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令第3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令
第31號
作者:信息產業部
2004年12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號

信息產業部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其條件、程序、期限規定(第一批)》已於2004年9月28日經信息產業部第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0日起施行。

部長:王旭東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日


信息產業部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其條件、程序、期限規定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