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1987年/第四號
← | 第三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第四號(總號:124) 1987年7月25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
第五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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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7年第五十三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草案)》的說明
-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草案)》(修改稿)幾點修改意見的說明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草案)》(修改稿)的幾點修改意見的匯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7年第五十四號)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的議案
- 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葡關於澳門問題協議文件的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86年國家決算的決議
- 關於1986年國家決算的報告
-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關於1986年國家決算的審查報告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事故的決議
- 關於大興安嶺特大森林火災事故和處理情況的匯報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領事條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的決定
- 關於防止和懲處侵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 國務院關於提請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其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的議案
- 關於提請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其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的說明
- 榮毅仁副委員長關於全國人大代表團訪問希臘、荷蘭的情況報告
- 黃華副委員長關於全國人大代表團訪問墨西哥、哥倫比亞、秘魯三國的情況報告
- 關於出席各國議會聯盟第七十七屆大會的情況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7年第五十五號)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楊鐘的林業部部長職務的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7年第五十六號)
- 任免事項(198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