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一九八六年/第七號
← | 第六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第七號(總第一二〇號) 1986年12月20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
1987年第一號 |
[ ] |
- 彭真委員長在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討論《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聯組會上的講話要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五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草案)》的說明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破產法(草案)》(修改稿)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破產法(試行)(草案)》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企業破產法(草案)》(修改稿)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企業破產法(試行)(草案)》(修改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六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草案)》的說明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草案)》(修改稿)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七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草案)》的說明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八號)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86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四十九號)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1986年)
-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說明
- [[對《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草案)》和《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草案)》的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提請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的議案
- 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議案的說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和撤銷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部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設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和撤銷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部的議案
- 關於設立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和撤銷機械工業部、兵器工業部的說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1986年12月2日)
-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領事條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領事條約》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領事條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決定
-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 關於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財經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關於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漢生關於全國人大代表團訪問保加利亞、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國情況的報告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曾濤關於全國人大代表團訪問烏拉圭、巴拿馬和古巴三國情況的報告
- 關於出席各國議會聯盟第七十六屆大會的工作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6年第五十號)
- 任免事項(198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