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聯合聲明 (201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聯合聲明 2012/03/26 (2012年3月24日,北京)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閣下的邀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總統蘇西洛·班邦·尤多約諾閣下於2012年3月22日至24日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

  二、中國政府和人民給予蘇西洛總統及印尼代表團熱情友好接待,高度評價蘇西洛總統此訪對深化中印尼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意義。

  三、蘇西洛總統對胡錦濤主席和中國政府與人民在其訪問期間給予他和印尼代表團熱情款待表示衷心感謝,這彰顯了兩國和兩國人民間的持久友誼和全面合作。

  四、訪華期間,胡錦濤主席在北京同蘇西洛總統舉行了會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分別會見了蘇西洛總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與蘇西洛總統共同會見了兩國青年代表,蘇西洛總統還同中國知名企業家代表見面。中國清華大學向蘇西洛總統授予榮譽博士學位,表彰他領導印尼為促進本國經濟發展和本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所發揮的作用。

  五、在會談會見中,兩國領導人對中印尼自2005年4月25日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以來各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雙方承諾將中印尼戰略夥伴關係提升到更高水平。

  政治、防務和安全領域

  六、雙方重申將繼續奉行相互尊重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原則。蘇西洛總統重申印尼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胡錦濤主席讚賞印尼方立場,重申中國尊重和支持印尼為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主權完整所作的努力。

  七、雙方一致認為,應保持兩國高層密切協調和磋商,繼續完善現有各層級對話機制。2012年2月28日,中國國務院國務委員戴秉國與印尼政治法律安全統籌部長蘇揚托在北京一致同意將雙邊副總理級對話機制會議由兩年一次增加為一年一次,兩國領導人對此表示讚賞。雙方還表示,將根據兩國關係發展需要,積極探討進一步充實該機制對話的內容。雙方歡迎兩國外交部長儘早共同主持召開雙邊合作聯委會第二次會議。

  八、在防務安全領域,雙方歡迎並支持兩國安全防務部門加強溝通與合作,同意推動落實聯演聯訓、國防工業以及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中方歡迎印尼成立和平安全中心,表示願積極支持在該中心設立漢語中心。

  九、雙方高興地看到,兩國在司法、執法領域合作取得進展,一致認為雙方應積極推動《中國和印尼引渡條約》儘早生效,兩國執法部門應進一步密切高層互訪和業務團組交流,深化在打擊跨國犯罪和恐怖主義、禁毒、執法能力建設領域以及在情報信息交流、案件協查、緝捕和遣返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高效、務實合作,共同維護兩國國內安全和社會穩定。

  經濟發展領域

  十、雙方對兩國經濟合作穩步推進表示滿意,同意繼續致力於擴大和深化雙邊經貿合作。雙方還同意進一步發揮好現有中印尼經貿聯委會機製作用,積極推進兩國各類經濟合作機制建設,並在必要時就經濟事務舉行更高級別的雙邊磋商,共同推動中印尼經貿合作長期健康順利發展。

  十一、在貿易領域,兩國領導人高興地看到,近年來雙邊貿易額穩步上升,對雙方在2015年前實現800億美元貿易目標表示樂觀。雙方重申願繼續加快實現雙邊貿易順利、平衡、可持續發展進程。

  十二、在投資領域,雙方將繼續鼓勵兩國企業增加和拓展雙向投資。蘇西洛總統歡迎中國企業在印尼增加投資,參與印尼產業能力建設。

  十三、在基礎設施領域,中方重申將繼續參與印尼基礎設施發展項目,特別是印尼2011-2025年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包括的項目。

  十四、在經貿規劃合作方面,雙方同意結合中國「十二五」規劃和印尼2011-2025年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共同編制《中印尼經貿合作五年規劃》。兩國經貿部門於2012年3月15日至16日召開中印尼經濟合作工作組第一次會議,正式啟動規劃編制工作。

  十五、在工業領域,雙方同意全面積極落實兩國在2006-2011年簽署的各項產業合作協議。

  海上合作領域

  十六、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海洋領域進行富有成效的合作,歡迎兩國簽署海上合作諒解備忘錄,同意成立海上合作委員會並啟動兩國海上合作基金。

  十七、雙方承諾繼續加強在航行安全、海上安全、海軍合作、海洋科研環保、海上搜救、船舶建造、海上能力建設和漁業等領域的合作,繼續加強在國際海事組織等國際場合的協調與配合。雙方同意共同推進「藍色經濟」,繼續支持中印尼海洋與氣候中心開展互利合作項目。

  科技領域

  十八、雙方同意進一步發揮好兩國科技聯委會作用,不斷深化在信息通信、農業、海洋漁業、生物科技和生物醫藥技術等領域的合作。

  十九、中方感謝印尼長期支持中國遠望號航天測量船赴印尼相關海域實施北斗導航衛星發射海上測控任務,重申將進一步加強兩國航天合作,支持印尼航天技術發展。

  糧食、水和能源安全

  二十、雙方對自然災害和部分地區不斷加劇的政治經濟動盪給全球糧食、水和能源安全帶來的影響深表關注。雙方重申將繼續加強雙邊合作與協調,共同應對糧食、水和能源安全問題。

  二十一、在農業領域,雙方同意加強在糧食生產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合作,並積極探討在兩國農業部2001年簽署的農業合作諒解備忘錄框架下開展務實合作。

