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拉共體成員國重點領域合作共同行動計劃(2022—2024)

中國—拉共體成員國重點領域合作共同行動計劃(2022—2024)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1年12月3日
https://www.mfa.gov.cn/wjbxw_new/202201/t20220113_10492159.shtml

中國—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論壇(以下簡稱「中拉論壇」)第三屆部長會議於2021年12月3日通過線上方式舉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成員國(以下簡稱「雙方」)通過平等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制定《中國—拉共體成員國重點領域合作共同行動計劃(2022—2024)》。具體如下:

第一條 政治與安全合作

編輯

一、密切高層交往和雙方代表和領導人在多邊場合的會晤及其他形式交流,擴大各層級交往,加強治國理政經驗分享。

二、我們將探討在2024年中拉論壇成立十周年之際舉行中拉論壇峰會的可能性。

三、根據各自國內法律和國際法原則,加強對話合作打擊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恐怖融資,以及打擊極端暴力主義和在網絡空間散播仇恨言論等領域的知識、政策、技術和經驗交流。同意推動落實聯合國安理會第1373號決議。

四、根據各自國內法律和締結的國際公約,加強就打擊各種形式的跨國有組織犯罪、非法武器交易以及非法資金流動等領域的對話與合作,應對非法生產和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等。

五、合作推進落實聯合國安理會第1540號決議(2004年),有效推進裁軍、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核、生物和化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加強常規武器和彈藥控制領域對話與合作。中方願繼續加強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組織的交往合作。

六、同意推動加強對話合作,實施並最終制定網絡空間準則和規則:應對濫用信息和通訊技術(ICT)煽動或實施恐怖主義行為,健全打擊網絡犯罪司法協助機制,積極參與制定聯合國打擊使用信息通訊技術犯罪相關公約的磋商,維護網絡空間和平安全。我們重視中方提出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

七、根據各自國內法律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擴大反腐敗、反走私、反洗錢、反逃稅和非法資金流動領域雙多邊合作。

八、繼續在自願參與的基礎上舉辦中國—拉丁美洲高級防務論壇。

九、加強刑事司法互助、執行能力培訓等方面合作,建立直接有效的司法實踐合作機制。及時舉辦中國—拉共體法治論壇。

第二條 經濟務實合作

編輯

一、貿易、投資

(一)加強貿易投資促進機構和商協會交流,推動企業深化務實合作。

(二)促進雙方貿易、投資和人員的合法、便利、有序流動。

(三)便利投資,優化貿易環境。根據各自國內法律維護和保障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雙方加強反不正當競爭領域交流合作,為雙邊經貿關係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四)加強雙方在數字經濟、普惠金融和可持續發展等領域的產業合作,探索建設數字、綠色基礎設施的可能性,推進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推動可持續生產和運營。

(五)深化服務貿易國際合作。拓展電子商務合作,加強政策交流、政商合作和能力建設。

(六)繼續辦好中拉基礎設施合作論壇、中拉企業家高峰會、中拉投資與合作高級別論壇,適時舉辦第四屆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展會。

二、金融

(一)深化金融機構合作,為中拉項目開發提供金融合作機制,鼓勵雙方金融機構共同為中拉貿易、投資合作項目提供融資和信用保險支持。

(二)充分發揮中方對拉一攬子融資舉措作用,重點支持有助於拉共體成員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項目,重點照顧小島嶼發展中國家、沿海低地國家和中美洲地峽國家。中方願協助就開發整體項目、制定發展規劃等開展可行性研究。

(三)在兼顧有關國家能力和財政法規的基礎上,加強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對話合作,支持擴大拉美和加勒比國家間以及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同中國的本幣結算。

三、農業、糧食

(一)鞏固和拓展雙多邊農業合作,促進農業科研機構合作,以可持續方式在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等方面開展技術交流和聯合研發創新。

