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爾維亞共和國關於深化和提升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構建新時代中塞命運共同體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爾維亞共和國關於深化和提升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構建新時代中塞命運共同體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 2024年5月8日於貝爾格萊德 |
應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阿萊克桑達爾·武契奇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於2024年5月7日至8日對塞爾維亞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
兩國元首在熱烈友好的氣氛中舉行會談,就中塞關係、深化兩國全方位合作、共建「一帶一路」、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歐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一致認為,中塞兩國珍視彼此牢固傳統友誼和具體領域密切合作,多邊領域協調配合富有成效,雙邊關係發展前景廣闊。兩國雖然歷史、文化、國情不同,但都秉持開放合作精神,堅持公平正義原則,致力於人民幸福和國家富強,致力於人類和平發展的崇高事業,都認為一國的發展進步對他國是機遇而非挑戰。塞方支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努力,願同中方一道落實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
雙方就至今取得的合作成果交換意見,認為有關成果進一步增進了兩國人民的鐵杆友誼。雙方高度評價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爾維亞共和國關於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簽署以來雙邊關係進一步深化,一致同意本着獨立自主、互尊互信、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相互支持的原則,深化和提升中塞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構建新時代中塞命運共同體,致力於造福兩國人民,為人類和平與進步事業作出新貢獻。雙方特此聲明如下:
一、中方高度評價塞爾維亞在經濟社會整體發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成就,樂見塞方順利推進「塞爾維亞2027——躍向未來」等發展規劃、如期實現各項既定目標,促進塞爾維亞發展和人民福祉。
塞方高度評價新時代中國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的歷史性變革,祝願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帶領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塞方支持中方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
二、雙方認為,兩國最高層密切開展政治對話對加強中塞關係意義重大,商定繼續通過會晤、通話、信函往來等形式保持兩國元首密切交往。
雙方願充分發揮中塞立法機構合作委員會、經濟貿易混合委員會、科技合作聯委會等機製作用,加強各層級、各領域交流合作,繼續不斷深化兩國友誼。
雙方將繼續深化兩國外交部門合作,開展各層級定期會晤和磋商,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交換意見並及時協調立場。雙方將繼續加強兩國政黨間交往,深化治國理政經驗交流,促進雙邊各領域合作。
三、雙方將在尊重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不干涉別國內政原則基礎上就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問題相互堅定支持。
塞方重申,發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友好關係是塞爾維亞外交政策的主要支柱之一。塞方重申堅定支持一個中國原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反對干涉中國內政,重申不同台灣當局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堅定支持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雙方反對就「科索沃」最終地位問題強加任何方案。有關各方應當在聯合國安理會第1244號決議框架內,通過對話協商,達成彼此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在此過程中,塞爾維亞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必須得到充分尊重。中方支持塞爾維亞共和國在同「科索沃」臨時自治機構代表談判中,為以和平方式尋求妥協方案所作的努力,呼籲貫徹執行貝爾格萊德—普里什蒂納對話達成的所有協議,有效保障該地區宗教和文化遺產。建立塞族城市聯盟是2013年《布魯塞爾協議》的重要內容,必須得到落實。
中方理解塞方致力於加入歐盟的努力,歡迎塞方奉行的與地區各國發展友好關係、推進地區合作的政策。
雙方一致認為,在南海問題上,應當根據雙邊協議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規定,由直接當事方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和平解決領土問題和海洋爭議。
四、雙方將以共建「一帶一路」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為契機,共同落實好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成果,深化和擴大在經貿、投資、科技、創新、數字、信息通信等領域合作,共同維護項目和企業人員安全,為構建新時代中塞命運共同體奠定基礎。
雙方將積極落實2023年10月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共建「一帶一路」中期行動計劃(2023—2025)》。
雙方歡迎中塞貿易積極發展態勢,願推動雙邊貿易平衡發展。中方願擴大進口塞爾維亞優質農產品及其他產品,加快審批特定品類農產品和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等許可。雙方願擴大利用中歐班列,中方樂見更多塞方優質產品通過中歐班列運輸至中國市場。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合作取得的積極成果,歡迎升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基礎設施領域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將進一步加強兩國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清潔能源、產業投資、農業、經貿合作區等領域的務實合作。
雙方願加強地質和礦業領域的交流合作,聯合開展岩溶水資源、岩溶生態等科學研究,推動建設塞爾維亞岩溶關鍵帶監測站,持續加強關鍵礦產資源評價等領域務實合作,歡迎簽署《中塞地質和礦產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雙方將落實好《關於推動落實全球發展倡議的諒解備忘錄》,共同推進八大領域務實合作項目落地,推動全球發展倡議在塞取得早期收穫。
雙方願有效開展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領域合作,通過發揮中塞投資合作工作組機製作用,持續推進落實2022年簽署的《中塞關於推動綠色發展領域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中塞關於加強數字經濟領域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歡迎《關於綠色可持續發展合作諒解備忘錄》和《關於數字經濟合作諒解備忘錄》簽署,積極推動具體合作項目落地見效。同時,作為《數字經濟和綠色發展國際經貿合作框架倡議》參加方,雙方願與各方一道積極開展相關領域務實經貿合作。
