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49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49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492號
2021年11月17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49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服務水平,進一步方便行政許可申請人,我部決定對「從國外引進農業種子、苗木檢疫審批」等11項行政許可事項(含部分子項或許可情形,見附件)實施全程電子化審批。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許可事項或許可情形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表和申請資料,申請人可通過農業農村部政務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提交申請並上傳電子版申請資料,在平台中即時查詢受理和審批結果信息。我部根據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並作出審批決定,審批通過的,將發布公告或發送證書、批件。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的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對發現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以及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附件:實行全程電子化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農業農村部

2021年11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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