(二)加強糧食安全公共政策領域政策交流,支持開展作物品種選育、種植和食品加工技術聯合研發,鼓勵企業開展農產品種植、加工、倉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投資。

(三)推動並發展家庭農業,旨在以包容、協作和可持續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四)中方願推動聯合國糧農組織在中國—聯合國糧農組織南南合作信託基金中撥款200萬美元,用於支持拉共體成員國應對糧食安全問題。

(五)加強農產品進出口合作,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安全、優質的農產品進入中國市場。

(六)鼓勵各自農業企業參加對方舉辦的重要農業展會。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農業企業參加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茶葉博覽會等展會。

(七)加強農業政策、農業科技創新研討和農業技術人力資源培養合作,促進農牧業管理經驗和生產技術交流互鑒。

(八)認同第二屆中拉農業部長論壇有關共識,繼續舉辦中拉農業部長論壇。

四、科技創新

(一)加強科技主管部門交流,增強創新、學術和科學領域協同作用,加強研究人員和創新學者之間的人員交流及學術活動,繼續開展青年科學家交流計劃,鼓勵拉方科技人員積極參與「發展中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

(二)重申第二屆、第三屆中拉科技創新論壇共識,繼續辦好中拉科技創新論壇。

(三)探索開展技術轉移合作,支持開展先進技術轉移轉化,推進產學研合作以及在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合作。鼓勵企業發揮創新引領作用,促進科研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發展。

(四)探討共建聯合實驗室,在共同感興趣的優先領域加強聯合研究和技術創新。探索推動科技園區合作,支持雙方開展經驗交流。舉辦先進適用技術及科學管理培訓班,推動區域科技、社會及環境共同發展。

(五)加強和平民用核能與核技術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開展相關務實項目、經驗分享和人才培養合作,發揮核技術與核能在助力經濟民生發展、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中的優勢。

五、工業、信息技術

(一)加強工業政策交流,深化在原材料、裝備製造、綠色低碳產業、產業鏈供應鏈等領域的合作,推動中拉產業智能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

(二)加強互利合作,推動政府、企業和研究機構在數字基建、通信設備、5G、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智慧城市、互聯網+、電信普遍服務、無線電頻譜管理及其他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合作,探討共建聯合實驗室。

(三)推動教育信息化領域合作和經驗分享。

(四)重申中拉數字技術抗疫合作論壇有關共識,積極探討設立中拉數字技術合作論壇。

六、航空航天

(一)加強在航天領域交流合作,包括和平探索太空、空間科學、衛星數據共享、衛星應用、地面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訓教育等領域合作。積極推動設立中拉航天合作論壇。

(二)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加入國際月球科研站,支持拉共體成員國開展航天能力建設,鼓勵雙方開展廣泛合作。

(三)中方歡迎並支持成立拉共體航天局。

(四)積極探討北斗導航、衛星研發和應用及衛星定標等合作,使空間技術進步可以真正加快從新冠肺炎疫情復甦的綠色、可持續和包容性進程。

(五)促進和鞏固政府機構和企業在航空工業領域的友好合作。

(六)加強民航領域互利友好合作。

七、能源資源

(一)加強能源資源行業公共政策交流與溝通,促進能源資源合作,特別是向更加清潔和包容的能源系統轉變。

(二)深化電氣、油氣、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民用核能、能源技術裝備、電動汽車及設備、地質和能源礦產資源等領域合作。

(三)拓展清潔能源資源相關新興產業合作,支持企業間技術轉讓,優化礦業投資環境,並尊重和保護自然環境。

(四)推動節能,加強能效合作,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

(五)促進礦產資源勘查、綜合利用創新技術方法和低碳清潔技術等領域合作。

(六)加強節能和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合作。

(七)加強技術能力合作,通過學術交流,促進礦業領域技術研究發展。

八、旅遊

(一)支持旅遊產業合作,鼓勵業界結合本國特色、文化遺產打造可持續旅遊線路和產品。

(二)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參加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中國旅遊產業博覽會等國際性展會,支持拉共體成員國有實力、有規模的旅遊企業、協會組織和旅遊城市加入世界旅遊聯盟。

