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舌爾共和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舌爾共和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6年6月30日於維多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舌爾共和國政府決定自一九七六年六月三十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國政府支持塞舌爾政府和人民維護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的正義鬥爭。
塞舌爾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的友好合作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
塞舌爾共和國總統 |
一九七六年六月三十日於維多利亞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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