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2020年第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 農業農村部令2020年第7號 2020年9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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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
2020年第7號
《農業農村部關於廢止<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決定》已於2020年9月14日經農業農村部第13次部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韓長賦
2020年9月27日
農業農村部關於廢止《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了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機構改革、政府職能轉變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農業建設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農業農村部決定廢止《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2004年7月12日農業部令第39號公布,2017年11月30日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訂)。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農業農村部令2020年第7號.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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