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建交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建交公報
1990年7月21日於利雅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決定兩國自一九九〇年七月二十一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奉行旨在實現安全、穩定和民族利益的政策。

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外交部長
錢其琛
(簽字)

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代表
外交大臣
費薩爾
(簽字)

一九九〇年七月二十一日於利雅得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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