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55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551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04月20日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經專家考核評審等相關程序,現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南昌)]等2家機構通過了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農業農村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授權核查的複查評審(見附件1)。

二、中國農業科學院茶葉研究所[農業農村部茶葉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通過了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農業農村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授權核查的擴項評審,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 通過了農業農村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授權核查的擴項評審(見附件2)。

三、農業農村部農業生物技術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測試中心等2家機構發生信息變更。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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