雙方願加強金融合作,支持塞爾維亞人民幣清算行儘快開業,推動在雙邊貿易和投資中使用本幣結算,鼓勵兩國金融機構為貿易和投資合作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
雙方高度重視電子商務領域合作,歡迎簽署《中塞電子商務合作諒解備忘錄》。
雙方高度重視信息通信技術領域合作,認為進一步加強信息通信領域合作對加強互聯互通、深化中塞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具有重要意義。中方願同塞方加強通信基礎設施、5G、雲計算、大數據、智能光伏等領域的雙邊合作,推動信息通信領域高質量發展。
雙方一致認為,人工智能應當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原則,彌合智能鴻溝,共同做好風險防範,探討形成以聯合國為溝通主渠道的人工智能國際治理框架。雙方願加強人工智能領域政策協調,建立相關對話機制,深化相關務實合作,協同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塞方歡迎習近平主席宣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議》,以及中方為增強發展中國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權利所作努力。
雙方商定因地制宜共同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設高科技產業合作項目,為此鼓勵並促進投資合作。雙方同意深化在空間科技領域合作。中方歡迎塞方加入國際月球科研站。
雙方強調不斷深化科技創新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將積極促進在青年科學家交流、科技減貧、技術轉移、聯合研究、共同建設科研平台等方面取得更多務實成果,雙方歡迎簽署《中塞關於開展科技減貧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方歡迎更多塞爾維亞青年科學家赴華從事短期科研工作。
雙方願共同推動「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國際合作機制建設,落實雙方《在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領域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和《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不斷深化兩國災害管理和安全生產務實合作。
五、雙方認為,匈塞鐵路現代化項目對加強塞爾維亞和地區互聯互通具有重要意義,為便利地區人員流動、擴大商品流通和經濟往來開闢新前景。雙方高度評價鐵路塞爾維亞段建設取得的成果,將繼續努力,推動該段建設按期完工,為提高地區互聯互通水平作出貢獻。中方願鼓勵本國企業按照商業和市場原則繼續參與地區互聯互通項目。雙方願加強合作,保障通過塞境內段鐵路安全。
六、雙方高度重視衛生健康和生物技術領域合作,中方願同塞方加強在疾病防控、衛生應急、遠程醫療、傳統醫學領域的雙多邊合作,共同推動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積極參與塞國內生物科技產業園相關項目建設。
七、雙方高度重視並願加強兩國文化、教育、體育、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傳播等人文領域合作,支持學生雙向交流,支持兩國高等院校間交流合作,拓展影視、媒體、網絡視聽等領域合作。
雙方高度評價2016年簽署的《中塞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對鞏固兩國友好關係、推動雙邊合作、促進人員往來和旅遊業發揮的作用,願為兩國人員往來創造更多便利條件。雙方對中塞兩國直航航線運行情況表示滿意,鼓勵兩國空運企業根據市場原則增加更多直航航線。持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進一步便利兩國公民在對方國家工作和生活。
八、雙方高度評價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的積極作用。塞方高度認同、全力支持並願繼續積極參與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框架內各項合作。雙方將同其他中東歐國家一道,推動機制內合作持續健康發展。
九、雙方強調應當遵守基於聯合國憲章在內的國際法的國際秩序,尊重各國獨立、平等、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堅持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合作,維護真正的多邊主義。
雙方倡導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極化和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堅持大小國家一律平等,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各種形式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
雙方支持聯合國在解決全球性問題、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主張加強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的作用和權威。雙方支持通過改革聯合國及其安理會,增加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主張會員國應當通過民主協商,在達成廣泛共識的基礎上,尋求「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達成協商一致。雙方願加強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中的協調配合,攜手推進全球與地區的和平、穩定、發展與繁榮。
雙方認為,促進和保護人權是全人類的共同事業,各國應當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基礎上合作促進和保護人權,不能把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用來干涉別國內政。雙方將在多邊人權論壇中加強溝通合作,推動全球人權治理以更加公正的方式發展。
十、雙方支持國際社會為推動政治解決烏克蘭危機、推動巴以停火止戰所作努力,呼籲各方防止外溢影響進一步擴大,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雙方重申反對陣營對抗,反對任何國家和集團挑動衝突、損害別國安全利益的行為。
十一、雙方譴責並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強調國際社會應當不斷加強反恐合作,發揮聯合國中心協調作用,運用綜合手段,標本兼治剷除恐怖主義滋生根源。雙方反對在反恐問題上採取雙重標準以及將反恐政治化、工具化的行徑。雙方將繼續加強在雙邊以及在聯合國等多邊框架內反恐合作。
雙方認為,擴大司法、執法、安全等部門間合作對深化兩國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將繼續推動在打擊人口拐賣、電信網絡詐騙、經濟犯罪、跨境腐敗等領域合作。
雙方願加強移民部門間聯繫與合作,深化在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人員便利往來、打擊非法移民活動、執法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務實合作。
十二、雙方認為,習近平主席此次對塞爾維亞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以及兩國元首富有成效的會談交流對進一步推動中塞友好關係發展意義重大。
習近平主席對武契奇總統和塞爾維亞人民給予的隆重、親切、友好接待致以誠摯謝意,邀請武契奇總統再次訪問中國。武契奇總統表示感謝並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本聲明於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在貝爾格萊德簽訂,一式兩份,每份均用中文和塞爾維亞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 | |
習近平 (簽字) |
阿萊克桑達爾·武契奇 (簽字) |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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