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聯合聲明 (202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聯合聲明
2024年12月3日於北京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邀請,尼泊爾總理卡·普·夏爾馬·奧利於2024年12月2日至5日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其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會見奧利總理,李強總理同奧利總理舉行會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會見奧利總理。雙方在真誠友好的氣氛中,就新形勢下鞏固和深化中尼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二、雙方一致認為,中尼自1955年建交以來,兩國關係持續穩定健康發展。2019年尼泊爾總統比迪亞·德維·班達里對中國的國事訪問以及兩國其他高層互訪,為加強中尼友好關係作出貢獻。特別是2019年習近平主席對尼泊爾進行歷史性國事訪問,兩國關係提升為面向發展與繁榮的世代友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中尼關係進入歷史新階段。近年來,在兩國領導人的戰略和富有遠見指引下,中尼各層級交往密切,務實合作成果豐碩,給兩國人民帶來切實利益。

2025年是中尼建交70周年。雙方全面探討了慶祝這一歷史性周年的方式。雙方願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快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睦鄰友好原則基礎上,本着人類命運共同體精神,保持高層交往,鞏固政治互信,深化和拓展各領域互利合作,推動中尼關係不斷取得新發展,更好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三、雙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上相互堅定支持。尼方憶及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尼方堅定支持中方為實現國家統一所作努力,反對「台灣獨立」。

尼方重申西藏事務是中國內政,決不允許利用尼泊爾領土從事任何反華分裂活動。

中方重申將繼續堅持親誠惠容理念和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周邊外交方針,堅定支持尼泊爾維護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尊重和支持尼方自主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政治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

四、尼方熱烈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高度評價新時代中國取得的偉大成就,支持中方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中方積極評價尼泊爾政府為維護國家政治穩定、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所作努力,祝願尼泊爾人民早日實現「繁榮尼泊爾,幸福尼泊爾人」的國家願景。雙方表示願繼續密切政府、政黨、立法機構及社會各界交往,開展治國理政經驗交流。雙方對落實經典著作互譯出版備忘錄所採取的措施表示讚賞。

五、雙方同意及時靈活落實兩國已簽署的協議、達成的共識,決定完成兩國共同實施的項目和活動。

雙方同意加強兩國發展戰略對接,進一步推動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合作走深走實。雙方表示願儘快簽署關於推動構建中尼跨喜馬拉雅立體互聯互通網絡發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承諾在口岸、公路、鐵路、航空、電網、通信等方面加強互聯互通,幫助尼泊爾從「陸鎖國」轉變為「陸聯國」。

雙方將共同推動援尼阿尼哥公路保通項目四期、斜爾瓦—西米科特公路項目,落實好加德滿都內環路改造二期項目,歡迎簽署援尼多卡—察哈爾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換文。雙方同意推進沙拉公路修復改善項目沿線障礙物遷移及後續建設,認為上述項目將提升兩國互聯互通水平。

2019年習近平主席對尼泊爾進行國事訪問以及2018年奧利總理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期間,雙方承諾將研究就戈西、甘達基和卡納利三條南北經濟走廊開展合作的可能性。雙方同意加快有關項目建設。

雙方同意加強口岸建設,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雙邊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助力邊境地區社會經濟發展。雙方高度評價吉隆—熱索瓦、樟木—科達里、普蘭—雅犁和里孜—乃瓊(科拉拉,木斯塘)四對口岸平穩有序運行。雙方歡迎中尼14個傳統邊貿點2024年全面復通並正常運行,為促進雙邊貿易和便利兩國邊境居民生活發揮關鍵作用。在此基礎上,尼方請求中方考慮開放更多雙邊和國際口岸的可能性。中方將推動援尼科拉拉(木斯塘)貨物堆場和聯檢站建設。

雙方願穩步推進吉隆至加德滿都跨境鐵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計劃召開中尼鐵路合作第9次工作會議。中方願繼續幫助尼方培訓鐵路領域人才。

雙方重視發展中尼民航關係,支持和鼓勵雙方空運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通中國城市與尼泊爾博克拉、藍毗尼等城市間的航線航班,為雙方經貿和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雙方將繼續發揮中尼能源聯合工作組平台等機製作用,深化能源領域合作,探索新能源領域交流。雙方願加快推動援尼吉隆—熱索瓦跨境電網輸變電項目可行性研究。雙方同意繼續支持兩國電信運營企業開展合作,做好跨境陸纜維護和擴容有關項目。

