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2004年

200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2004年3月14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
2005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4年/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4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四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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