效銜接。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制定聯合驗收具體管理辦法,研究建立與各專項驗收及主管部門間的協調銜接機制,推動竣工驗收環節「放管服」改革。自2017年起,對建築規模5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推行聯合驗收。
強化驗收管理的綜合協同。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聯合驗收,相對集中開展專項驗收、質量驗收和綜合開發驗收,綜合審查建設項目整體交付使用條件。對未通過聯合驗收的,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不予辦理剩餘房屋的銷售許可。對通過聯合驗收的,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開展配套設施、代征道路和綠地等移交工作。
四、建立精細智能的城市管理體制
編輯(十七)構建城市綜合管理體制
編輯健全統籌協調機制。鞏固和借鑑2008年奧運會環境建設成果和經驗,強化城市管理統籌,將首都城市環境建設委員會調整為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充實領導力量,健全工作機制,搭建集重大決策、統籌協調、監督考核於一體的強有力工作平台。將供熱、供水、排水、燃氣、環衛、綠化、道路等領域市屬國有企業納入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
確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職責。增強城市管理工作的綜合性、整體性和協調性,整合市政市容、煤電油氣等能源日常運行、再生資源回收、城市建成區市管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城市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以及地下綜合管廊等管理職責,組建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作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列入市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等工作;加強財政預算運維資金和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管理,加強對供熱、燃氣、環衛、路燈等領域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任務的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加強對各區城市管理主體責任的考核。
理順城市管理職責關係。科學劃分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職責體系。區政府在城市管理中負主體責任,參照市級城市管理協調機制和機構職能設置,結合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工作實際,建立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深化街道體制改革,強化城市管理、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改革完善街道對部門的評價機制,優化調整重點區域街道區劃。
(十八)做實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
編輯完善綜合執法體系。構建綜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相協調,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市、區、街道(鄉鎮)職責分工明晰的執法工作格局。調整優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範圍,重點在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領域推行綜合執法。健全完善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水務、交通等領域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銜接配合的體制機制。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牽頭,搭建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平台,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與公安消防、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的聯合執法機制。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向農村地區延伸。
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市級層面主要負責制定政策法規和標準規範,指導、監督、考核區級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以及查處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區級層面主要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內的執法工作,負責街道(鄉鎮)城管執法隊人員的招錄培訓和重大執法活動的指揮調度、指導監督。街道城管執法隊仍作為區城管執法局的派出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為以街道管理為主,主要負責本區域的日常執法工作。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減少行政執法層級,穩定基層執法隊伍。
協同治理城市痼疾頑症。明確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聯合執法優勢,開展市、區兩級系列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居住小區私搭亂建、開牆打洞、無照經營、非法小廣告等城市管理痼疾頑症的治理力度,到2018年全市專項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十九)提升城市網格化管理服務水平
編輯完善網格化工作體系。將網格作為城市管理服務的基礎,加強網格化工作體系規範化建設和統一管理,進一步規範網格劃分、工作內容、業務標準、運行機制,將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及可拓展功能納入網格化管理。到2017年建成覆蓋城鄉、功能齊全、三級聯動的工作體系,實現全市城市管理服務一體化運行。
提高網格化運行效率。整合基層各類協管員資源,建立專兼結合、分工協作的網格員隊伍。充分利用物聯網技術,整合各部門圖像信息採集資源,到2018年完成重點監控區域信息採集全覆蓋。完善網格化調度指揮平台建設,實現網格常態化、精細化、制度化管理。
(二十)持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編輯建成國際一流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全面建成城鄉一體的光網城市,政企用戶寬帶接入能力達到千兆,逐步普及家庭百兆寬帶,到2020年網絡接入能力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加快建設無線城市,推進4G網絡有效面積全覆蓋,在全國率先開展5G建設示範,重點公共場所實現無線寬帶免費上網。加快推進下一代互聯網發展,完善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物聯感知、高速泛在、融合智能的信息基礎環境。
加快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建設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雲平台,推動各部門應用系統遷移上雲,積極推動政務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和共享。完善人口、法人、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基礎信息庫,推進信用、城管、環保等政務數據整合,建設統一的大數據匯聚融合平台。明確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範圍和方式,加快市級政務數據資源有序向社會開放,引導政務數據和社會數據融合利用。
