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委員會關於濟南市與泰安專區分開問題的批覆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委員會關於濟南市與泰安專區分開問題的批覆
作者: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委員會
1961年

濟南市委、市人委,並報華東局、中央:

二月二十八日的請示報告收悉。同意你們關於將濟南市和泰安專區分開的意見。為了照顧市區發展蔬菜和副食品生產的需要,同意歷城縣的建制仍保留,郊區工委不必另行成立,必要時可由歷城縣委兼任市委農村工作部工作,同意恢復長清縣,連同原屬濟南地區的其他各縣,統劃歸泰安地委、專署領導。關於歷城縣與章丘縣、歷城縣與長清縣之間的區劃調整意見,原則同意,由市委、地委與有關縣委具體商討解決。其他具體問題,由市委、地委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處理。

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委員會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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