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津巴布韋共和國政府建交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津巴布韋共和國政府建交聯合公報 1980年4月20日於索爾茲伯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津巴布韋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自一九八〇年四月十八日起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津巴布韋共和國之間的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
津巴布韋共和國政府代表 |
一九八〇年四月二十日於索爾茲伯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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