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5號
2019年5月22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75號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經組織專家考核和評審(覆審),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勘查設計院[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銀川)]等5個質檢機構(附件1)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和農業農村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的基本條件與能力要求,特頒發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和農業農村部審查認可證書,准許刻制並使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考核標誌和繼續使用部級質檢機構印章。

農業農村部農業環境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昆明)等2個質檢機構因不再具備開展檢測工作條件,提出撤銷申請,經審核批准,撤銷其機構並收回審查認可證書及印章(附件2)。

經審核,現對農業農村部環境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天津)機構信息變更予以確認(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及農業農村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審查認可名單(第六批)

2. 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註銷及農業農村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審查認可撤銷名單(第四批)

3. 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及農業農村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信息變更情況(第四批)

農業農村部

2019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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