  二十二、在能源領域,鑑於平價的能源供應是兩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雙方認為有必要保證能源安全。因此,雙方同意進一步發揮好兩國能源論壇作用,鞏固和拓展在油氣、礦產和電力等領域的合作,積極探討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合作機會。印尼方向中方介紹了印尼為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所作的努力,期待中國企業增加對印尼礦業的投資,並承諾將繼續為包括中國投資者在內的外國投資者營造更加有利的投資環境。

  二十三、在水安全領域,雙方同意加強在水資源可持續管理、綜合性水利樞紐開發、涉水災害防禦以及水處理方面的合作。

  社會和文化領域

  二十四、雙方高興地看到,兩國在文化、教育、科技、旅遊、檔案和青年交流領域的合作取得進展,一致認為加強上述領域的合作將進一步深化相互了解與信任。

  二十五、在文化領域,雙方認為應進一步加強合作,促進兩國文化產業方面的交流。雙方同意建立兩國部長牽頭的人文交流合作機制。

  二十六、在教育領域,雙方積極評價孔子學院和印尼研究中心為促進中印尼文化交流和加強兩國語言培訓發揮的作用,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兩國教育機構間的合作,繼續加強兩國學生和教師交流。

  二十七、在青年交流領域,雙方歡迎2012年開展100名青年交流互訪項目,並支持繼續開展這一項目。

  二十八、在旅遊領域,雙方認為兩國在旅遊領域合作潛力巨大,鼓勵兩國相關機構包括私營部門加強合作,增加互訪遊客人數,擴大對旅遊業的投資,為兩國遊客提供便利。

  二十九、在檔案領域,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在文化遺產、歷史文獻和文獻保護領域的合作。

  國際和地區事務

  三十、兩國領導人還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強調兩國更緊密的夥伴關係對加強多邊主義、促進地區和國際和平、穩定與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讚賞並相互支持彼此在全球和本地區發揮更大作用,重申加強夥伴關係,在雙方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上保持協調與配合,共同致力於本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三十一、兩國領導人強調,中國和印尼有必要在以東盟為主導的地區合作框架下加強配合與協調。2011年中國和東盟共同慶祝建立對話關係20周年,雙方高度評價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取得的成就,承諾將推動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互聯互通取得積極成果,不斷拓展和深化中國同東盟在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中方重申將堅定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支持東盟在區域合作中發揮主導作用,尊重各方在10+3、東亞峰會上達成的共識,包括《東亞峰會互利關係原則宣言》。

  三十二、雙方強調,各方已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後續指針達成一致,這有利於繼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安全和穩定。各方應繼續確保全面有效地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用好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加強務實合作,並朝着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最終制定「南海行為準則」而努力。

  三十三、雙方一致認為,建立東南亞無核武器區對維護本地區的和平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雙方願共同努力,推動《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早日簽署。

  三十四、雙方支持有關各方推進六方會談進程,全面均衡落實9·19共同聲明所確定的各項目標。

  三十五、雙方歡迎緬甸取得的積極進展,強調保持這一勢頭具有重要意義,呼籲西方國家解除對緬甸的經濟制裁,相信這將有助於緬甸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

  三十六、關於地區經濟一體化,雙方強調,本地區國家間加強互聯互通和開展密切、互利、可持續的貿易與投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為此加強協調與合作。

  三十七、雙方對近期中東和北非局勢表示關注,呼籲衝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暴力行動,通過包容性和平對話和政治協商尋求各方均可接受、反映各派意願的解決辦法。雙方強調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相關國際法和國際準則實現上述目標。

  三十八、雙方對霍爾木茲海峽持續的緊張局勢造成的影響深表關注,認為油價上漲將導致通脹壓力上升,進而加劇發展中國家貧困問題,還將進一步惡化許多國家業已存在的高通脹問題。雙方呼籲國際社會敦促有關各方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採取措施緩解該地區緊張局勢。

  三十九、雙方討論了歐元區主權債務問題及其對全球經濟的負面影響,承諾在這一問題上加強雙邊和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二十國集團、亞歐會議在內多邊合作框架下的協調與合作。雙方還將繼續呼籲維護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

  四十、中方表示將全力支持印尼擔任2013年亞太經合組織東道主。雙方承諾將加強協調與配合,致力於實現茂物目標,並繼續維護開放性地區主義,在發展中經濟體和發達經濟體制定的不同時間表內,繼續保持本地區開放、自由的貿易和投資勢頭。考慮到各經濟體發展程度不同,雙方重申將加強合作,進一步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全面實現茂物目標。

  四十一、會談結束後,胡錦濤主席和蘇西洛總統出席了下列合作文件的簽字儀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海上合作諒解備忘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加強禁毒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國家檔案館檔案合作諒解備忘錄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印度尼西亞中央統計局關於對外貨物貿易統計數據交換的諒解備忘錄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旅遊與創意經濟部關於中國公民赴印度尼西亞旅遊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修訂案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海洋與漁業部關於發展中國-印尼海洋和氣候中心的安排

  四十二、雙方對蘇西洛總統此次國事訪問的成果表示滿意,相信此訪將為進一步增進雙邊關係、加強兩國合作和提升中印尼戰略夥伴關係奠定堅實基礎。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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