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9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9號
2019年6月3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19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經研究,現將鑄造行業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6月3日起,我部印發的《鑄造行業准入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號)、《鑄造行業准入公告管理辦法》(工信部裝〔2013〕375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3年度鑄造行業准入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裝〔2013〕735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暫停鑄造行業准入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裝函〔2016〕548號)等准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已公告的符合《鑄造行業准入條件》企業名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1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33號)廢止。

二、鑄造行業相關組織要充分發揮行業自治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建設,維護市場公平秩序,引導監督企業規範發展。

特此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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