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 (1978年6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1978年6月26日

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日本政府和南朝鮮當局互換了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大陸架協定」的批准書。對於日本政府無視中國政府的堅決反對,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中國政府表示極大的憤慨,並提出強烈抗議。

對日本政府和南朝鮮當局背着中國在東海大陸架片面劃定「共同開發區」的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大陸架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曾於一九七四年二月四日和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三日先後兩次發表聲明嚴正指出,根據大陸架是大陸領土自然延伸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東海大陸架擁有不容侵犯的主權,東海大陸架涉及其他國家的部分,理應由中國和有關國家通過協商加以劃分。日本政府同南朝鮮當局背着中國簽訂「日韓共同開發大陸架協定」,在東海大陸架片面劃定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區」,這是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中國政府決不能同意。中國政府還一再表示,希望日本政府以中日兩國友好關係為重,不要一意孤行,做這種有害兩國關係發展的事情。現在日本政府全然不顧中國政府多次申明的嚴正立場,竟然同南朝鮮當局互換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大陸架協定」的批准書,這種執意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是中國政府所不能容忍的。對此,中國政府鄭重重申,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大陸架協定」完全是非法的,無效的;任何國家和私人如果在該「協定」所劃定的所謂「共同開發區」內擅自進行開發活動,必須對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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