推進城市智慧管理服務。加強城市管理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應用,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和應用規範,整合建設城市保障、城市運行、公共安全等綜合型平台,提升城市動態管理的精細化水平。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聯動機制,打通群眾辦事「最後一公里」,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
着力提升智慧惠民水平。構建普惠化智慧惠民服務體系,提升「北京服務您」和「北京網」服務市民功能,拓展「北京通」應用領域,到2020年實現「北京通」和「一證通」全覆蓋。實施停車電子收費、電子站牌、智慧社區、智慧景區、智慧醫療、智慧教育、生活用品智能配送等一批智慧惠民工程,不斷提升市民對智慧城市建設的獲得感。
(二十一)保障城市運行安全
編輯提升能源運行安全水平。完善多源多向的受電格局和燃氣供應體系,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加強需求側管理,完善智能監控網絡,強化能源運行保障。加快能源結構清潔轉型,健全能源儲備體系,建立能源安全預警機制與應急預案,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保障市政交通設施運行安全。完善水電氣熱、道路橋梁等設施運行安全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體系。建設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水氣熱表智能化和地下設施可視化。推動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逐步解決「馬路拉鏈」問題。加強五環路以內城市道路、規劃新城範圍內城市道路以及其他重點道路和地區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梳理整治力度,逐步掃清「空中蜘蛛網」。
(二十二)確保首都公共安全
編輯深化「平安北京」建設。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體制機制,加強信息網絡安全保障。完善首都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推進社會治安防控網絡建設,提升社會治安防控信息化、法治化、社會化水平。大力加強反恐防恐工作,全面提升發現、打擊、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的能力。
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公交、地鐵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維護首都公共交通安全。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快建立嚴格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治理體系。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加強寄遞物流業清理整頓,健全協調會商、區域聯動等安全監管機制。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體系,實現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的全過程動態監管。
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完善綜合應急指揮和現場指揮體制,建設綜合應急指揮中心,提升統籌協調和應急處置水平。加強風險管理和預警發布機制建設,加大應急管理科普宣傳和培訓,提高市民防災減災能力。健全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加快全市防災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提升社會動員能力。
(二十三)提升社區治理水平
編輯完善社區治理機制。建立社區公共事務准入制度,推進社區減負增效,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主體作用,強化社區自治功能。推廣「參與型」社區協商模式,逐步將公共服務、公益事業等事項納入民主議事範疇。發揮街道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作用,鼓勵駐地單位有序參與社區治理。
提高社區服務品質。完善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機制,確保幼兒園、中小學、醫療衛生、社區養老、助殘、文化服務等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到2020年完成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建設任務。制定新建住宅小區商業配套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確保蔬菜零售、超市、早餐、洗染等基本商業便民服務功能需求,完善微利經營、服務民生的運營保障制度。加快實施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規範化、連鎖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鼓勵駐地單位向社區開放體育文化設施和餐廳等服務資源。到2020年基本實現「一刻鐘社區服務圈」全覆蓋。
加強社區綜合管理。推進平房區、老舊小區准物業管理,為居民提供房屋維修、公共保潔、保安等服務。明確街道屬地責任,完善「門前三包」制度,健全常態化管理機制,到2020年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加強超大型社區治理,加快完善配套設施和管理體系。推進城市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向農村社區延伸,完善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十四)創新多元治理方式
編輯加強首都公共文明建設。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完善首都市民文明公約,推動公共文明規範向法制化轉變。從娃娃抓起,從基礎教育抓起,「小手拉大手」,開展市民意識專題活動,着力提升市民的首都意識、守法意識、家園意識、環保意識、節水意識、節電意識、綠色出行意識、公共秩序意識和安全避險意識。
提高公眾參與水平。鼓勵市民志願參與城市管理服務,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服務作用,支持和規範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展,推動企業積極主動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治理格局。暢通公眾參與城市治理的渠道,圍繞城市治理突出問題和重大事項,開展社會公眾共商共議活動,建立城市管理公眾評價機制,完善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建立信用評級掛鉤機制,依法通過媒體曝光、黑名單公開查詢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違法行為、失信行為以及不文明行為的社會監督。
積極引入市場化機制。鼓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推進基礎設施、市政公用、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市場化運營,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環衛保潔、綠化養護、公共交通、河道管護等領域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深化市政公用領域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堅持社會效益優先,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着力治理城市發展中的突出問題
編輯(二十五)嚴格調控人口規模
編輯完善人口規模調控體制機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發揮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帶動作用,到2020年將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城六區常住人口總量比2014年降低15%左右。建立落戶渠道和政策統籌機制,完善戶籍人口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區人口規模控制邊界,建立人口規模調控綜合考評激勵機制。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強化屬地調控責任。全面加強城市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地下空間、違法建設、違法生產、違法經營整治專項行動。