(三)鼓勵分享旅遊業信息和數據,促進中國和拉共體成員國間旅遊機會。

九、海關、稅務

(一)深化「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合作。

(二)加強緝私執法合作及專業人員培訓合作。

(三)加強中拉稅務部門間交流與合作。

十、質量基礎設施

(一)加強計量領域交流合作,促進計量政策溝通和技術交流。

(二)加強標準化領域合作交流,開展標準信息交換,加強標準化培訓合作。

(三)加強合格評定領域信息交流與合作,推進合格評定領域的結果接受。

第三條 高質量基礎設施合作

編輯

一、我們重申中拉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通過的關於「一帶一路」倡議特別聲明(2018年),拉共體成員國外長對中國外長關於「一帶一路」倡議的介紹表示歡迎,認為該倡議可以深化中國與拉美和加勒比國家經濟、貿易、投資、文化、旅遊等領域合作。

二、深化合作,推動包括基礎設施在內的相互產業投資項目,推動相關投資合作項目實施。

三、儘快舉行首屆中拉交通合作論壇。

四、深化中拉民營經濟合作,探索舉辦中拉民營經濟合作論壇。

五、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相關機構加入有關機制,加強污染防治領域經驗及技術交流,支持環保產業合作。

第四條 社會人文合作

編輯

一、公共衛生

(一)加強公共衛生領域政策對話。認可並讚賞2020年7月22日中拉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特別外長視頻會議、中拉新冠肺炎疫情專家視頻交流會。

(二)深化團結合作,加強新冠肺炎變異毒株研究及疫苗聯合生產研發合作。中方願在力所能及範圍內繼續向拉共體成員國提供抗疫幫助。

(三)深化衛生領域對話,支持各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合作。支持在臨床醫療、疾病防控、傳染病防治、衛生應急、生物醫藥、藥品研發和監管等方面優良實踐經驗分享。

(四)加強傳統醫學領域交流合作,繼續辦好中拉傳統醫學交流論壇,支持預防和控制未來可能出現的疫情。

(五)開展醫療衛生行政和專業人員交流培訓合作。

(六)中方歡迎拉共體成員國從中拉抗疫專項貸款中受益,支持本國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七)中方願繼續在拉共體成員國開展光明行活動。

二、可持續發展和減貧脫貧

(一)加強負責提升人民福祉的相關政府部門間對話和經驗交流,推動實現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不讓任何人被排除在外的目標,實現涵蓋最脆弱人群的包容和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

(二)重申首屆中拉減貧與發展論壇有關成果,同意自2022年起每年均舉辦中拉減貧與發展論壇。

(三)推動智庫開展脫貧研究合作,在加強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方面提出針對性建議。

(四)支持民間組織加強消除貧困以及包容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的經驗交流與合作。

三、文化、藝術、體育

(一)促進中拉文明互鑒,維護文化多樣性。推動中國和拉共體國家互設文化中心,或在各自國家的文化展示及推廣上相互支持。

(二)支持文化和創意產業合作。

(三)推動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合作,加強展覽、研究、博物館管理、文物保護和修復,預防和打擊文化財產非法販運以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等領域合作。

(四)支持藝術家和藝術團組互鑒交流。

(五)拉共體成員國支持中方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

(六)讚賞首屆中拉太極拳網絡大賽的成功舉辦,繼續舉辦中拉武術交流論壇。

(七)擴大體育交流合作。鼓勵體育協會加強交往,互派運動隊參加在對方國家舉行的國際比賽。同樣,支持在體育領域通過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形式發起的其他倡議、計劃和項目。

(八)強化體育對發展的貢獻作用,及其與聯合國2030年議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相互聯繫。

