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干達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干達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6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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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干達之間現有的友好關係,兩國政府同意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幷互派大使級的外交代表。
烏干達總理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他高興地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坎帕拉建立大使館,同時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烏干達政府目前還不能相應地在中國設立大使館。
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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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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