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
2022年9月15日於撒馬爾罕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

應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於2022年9月14日至15日對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在撒馬爾罕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兩國元首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舉行會談,就兩國互利合作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廣泛深入交換意見。

雙方指出,建交30年來中烏兩國人民如兄弟般攜手同行,譜寫了兩國世代友好史上的光輝篇章。

雙方一致認為,中烏建立戰略夥伴關係10年來,雙方保持坦誠開放、富有建設性的高層對話,在政治、外交、經貿、人文等領域建立起高效協作機制。2013年9月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條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和深化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2014年8月1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2016年6月2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聯合聲明》以及2017年5月1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為雙邊關係發展奠定了堅實法律基礎,推動兩國關係不斷邁上新台階。

雙方認為,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保持高水平協作,成為本地區國家間關係的典範。

基於雙邊合作的高水平,以及兩國在共同關心領域進一步開展全面合作的意願,雙方決定進一步深化親密友好、休戚與共、共享繁榮的新時代中烏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特此聲明如下:

雙方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均處在國家發展、民族復興的關鍵階段。

中方高度評價烏茲別克斯坦在米爾濟約耶夫總統領導下取得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改革重大成就、「新烏茲別克斯坦」2022-2026年發展戰略順利實施,以及獨立31年以來烏茲別克斯坦國家發展及和平外交政策取得的長足進步。中方堅定支持烏方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尊重烏方和平、開放、務實的外交政策。

烏方認為,習近平主席帶領中國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國家建設積累豐富經驗,為全面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雙方將擴大互利合作,鞏固友好和夥伴關係,在雙邊層面踐行命運共同體。

為有效應對地區安全和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威脅和挑戰,雙方商定繼續保持高層密切交往和積極對話,不斷加強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

雙方將繼續在涉及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等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支持。決不允許第三國或任何組織、團體在本國境內從事損害對方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行為。

烏方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方堅定不移遵守2017年5月1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方堅定支持烏茲別克斯坦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

雙方一致認為,立法機構交往是中烏關係重要組成部分,在雙多邊層面加強立法機構交流將為深化兩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增進相互理解和互信注入動力。

雙方支持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烏茲別克斯坦最高會議進一步加強合作,推動兩國立法機構友好小組開展協作。

雙方願積極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同「新烏茲別克斯坦」2022-2026年發展戰略對接。

雙方將全面充分落實現有雙邊文件及達成的共識,在各自法律框架內共同保障已商定的合作項目安全順利推進,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合作,特別是經貿、投資、金融、科技、旅遊、交通運輸、水利、信息技術、生態、人文、工業、農業、糧食安全、數字化、雲計算、人工智能、綠色能源、提高能效等領域協作,保障兩國經濟社會穩步發展。

雙方將推動採取進一步舉措,提升雙邊貿易額,增加雙邊貿易商品種類,挖掘雙邊貿易廣闊潛能,深化「絲路電商」合作,探索兩國貿易和創新合作新增長點,推動高附加值和高技術商品貿易,促進雙邊貿易平衡發展。

烏方願基於互利原則,對華增加紡織、鞋類、化工、石化、農產品、有色金屬及其他商品出口。中方將加快審批特定品類農業產品和動物產品動植物檢疫許可。

雙方將研究實施機械製造、路建工程機械、通信、製藥、油氣、輕工業、煤炭、化工、食品工業、建材、電力、礦產資源、交通基礎設施、灌溉及土壤改良、農村住宅建設及社會領域其他合作項目。

中方願全力支持烏茲別克斯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並向烏方提供必要協助。

烏方願參加2022年11月在上海舉辦的第五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雙方高度評價中烏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及其各分委會對深化務實合作發揮的統籌協調作用,商定協助該機制積極開展工作。

雙方指出,切實落實2022年2月5日簽署的《中烏政府間經貿投資合作規劃(2022-2026年)》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指出,應深化兩國產業合作。雙方歡迎2022年3月舉辦的中烏產業合作投資論壇,支持每年定期舉辦類似論壇,建立產業對話機制。

中方願研究為烏方實施社會和基礎設施項目提供優惠性質貸款。

烏茲別克斯坦將建立自由經濟區和小工業區,包括「烏茲別克斯坦-上海合作組織」產業區,歡迎中國企業組織聯合生產,特別是生產以當地礦物和原材料深加工為基礎的高附加值產品。