四、高校、智庫、青年

(一)支持高等教育機構、研究院所、智庫間加強交流,開展師生、學術等多種形式的交流合作,加強國別和區域,特別是婦女領域合作。

(二)中方將在2022年至2024年間向拉共體成員國提供5000個政府獎學金名額和3000個培訓名額。

(三)繼續舉辦中拉智庫論壇、中拉高級別學術論壇,視情舉辦中拉大學校長論壇,促進性別平等受益。

(四)推進青年領導人交往,落實好「未來之橋」中拉青年領導人千人培訓計劃,舉辦好中拉青年發展論壇。

(五)中方支持拉共體成員國開展中文教育,助力中文納入成員國國民教育體系,基於互惠基礎上在拉開辦孔子學院或孔子課堂。

五、新聞媒體

(一)推動新聞媒體合作,鼓勵在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互播、聯合製作、人才培訓等領域開展交流,定期舉辦優秀電視劇展映活動,鼓勵舉辦優秀電影展映活動。

(二)探討設立中拉媒體合作傳播機制。

(三)支持媒體機構交流對話,適時舉辦中拉媒體論壇。

六、地方和民間交往

(一)推動地方政府開展交往,支持省州市結好,構建中拉友好省市網絡。

(二)繼續舉辦中拉地方政府合作論壇。

(三)加強民間友好主體交流,繼續舉辦中拉民間友好論壇。

第五條 可持續發展

編輯

一、積極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有助於拉共體成員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實現綠色、可持續、韌性發展的領域作為優先合作方向。

二、我們歡迎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相信倡議將有助於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推動實現更加強勁、綠色、健康的全球發展,不讓任何人掉隊。

三、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交流與務實合作。

四、開展環境管理、生物多樣性保持和可持續利用,以及保護國內生態多樣性領域政策交流和人員培訓。

五、在聯合國海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相關倡議框架下,開展海洋減塑和防止陸源污染領域政策對話和經驗分享。

六、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海洋防災減災、海洋可持續經濟、南極科學研究等領域交流和務實合作。

七、拉共體成員國歡迎中方金融機構參與拉共體成員國可持續金融合作體系構建。

八、加強在水資源綜合管理、水旱災害風險防禦、水土流失治理、農業節水灌溉、河湖生態保護治理、非常規水資源開發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九、加強在森林保護、自然地保護、荒漠化防治、預防打擊販運野生動植物及森林違法犯罪、可持續林業經貿、竹子培育與利用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十、探討建立應急管理合作機制,促進防災減災救災領域交流合作。推動更多在地震、水域、山嶽等領域救援技術,森林草原滅火指揮與技術培訓,災害認知和信息系統建設等領域加強實踐經驗交流。研究舉辦中拉應急管理合作交流論壇。

十一、保障婦女及弱勢群體平等參與可持續發展的權利。

第六條 國際事務與次區域、區域間合作

編輯

一、加強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及其他區域和多邊機制內的對話與合作。

二、重申拉共體作為對話和政治協調機制在促進拉美和加勒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在國際舞台發聲。

三、加強就後疫情時代經濟復甦、可持續和包容發展和其他共同關心問題的溝通。

四、中方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地區一體化進程,願加強同區域、次區域機制和組織的對話與合作。

五、支持中拉論壇和亞拉論壇並行互促。

六、加強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框架下的合作。進一步推動拉美開發銀行和加勒比開發銀行在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加快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第七條 落實

編輯

一、本計劃所述合作領域不具排他性。

二、各方可按照靈活和自願參與原則實施本計劃,不影響任何已經達成一致的雙邊合作項目,也不替代已經達成一致的雙邊或多邊協定、決定或承諾。所有活動將依據各國政府部門財政、人力資源情況、共同協商後決定。

三、在落實本行動計劃過程中,將適當考慮拉共體成員國中最不發達國家、內陸發展中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中等收入國家、陷於或剛剛擺脫衝突狀態的國家面臨的挑戰和需求。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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