尼方請求中方加快馬丹·班達里科技大學建設工作,在賈帕地區的道茂克建設一座體育館,在登代爾圖拉地區的阿瑪拉戈提建設市政廳。

六、雙方同意統籌推進經貿、聯通、基礎設施、投資、農業、產業、衛生、救災、減貧等領域務實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雙方歡迎簽署關於加強貿易促進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將進一步密切貿易往來,提升貿易規模和水平。中方重申支持中國企業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在尼泊爾投資興業。尼方重申致力於改善營商環境,將為中國企業赴尼泊爾投資提供支持。雙方同意儘快簽署中尼友誼工業園項目開發協議,推動該工業園早開工、早運營。

尼方感謝中方對尼泊爾作為最不發達國家給予100%稅目產品零關稅待遇。中方歡迎尼方進一步擴大尼泊爾青貯飼料、植物源性藥材、茶葉等優質農產品輸華。

雙方願進一步深化兩國農業畜牧業漁業合作,加強林業、野生動植物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交流合作,適時召開中尼林業工作組第五次會議。

雙方願繼續加強醫療衛生領域合作,加快推進中國援尼B.P.柯伊拉臘腫瘤醫院骨髓移植醫療項目,充分發揮援尼醫院作用,支持中國援尼醫療隊在加德滿都公務員醫院新設醫療點。雙方同意在中方幫助下,研究在加德滿都公務員醫院新建一個CAR—T細胞實驗室,用於治療癌症患者。雙方同意續簽關於傳統醫學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將成立中尼傳統醫藥合作委員會,繼續支持中尼中醫藥中心在尼泊爾開展義診、培訓、醫療服務等。

尼方感謝中方為尼泊爾持續暴雨災害給予的緊急救援,願通過知識、信息、技術和技能交流同中方繼續加強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領域合作。中方願繼續推進尼泊爾國家應急運行中心信息平台技術援助項目,發揮好援尼地震監測台網作用。雙方同意加快落實業已達成共識的地震後重建項目。

雙方願進一步聚焦減貧發展、民生改善、鄉村振興等擴大交流合作。中方願幫助尼泊爾加強相關領域人員能力建設,持續開展減貧示範項目,支持尼方改善社會民生。

七、雙方認為,中尼邊界早已劃定,是中尼友好的紐帶、合作的橋梁。雙方同意開展兩國邊界聯檢,推動《中尼邊界管理制度協定》儘快生效。雙方同意繼續磋商關於建立邊境三級聯繫制度的議定書,提升兩國邊界管理與合作水平。

雙方認為執法安全合作是雙邊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願加強兩國執法部門交流合作。中方願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尼方提供包括打擊網絡犯罪培訓在內的能力建設、警用物資援助等支持。

八、雙方將進一步加強青年、教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智庫等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包括友好城市在內的各層級交往,進一步便利兩國人員往來,密切人文交流,世代傳承友好。

中方歡迎尼方在華舉行2025年「尼泊爾旅遊年」推介活動,將鼓勵更多遊客赴尼泊爾旅遊。尼方支持尼泊爾中國文化中心在尼泊爾舉辦各類活動,歡迎中方在尼泊爾舉辦「中國節」「歡樂春節」等品牌活動。雙方積極評價並將繼續共同支持在尼泊爾舉辦加德滿都中國春節系列慶祝活動、博克拉國際山地越野賽和中尼友誼龍舟賽、藍毗尼國際和平節等大型文化體育旅遊交流活動。雙方同意2025年在尼泊爾舉辦中國電影節(日)。雙方鼓勵和支持兩國體育部門、體育組織加強聯繫,開展友好交流。

雙方願繼續發揮尼泊爾中國文化中心、孔子學院、孔子課堂對中尼文化交流合作的促進作用,在尼泊爾學校推動漢語教學。中方歡迎和鼓勵更多優秀尼泊爾學生來華學習深造。

九、雙方一致認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70年來,已成為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為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賦予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新的時代內涵,為完善全球治理、破解人類發展難題貢獻了解決方案。

十、尼方堅定支持並積極參與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中方歡迎尼方加入「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期待同尼方推進共同發展願景。

十一、雙方重申將堅定捍衛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雙方致力於推動公平合理的世界秩序和普惠包容的經濟全球化,反對各種形式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呼籲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推進國際關係民主化,共同維護國際公平正義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利益。雙方將加強在聯合國框架內的協調配合,在國際地區場合就共同關心的事務保持合作,推動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

十二、雙方對奧利總理訪華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此訪給兩國關係發展注入新動力。奧利總理對中國政府和人民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中國領導人訪尼。中國領導人感謝奧利總理的邀請,表示願在雙方方便的時間訪問尼泊爾。雙方將通過外交渠道保持溝通。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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