中方將繼續深化同烏方農業現代化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動旱地農業節水灌溉、鹽鹼地改良利用等方面技術的研發、推廣與合作,助力保障糧食安全。

雙方商定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在2023年舉行首屆中烏地方合作論壇。

烏方高度評價中方脫貧攻堅取得的寶貴歷史經驗。雙方商定持續採取措施,推廣中方有益減貧經驗,為增進烏茲別克斯坦人民福祉和保障國家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雙方強調,深化地區間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具有重要意義,將致力於推動實施打造兩國間高效交通運輸走廊,包括建設最便捷線路的鐵路和公路,推進中吉烏鐵路加快落地建設。雙方強調,包括可研工作在內的該項目三方合作文件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指出,根據1994年4月1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應視疫情形勢採取措施恢復兩國定期客運航班,為雙方之間人員和貨物往來提供便利。

雙方強調,應繼續完善「綠色通道」,加快農產品通關,擴大「綠色通道」政策範圍,提升兩國通關效率;擴大高質量農產品、動物產品、食品動植物產品檢疫相互准入,紮實推進優先合作項目,包括「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採取措施進一步優化口岸邊防檢查、司機和航空乘務人員出入境程序。

雙方商定為國際公路運輸、多式聯運發展創造便利條件。

雙方指出,應在《上海合作組織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框架下密切協作,實施跨國基礎設施項目。

雙方指出,應推動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鐵路部門協作構想》,共同採取措施協調推動集裝箱班列高質量發展,推進鐵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強政策規劃對接、科技創新和能力建設。

中方歡迎在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倡議下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加強中亞和南亞互聯互通的決議」,願密切協作落實該決議。烏方對中方成為聯大「關於加強中亞和南亞互聯互通的決議」共同倡議方表示感謝。

中方對由烏方倡議的「關於宣布鹹海地區為生態創新和科技區特別決議」得到聯合國大會通過表示歡迎,該決議將有助於拯救鹹海,恢復並改善周邊環境,保護自然資源,提高地區人民生活質量。

烏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認為倡議將為如期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積極貢獻。雙方願積極推動全球發展倡議與聯合國鹹海區域人類安全夥伴信託基金框架下改善鹹海地區生態和經濟社會環境相關項目協同增效。

雙方強調,維護地區安全和穩定的優先方向仍將是打擊「三股勢力」,即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打擊販毒、武器、彈藥和爆炸物走私、跨國有組織犯罪。雙方將繼續在維護國際信息安全、加強邊境安全、共同打擊非法移民和販賣人口、洗錢、經濟犯罪和跨境腐敗等領域鞏固雙邊合作。

為有效應對當代挑戰和威脅,雙方將繼續舉行兩國執法和安全部門聯合反恐訓練,提高維穩和應變聯合行動能力。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防務部門合作成果,將繼續加強各層級交往,持續深化兩國軍事軍技合作。

雙方願加強應急管理領域合作,推動主管部門商簽合作文件,在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雙方將深化司法領域合作,加強檢察機關人員交流互訪,加大人員培訓合作。

雙方將進一步擴大文化、教育、科學、體育、旅遊、考古、醫療衛生及製藥領域合作,加強新聞媒體、學術機構、友好協會、藝術團體間友好交流。

中方願配合烏方出台切實舉措,落實烏方關於宣布2023年為中國同中亞國家人民文化藝術年的倡議。

雙方指出,在重點學科方向開展聯合基礎應用研究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開展高新技術創新合作。

雙方強調,有必要依託兩國信息技術產業園、相關試驗區、產業集群等,在數字經貿、人工智能、大數據、電子政務和區塊鏈技術等領域共同打造「智慧絲綢之路」和「數字絲綢之路」平台。

雙方指出,信息通信技術是數字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中國信息技術企業占據領先地位並為烏茲別克斯坦信息通信行業發展發揮獨特作用。雙方商定,支持烏方繼續同中國龍頭企業開展合作,引進現代化技術,為寬帶上網和移動通信發展提供先進的解決方案。

雙方強調,旅遊對保障經濟福祉,增進友誼和相互理解,推行改革具有特殊意義,支持進一步全面發展旅遊合作。雙方將在2013年11月29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旅遊合作協定》框架下密切合作,根據疫情形勢適時恢復遊客往來,為發展旅遊業創造條件。