夯實人口管理基礎。統籌整合多部門人口數據,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建立全市統一的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完善與居住證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推進積分落戶,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二十六)堅決治理大氣污染
編輯聚焦重點領域治理。加快削減燃煤污染,全力推進全市煤改清潔能源工作,到2017年城六區、通州區、大興區和房山區平原地區基本實現無煤化,到2020年實現全市平原地區農村無煤化。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新車排放標準和油品標準,基本淘汰國Ⅰ、國Ⅱ標準輕型客車,加大國Ⅲ標準重型柴油車淘汰力度,推動公交、出租、環衛、郵政等行業提高新能源車、低排放車輛使用比例。堅決降低生產污染,適時修訂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目錄,實行差別化的資源能源價格和排污收費政策,2017年底前完成5000餘家涉及違法違規、存在污染和安全隱患企業的清理整治。全面治理揚塵污染,重點開展施工揚塵、城市道路揚塵和郊區公路揚塵「三塵」以及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和秸稈焚燒「三燒」治理行動。加快推動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到2020年本市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濃度達到國家要求。
強化大氣污染治理監管。制定實施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大氣污染治理責任清單,健全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目標的考核評價和督查問責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大幅提高違法排污成本,對違法排污實行「按日計罰,上不封頂」。實現重點污染源實時在線監測,推進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建立環保督查巡視制度,將違規行為納入誠信管理體系。
優化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完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準確及時發布空氣污染預報預警信息,引導公眾科學做好健康防護。修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更加人性化、差別化地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應急減排,儘量減少對市民生產生活的影響。
(二十七)加快治理交通擁堵
編輯堅持公共交通優先。完善軌道交通投資建設運營體制,細化軌道交通沿線及上蓋一體化綜合利用政策,加快完善軌道交通線網,實現區區通軌道,到2020年運營總里程達到900公里以上。利用大數據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到2020年中心城區公交專用道達到1000公里,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內全覆蓋。着重加快五環路以外駐車換乘(P+R)停車場建設,建成北苑北、蘋果園等綜合交通樞紐,提高接駁換乘效率。高標準建設「公交都市」,到2020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
完善級配合理的城市路網系統。加快城市骨幹路網建設,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快速路網規劃,建成三環路和四環路間主幹環路系統以及四環路內主幹路網,到2020年中心城區主幹路規劃實現率達到70%。優化中心城區城市道路規劃,到2020年完成城六區微循環道路建設,中心城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
提升交通精細化組織水平。嚴格控制機動車總量,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重點對非法運營車輛、私挖亂掘道路、交通陋習等進行綜合治理,使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和環境有明顯改善。進一步優化道路進出口,推行道路單行、潮汐車道等組織方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實施城市道路自行車道、步道建設和環境整治三年計劃,推動慢行交通回歸城市,到2020年五環路內形成3200公里連續成網的自行車道路系統。加快交通大數據建設,不斷提高交通組織管理智能化水平。
加強停車疏導和治理。完善停車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機制,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停車設施投入力度。搭建一體化的停車設施投資建設平台,應用先進設計理念和適宜技術,因地制宜緩解核心區停車難題。完善市級統籌、區街共治、社區自治的停車治理體系,建設城市智能停車管理系統,科學合理制定臨時性疏導方案,推動居住區和鄰近單位停車資源共享,推行有條件的道路單停單行,允許合理利用道路資源分時段錯時停車。完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加大對違章停車的執法和處罰力度。
(二十八)加強垃圾綜合治理
編輯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探索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定向回收快遞等包裝物。健全限制和減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淨菜進城和廢舊物品交換再利用,推廣廚餘垃圾家庭粉碎處理和社區分散資源化處置,到2020年基本實現人均垃圾產生量零增長。
加強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按照「末端決定前端,資源分級分類回收利用」的原則,乾濕分開,分類收運,統一垃圾分類器具和運輸工具標誌標識,促進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接。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勵機制,落實小區物業公司垃圾分類主體責任,發揮社區居委會在垃圾分類中的積極作用。加大垃圾收集運輸車輛更新改造力度,對所有垃圾轉運站實施密閉化改造。按照「疏堵結合、城管牽頭、部門協作」的原則,加強垃圾監管執法,規範垃圾排放、收運、處置行為。
完善各類垃圾處理體系。統籌城鄉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危險廢棄物等處理處置,先行規劃、先行建設各類設施。加快推進垃圾收運處理市場化改革,引入國際先進技術工藝和管理理念,提高垃圾處理水平。建立完善信息和利益共享機制,加強與天津市、河北省再生資源利用合作。到2020年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60%以上。
(二十九)加強城鄉結合部綜合整治
編輯以減量發展提升環境質量。全面落實人口規模調控方案,加大對人口無序聚集的治理力度,有序推動人口疏解。深入開展打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加快低端、低效用地騰退。明顯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基本完成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規劃綠地建設,加快實施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綠化建設。
以城鄉統籌提升治理水平。大力改善居住條件,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加快農民安置房建設,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加快建成美麗鄉村。加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區域配套水平。穩妥推進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農民整建制轉為居民,並納入城鎮職工社保體系。推動城市管理體制向綠化隔離地區延伸,第一道綠化隔離地區分期分批實現城市化,加快推進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城鄉一體化。
(三十)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改造
