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1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11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
1993年1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11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 編輯

116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審計辦法》已經審計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審計長 呂培儉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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