中方願為烏在華開展旅遊推介搭建平台、提供便利,烏方對此表示歡迎並支持為中國遊客制定旅遊路線。

雙方積極肯定兩國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方面開展的高效協作,歡迎開展中烏疫苗聯合生產,願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傳染性疾病方面繼續就相關防控措施進行協調。

雙方將加強衛生體系,推動建立包括遠程醫療領域在內的兩國醫療機構學術和應用合作機制,就發展傳統醫學交流經驗。中方願協助在烏設立地區疫苗研發中心並培訓醫療專家。

雙方指出,應探討在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等環境領域開展合作,推廣綠色節能技術,向低碳經濟轉型。

雙方強調應擴大兩國地方合作,豐富雙邊關係內涵,打造合作新增長點。

雙方高度評價塔什干市和撒馬爾罕市孔子學院工作並指出,上述機構為漢語學習和弘揚中華文化發揮着特殊作用。

烏方指出,中方成功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充分彰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中國國家建設取得的舉世矚目成就以及奧林匹克精神和價值。

中方積極支持烏方體育代表團赴杭州參加第19屆亞運會。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2022年為慶祝中烏建交30周年所舉行的豐富活動,相關活動增進了中烏人民友好合作關係。

雙方指出,加強國際協作是兩國高水平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和高度互信的重要體現。

烏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議,願在倡議框架下同中方開展交流合作,共同促進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安全。

雙方強調應遵守基於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國際秩序,即尊重各國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持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主義,維護法治,保障世界和地區和平、穩定、合作與繁榮。

雙方將繼續加強在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等多邊機制內的相互支持與合作,就共同關心的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及時交換意見、協調立場,攜手應對全球和地區挑戰。

雙方認為,上海合作組織已成為具有權威性和影響力的多邊組織,旨在維護和平、安全與穩定,共同應對歐亞地區面臨的新挑戰和新威脅,加強組織成員國間互聯互通,鞏固經貿與人文合作。

中方高度評價烏茲別克斯坦輪值上海合作組織2021-2022年主席國和籌備上海合作組織撒馬爾罕峰會所做工作,全力支持烏方積極推動提高組織工作效率,提升組織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深化成員國間相互信任與理解,鞏固人民間睦鄰友好關係。

雙方認為,維護中亞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對地區國家乃至全世界都具有重要意義。國際社會應充分尊重中亞地區歷史和文化傳統,共同為促進地區發展繁榮貢獻力量。

中方歡迎中亞國家本着深厚歷史、精神紐帶以及睦鄰友好、信任、相互支持原則,通過建立緊密、牢固的國家間友好關係形成新的政治氛圍;高度評價中亞國家領導人峰會機制為維護地區穩定、安全及可持續發展所發揮的作用。

雙方支持建立「中國+中亞五國」元首會晤機制,強調這一多邊合作新形式秉持相互尊重、睦鄰友好、同舟共濟、互利共贏精神,有助於深化中國同中亞國家合作,促進地區和平、安全及可持續發展。

「中國+中亞五國」外長會晤旨在落實元首共識、推動地區各領域互利合作,雙方高度評價該機製取得的實際成果及其作用和潛力。

雙方支持儘快制定「中國+中亞五國」新經濟對話戰略,採取針對性措施保障彼此貿易暢通,擴大中亞五國對華產品出口。

雙方歡迎舉辦首屆「中國-中亞」產業與投資合作論壇。

雙方重申一個和平、穩定、發展、繁榮的阿富汗符合阿富汗及地區國家共同利益,強調尊重阿富汗獨立、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不干涉阿富汗內政,支持「阿人主導、阿人所有」基本原則。雙方願同國際社會一道,繼續向阿富汗提供人道和發展援助,加強涉阿務實合作,幫助阿富汗融入地區經濟合作一體化進程。

雙方將在上海合作組織、阿富汗鄰國協調合作機制等框架內加強涉阿協作,旨在促進阿富汗和平重建進程。

中方讚賞2022年7月26日在塔什干召開的阿富汗問題國際會議。

雙方商定繼續就2023年在烏茲別克斯坦舉辦第四次阿富汗鄰國外長會密切協作。

雙方商定繼續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廣泛開展積極政治對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感謝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和烏茲別克斯坦人民給予中方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並邀請米爾濟約耶夫總統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再次訪華。

米爾濟約耶夫總統表示感謝並接受了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沙夫卡特·米爾濟約耶夫

2022年9月15日於撒馬爾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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