編輯創新統籌開發模式。完善跨項目跨區域資金平衡政策,屬於企業自有的平衡資金用地,可按市場地價水平定向出讓,開發收益回哺徵收騰退和安置房建設;其他平衡資金用地,可將棚戶區改造項目虧損納入開發成本,公開入市交易。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注入資本金等方式提升棚戶區改造資金平衡能力。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鎮棚戶區改造。
統一房屋徵收政策。積極推行貨幣化安置,統一徵收補償政策和標準,採取市場化評估原則確定補償價值,規範各類徵收補助和獎勵,加強徵收補償公開、公平、公正。創新定向安置房產權性質,結合被徵收房屋補償總額,探索採取共有產權商品住房方式對接安置需求。
高標準建設安置房。優先在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房山區等選取若干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成規模土地,集中規劃建設疏解人口的安置房小區。鼓勵核心區輸出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到安置房建設區,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全額支持核心區安置房周邊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創新直管公房管理政策。加快騰退直管公房性質的不可移動文物,可由管理單位解除租賃合同並妥善安置。推進有條件的直管公房入市交易,可將騰退並按規劃保留的區屬直管公房劃轉給舊城改造主體。加強直管公房經營行為管理,嚴控房屋資源低成本無序使用和利用房屋資源不當牟利。
六、集中力量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
編輯(三十一)建設現代城市典範
編輯高起點規劃發展藍圖。落實千年大計、國家大事的要求,以最先進的理念、最高的標準、最好的質量,將綠色生態原則作為最突出的特點,加快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各類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好北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範圍與通州全區域的規劃建設,統籌好北京城市副中心與中心城區、北京東部地區以及河北省廊坊市北三縣的協調發展,2016年底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地區詳細城市設計,以及通州區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在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同時,加強全市新城統籌發展,以更加完善的基礎設施、更高效率的城市管理系統、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務,大力提升新城綜合承載和服務能力。
高標準提升水環境。構建「三網、四帶、多水面、多濕地」的水環境格局,到2020年通州區範圍內主要河道水質高標準達到國家要求。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抓緊實施防洪骨幹河道整治工程,到2020年下沉式綠地率達到50%,透水鋪裝率達到70%以上,新建區域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於85%。
率先建成生態園林城市。按照「一區、一城、三環、三網、四片、五鎮、多園」的總體布局,加快推進重點廊道、生態景觀帶和森林濕地公園建設,到2020年通州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3%,綠化覆蓋率達到51%,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90%。
構建一流的現代化城市交通網絡。加快外部聯絡骨幹工程建設,完善與中心城區及周邊地區的交通聯繫。到2020年城市路網密度達到9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適性,實現軌道交通與各類交通方式的換乘距離在500米內,到2020年綠色出行比例達到80%。
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承載能力。引導優質教育資源落戶,採用集團化辦學、一體化辦學等方式提升基礎教育辦學水平,引進高等教育資源,推進教育教學水平跨入全市前列。加快引進三甲醫院,完成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提升基層醫療服務水平,加快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推動綜合文化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打造符合城市副中心定位的醫療衛生、文化體育服務體系。
打造全面深化改革示範區。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為契機,優化整合機構和層級,構建政務公開的綜合平台,加快行政體制改革。率先建立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全面開展智慧城市建設,顯著提升城市現代化治理水平。率先開展公共服務類項目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全面落實重點領域投融資創新意見,引導社會資本成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的主力軍。加快集體土地集約利用,推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三十二)加快市級行政辦公區建設
編輯集約節約建設行政辦公區。嚴格執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標準,合理確定行政辦公用房的建設內容與建設規模。建立日常化、長效化的監督機制,打造陽光示範工程,全面推進行政辦公區各項建設。
打造綠色人文辦公空間。提煉中國傳統建築元素,營造行政辦公群的空間氛圍。提高綠色建築比例,率先創建近零碳排放示範區,全部建築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水平,其中重要建築達到綠色建築三星級的比例超過50%。加快實施綠色智慧能源系統工程,實現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達到30%以上。構建開放友好生態空間,打造水城相融的自然環境,營造和諧親民的公共空間。
七、保障措施
編輯(三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編輯加強黨對城市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城市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首都城市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城市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充分發揮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的作用,自覺圍繞增強服務保障首都核心功能謀劃發展、推進工作,不斷提高對城市工作的領導能力和水平,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十四)加強法治建設
編輯依據重大改革部署,推進重點領域法規的立改廢釋,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制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健全行政問責機制。
(三十五)加強資源配置
編輯細化完善配套落實政策,加強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統籌優化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和投資結構,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好社會資金投向。加強教育培訓,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打造一支業務技術能力強、服務管理水平高、敢於碰硬的規劃建設管理人才隊伍。
(三十六)加強督導落實
編輯制定任務分工落實方案,加強實施情況的督導。建立城市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區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各區、各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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