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2012年11月24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一號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一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於2012年11月24日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崔世安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崔世安主持。主席團確定: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2年12月17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主席團還確定梁慶庭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選舉會議成員10人以上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12名。

選舉會議成員提名他人為代表候選人,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會議成員本人登記為參選人的,需要由其他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為其填寫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年滿18周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應領取和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參選人須對所填事項的真實性負責;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

有意參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請於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期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設在澳門文化中心劇院大樓1樓(地址: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冼星海大馬路)的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領取參選人登記表和送交參選人登記表、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代表候選人提名信事宜。2012年12月6日下午5時30分為送交參選人登記表和代表候選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時間。

選舉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聯繫方式:電話28783061、28783062,傳真28783062、28783063,電子郵箱office@npc.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12年11月24日


第二號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於2012年12月11日舉行第二次會議,聽取了主席團常務主席崔世安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情況的報告。

在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代表候選人提名期間,有17人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16人送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選人登記表》。

主席團經過審查,有15名年滿18周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送交了參選人登記表和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為其填寫的候選人提名信,符合代表候選人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主席團確認上述15人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現將候選人名單及簡介予以公布。

2012年12月17日上午,選舉會議將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12年12月11日


第三號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公告
(第三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於2012年12月17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會議選出了12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確定了2名未當選為代表的候選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時的遞補順序。現將選舉結果予以公布:

一、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單(12名,按繁體字姓氏筆劃排列)

李沛霖、何雪卿(女)、林笑雲(女)、姚鴻明、高開賢、容永恩(女)、陸波、崔世平、梁玉華(女)、梁維特、賀一誠、劉藝良。 

二、未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遞補名單(2名,按得票多少排列)

陳振豪、唐曉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規定,主席團已將以上選舉結果報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代表資格審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代表資格,公布代表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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